1917年8月25日


1917年8月25日,孫中山召集原國會部分議員在廣州開會,提出“護法”,即維護中華民國臨時約法。因到會人數不足,故稱“非常國會”。會議決定在廣州成立軍政府,以孫為軍政府大元帥,唐繼堯、陸榮廷為元帥。孫以大元帥名義通電否認以馮國璋為總統、段祺瑞為國務總理的北京政府,號召北伐。北京政府因此下令通緝孫中山等人。1918年5月,非常國會通過《修正軍政府組織法》,準備取消大元帥首領制,剝奪孫的職權。孫憤然辭去大元帥職回上海。孫辭職後,廣東護法軍政府改行7總裁合議制,由非常國會推舉岑春煊、孫中山、唐繼堯、陸榮廷、伍廷芳、唐紹儀、林葆懌7人為總裁,以岑春煊為主席總裁。孫沒有就職。1920年,陳炯明部把桂軍驅出廣東,孫回廣州,在護法旗幟下成立“非常政府”,任“非常大總統”。不久陳炯明勾結北洋軍閥和帝國主義發動政變,使孫再次無法在廣州立足,護法運動遭到徹底失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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