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生平
1985年轉業到瀋陽市中級人民法院任法醫,1987年於中國醫科大學法醫學系學習法醫專業理論技術,1993年晉升為副主任法醫師,具有豐富的法醫學理論知識技術和實踐經驗,具有嚴謹科學態度,實事求是,樹立為人民,對法律負責精神,能獨立解決重大疑難案件鑑定,多年來參加司法精神病鑑定800餘件,屍體解剖300餘件,各類法醫鑑定1800餘件。鑑定結論科學正確,為案件審理提供重要科學證據,在社會以及專業上有較高的知名度和廣泛影響。
所獲榮譽
先後發表論文20餘篇,在國家、省、市級刊物上發表交流,1995年至1997年與中國刊警學院袁博文教授一起研製《套用肝臟5’-核苷酸酶活力變化推斷死亡時間的研究》並在新加坡國際法庭科學會議上發表交流,法醫鑑定《脊髓損傷誤鑑定癔病一例》發表於中國法醫學雜誌1995年第10卷第2期,並於1997年《中國醫學文庫》發表交流,了解國內外法醫動態,為促進我國法醫事業發展起到積極作用。由於工作突出,被單位多次評為先進工作者,榮立三等功二次,連續三年被評為特級辦案能手,1991年被瀋陽市政府授予瀋陽市第二屆優秀先進科技工作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