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曉霞

龍曉霞,女,山西省平順縣苗莊鎮司法助理員。2003年被評為全國十大法制人物,2004年被評為全國三八紅旗手。

基本信息

人物介紹

曉霞,女,32歲,山西省平順縣苗莊鎮司法助理員。
龍曉霞在2000年原羊井底鄉即將併入城關鎮時,主動放棄到縣城工作的機會,到苗莊鎮乾起了司法工作。在只有一套辦公桌椅的簡陋條件下,龍曉霞在學中乾,在乾中學,集中精力建立一支高素質的民事調解隊伍。她每天步行深入各村了解情況,督促落實,常常是頂著星星去,披著月光回。在她的不懈努力下,苗莊鎮建立起了受理、登記、通知、調解、督促、回訪一條龍的調處糾紛機制,基本上使各個村實現了“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鎮,矛盾不上交”。苗莊鎮的民間糾紛比以前下降了59%,成為全縣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先進鎮。
龍曉霞注意利用各種機會、採取多種方法,搞好經常性的普法工作。她充分利用各村的黑板報,定期刊登與民眾生活和利益息息相關的法律常識和新頒布的法律法規,並以典型案例或將法律知識編成順口溜、製成錄音磁帶的方式,開展生動活潑的法制宣傳。她深入各村搞普法宣傳活動200餘次,舉辦普法講座100餘次,建立了13個法制學校,為鎮領導解決疑難法律問題200多件。她建立了一支中青老年農民法制宣傳隊,在全縣各鄉鎮廣泛開展普法宣傳,收到良好成效。建立健全了“三會一隊”(學法會、治保會、民調會、巡邏隊)隊伍,指導他們開展工作,為創建平安鄉村、平安鄉鎮奠定了堅實的基礎。她還在苗莊鎮建立起婦女維權、殘疾人維權示範崗、法律援助站,為廣大婦女、殘疾人等貧弱群體義務提供法律服務。
龍曉霞以對民眾利益高度負責的態度,堅持以法律為準繩,一碗水端平,妥善處理大大小小、各種各樣的民間糾紛。民間糾紛轉化為刑事案件,往往就是那“一瞬間”。龍曉霞視糾紛為“命令”,總是儘可能在最短時間趕到現場,多次有效地制止了矛盾的進一步激化。幾年來,她先後調處民間糾紛300多起,使39對夫妻破鏡重圓,使50起將要激化的糾紛歸於平息,避免了30多起群體性械鬥、流血事件的發生,維護了一方的安寧,被民眾譽為“俺們離不開的娃”。
2005年,龍曉霞被國務院授予全國先進工作者榮譽稱號,2004年獲全國三八紅旗手稱號,2006年被團中央等授予中國第五屆優秀青年衛士稱號。中央及省內主要媒體多次予以宣傳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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