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暗昭昭

黑暗昭昭

《黑暗昭昭》是2009年譯林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戈爾丁。

基本信息

內容簡介

《黑暗昭昭》曾獲英國歷史悠久、頗具聲望的文學圖書獎詹姆斯·泰特·布萊克紀念獎。 麥蒂是二戰時期倫敦大火中倖存下來的孩子,身體與面容均有殘缺。他以這樣一副黑暗的外表成長,在殘酷的現實世界中苦苦尋找自我,尋找光明。而擁有美麗容顏與曼妙身姿的蘇菲在經歷了一系列家庭變遷後,一步步走向黑暗。當另一場大火來臨時,他們的命運碰撞在一起…… 這是一部由火照亮的黑暗之書。從《蠅王》延續下來的善與惡之間的鬥爭被作者置於現代語境之下,其間還混雜著宗教狂熱、恐怖主義、性心理與性行為以及逃出世俗的不斷嘗試。在作者冷靜的筆調下,各色人物各自走向自己的歸宿,同時也在考量著人們對自己、對世界的信念。這部小說展示了人性之“黑暗”不僅存在於人的心靈內部,而且存在於外部的現代世界。

作者簡介

威廉·戈爾丁(William Golding 1911—1993) 英國作家、詩人,諾貝爾文學獎得主。早年畢業於牛津大學,二戰期間在英國皇家海軍服役,參與過多次重大戰役。他的第一部長篇小說《蠅王》是其最著名的代表作,它和《繼承者》、《品徹·馬丁》等早期小說都堪稱寓言或神話,表達了他關於人性惡的思想。而航海三部曲《航海儀式》(獲1980年布克獎)、《近方位》和《船艙下的火》的故事都發生在19世紀一艘開往澳大利亞的輪船上,基調樂觀。

戈爾丁著力探討具有普遍意義的人類經驗,揭示人性的缺陷。1983年,“由於其小說具有清晰的現實主義敘述藝術以及神話的多樣性與普遍性,闡述了當今世界人類的狀況”而獲得諾貝爾文學獎。

作品賞析

英國當代著名小說家,1983年度諾貝爾文學獎獲得者威廉·戈爾丁的《蠅王》於1954年出版以後,立即引起巨大的反響。批評界競相撰文對之讚譽,中國小則用之為教材,並改編成劇本廣泛上演。這部小說已經成為二戰後英國文學中的經典作品。戈爾丁以後問世的多部長篇小說都受到評論界的青睞,這除了它們自身的價值以外,可能在很大程度上歸因於《蠅王》的開拓性作用和巨大成功。然而,1979年問世的《黑暗昭昭》則毫無仰承《蠅王》蔭庇之嫌,因為它自身便是一部分量與《蠅王》幾乎相當的小說。由於這部小說是作者在經歷了英國20世紀60年代轟轟烈烈的實驗運動之後寫的,因此從形式上看,比《蠅王》要複雜得多,其多線索的故事結構也遠不如單線索的《蠅王》單純,因而給評論者的闡釋空間要比《蠅王》大得多。從另一方面看,儘管《黑暗昭昭》有很強的實驗性,但它並沒有以犧牲主題來換取形式的新穎,因而它的主題並不像戈爾丁1979年以前大多數小說那樣不可捉摸。這可能是它受到評論者較多注意的一個最重要的原因。還有一個同樣重要的原因是,這部小說充滿了象徵和意象,文學引喻較多,因此十分有讀頭,也十分有評頭。

如果說《蠅王》以幻想故事或兒童寓言形式象徵性地表達了人性邪惡的思想,以及這種邪惡所具有的毀滅性力量,那么在相當大的程度上,《黑暗昭昭》則以當代人物形象和事件結合某種形式的宗教神秘主義表達了相似的內容。在《黑暗昭昭》中,戈爾丁塑造了長著一頭黑髮、有著一張甜甜的臉的蘇菲的形象,她與《蠅王》中嗜殺成性的傑克十分相似。在很大程度上,蘇菲是《蠅王》里傑克的變體,不過背景變了,不是核戰爭後的荒島,而是20世紀60年代和70年代英國南部的“綠野鎮”(小說中譯為“格林菲爾德鎮”)。如果說《蠅王》的兒童世界全部由小男孩組成,他們在孤島上表現出的屠殺本能,是特殊環境刺激所導致的某種返祖行為的話,那么蘇菲表現出來的嗜殺傾向則是《黑暗昭昭》對《蠅王》主題在人物性別方面的補充。故事開始後不久,蘇菲便充分表現出了她那毀滅性的施虐狂的惡:在與男朋友羅蘭“玩”的過程中,她用一把刀子扎進了他的肩膀。這種施虐傾向其實早在孩童時期便表現出來了。七八歲時,她曾經用一塊光滑的鵝卵石砸死了小溪里遊動著的一隻小水鳥,從中獲得了巨大的快感。儘管她知道用石子擊中遊動著的小水鳥的幾率微乎其微,以後也沒有再幹這樣的事,但她沿著小河追逐、嚇唬小水鳥的行為卻顯示了一種施虐狂般的殘忍。

