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12肅軍政變

1980年5月17日,全斗煥宣布實施非常戒嚴令,禁止一切集會、示威,實行新聞檢查,臨時關閉各大學。 11月27日新修改的憲法生效,韓國國會和各政黨自行解散,由全斗煥集團新設立的“國家安全立法會議”代行國會職能。 1981年2月25日在按照新憲法規定的間接選舉中,全斗煥於無競爭的情況下,正式當選為任期7年的總統。

1979年10月26日韓國總統朴正熙被中央情報部長官金載圭槍殺後,陸軍保全司令全斗煥出任戒嚴司令部聯合搜查本部長。他在審理金載圭案件時,發現陸軍參謀總長兼戒嚴司令鄭升和等一批高級將領同金載圭的關係非同一般。於是他與陸軍第9師團長盧泰愚、首都軍軍長車圭憲、陸軍第一軍軍長黃永時、軍需次長助理俞學聖等密謀並決定於12月12日發動“肅軍政變”。12日晚,以全斗煥為首的政變集團在首都警備司令部第30警備團(團長張世東)團部(位於景福宮附近)設立了政變指揮部,由盧泰愚、車圭憲、黃永時、俞學聖坐鎮,出動陸軍第9師一個團和部分特戰部隊共6000人,一舉逮捕了陸軍參謀總長兼戒嚴司令鄭升和、聯合參謀本部長文洪球、第三集團軍司令李建榮、首都警備司令張泰阮、特戰部隊司令鄭柄宙等一批高級將領,奪取了軍權,隨即逼迫總統崔圭夏任命自己為中央情報部長官,改組軍事指揮機構,安插親信在各要害部門。政變後繼續推行朴正熙的“維新體制”,引起了民眾特別是青年學生的強烈反抗。1980年5月17日,全斗煥宣布實施非常戒嚴令,禁止一切集會、示威,實行新聞檢查,臨時關閉各大學。18日戒嚴司令部實行大逮捕,共和黨總裁金鐘泌、維新政友會會長崔榮喜、國會議員李厚洛、前內務部長官金致烈、前陸軍參謀總長李世鎬、民主派分子金大中等皆被捕下獄,新民黨總裁金泳三被軟禁。5月18—27日,全斗煥派兵鎮壓了光州起義。5月24日處決了金載圭等人。5月31日成立了“國家安全非常對策委員會”,全任常任委員長,統攬一切大權。自6月起先後開展“社會淨化運動”,採取“關於刷新政治風氣的特別措施”,剝奪了一大批政黨領袖、前閣員、退役將領、宗教界和輿論界名人的政治權利。8月22日逼迫崔圭夏總統辭職。8月28日由“統一主體國民會議”選為第十一屆總統。11月27日新修改的憲法生效,韓國國會和各政黨自行解散,由全斗煥集團新設立的“國家安全立法會議”代行國會職能。1981年2月25日在按照新憲法規定的間接選舉中,全斗煥於無競爭的情況下,正式當選為任期7年的總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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