蘇菲的惡還表現在她與其孿生妹妹托妮一起整她們父親的情婦溫妮的惡毒方式上,同時也表現在她於夢幻中感到的針對溫妮和父親的“深深的、強烈的傷害需要,傷害欲望”(第135頁)。當然,對這種惡毒的心理活動可以作這樣解釋:父親的愛遷移到另一個女人身上,為她所獨享,女兒們自然會產生強烈的嫉妒。但對父愛的強烈占有欲,也使蘇菲在很小的時候便產生過要殺死托妮的下意識衝動,而這種下意識殺機又源於蘇菲自己才能感覺到的那種內在的“黑暗”:

她對這個世界有了一些自己的理解。世界從她腦海里的每一個方向延伸出來,只有一個方向除外。那一個方向是安全的,因為這是她自己的方向。這個方向位於大腦的後面,就在那裡,那裡像今晚一樣漆黑一片,但那裡是她自己的黑暗。她知道,自己站在或躺在這個黑暗方向的一個末端,仿佛坐在一條隧道的出口處,向外注視著這個世界,看看外面是黃昏,黑夜,還是白晝。(第119—120頁)

蘇菲心靈中的這個黑暗或邪惡之源自然會產生出(或表現出)某種極端的性變態心理。她對那些溫順、漂亮的“可吃的小男孩們”垂涎欲滴,“看著這些價值連城的孩子,她在心裡暗暗地說著:我可愛的寶貝!我可以吃了你們!”(第195頁)既然普通意義上的性對於她“幾乎與用舌頭在口腔內舔舐的感覺差不多”(第147頁),她要得到充分的性滿足,便只有殺死、“吃掉”異性了。

然而,蘇菲以自己內心中那黑暗的“東西”為動力的邪惡遠遠不止在幻想中“吃”小孩。她夥同一群無賴組成了一個恐怖集團,成為左右這伙歹徒、為他們出謀劃策的中心人物。根據她的主意,他們計畫綁架一所貴族學校的兒童為人質以索取贖金,因為這樣乾比搶劫巴基斯坦人開的小店鋪所能得到的錢要多得多。不過,除了索取贖金外,蘇菲還想要滿足自己的另外一種慾念。歹徒們安放的炸彈爆炸,使學校起火,蘇菲徘徊於運河附近準備接應。在神志恍惚中,她以為小男孩已被弄進運河裡的舊駁船里,並已捆綁好,於是醞釀情緒,直至來了性高潮。在這種性幻想中,她脫掉他的褲子,像屠夫一樣冷靜地用刀慢慢地刺他的生殖器,從緩慢地折磨他至死的過程中,從他被殺時的痛苦反應中獲得一種最高的快樂和滿足感。只是由於麥蒂適時的干預,歹徒們綁架兒童的企圖才歸於破產。在一片喧囂聲中,蘇菲終於回過神來。雖然在字面意義上她並沒有“吃”掉那小男孩,但是她內心施虐狂的惡已經達到了登峰造極的地步。因為,她以這種特殊方式“吃”小男孩的幻覺,與現實之間只有一毫之差。

如果說蘇菲內心的黑暗與外形上她那一頭黑色頭髮是相應的,那么她那長著一頭金色頭髮的孿生妹妹托妮是否便是她的對立面,象徵著心靈的光明呢?戈爾丁在小說第二部分“蘇菲”一開始便說,蘇菲與托妮之間的不同猶如黑夜與白晝,但緊接著他又說姐妹倆“形影不離,如同一人”。托妮雖然沒有蘇菲小時候砸死、恐嚇小水鳥一類的施虐行為,但她時時刻刻在進行算計,而且工於算計。在古德柴爾德的書店裡,這位“可愛的”小姑娘不露聲色地揭發了可憐的老頭佩迪格里。這與蘇菲懷著對溫妮的滿腔妒火,把後腦勺上釋放黑暗的那一部分瞄準父親那熟睡中的情婦,使其做噩夢的做法顯然是不同的。托妮似乎對這一類鬼把戲不感興趣,但她儘可能地接近大人,把聽到的情況報告蘇菲。十五歲後,托妮從家中出走,先後捲入阿富汗、古巴等國的毒品走私與恐怖活動。

蘇菲以她為榜樣,也加入了恐怖團伙並充當軍師。這對孿生姐妹在小說中剛出場時表現出來的性格差異——蘇菲為本能左右,而托妮善於冷靜地盤算——越接近小說結尾,就變得越小。這時,蘇菲也像妹妹那樣冷靜地使用大腦,周密地策劃恐怖活動了。綁架小孩失敗後,蘇菲的男友格里與托妮一塊逃走。感到被眾人愚弄了的蘇菲在極度絕望中往回走去。此時,她什麼也看不見了,但仍然看得見那“一片黑暗”。這時,在電視螢幕上,托妮、格里和他們的同夥押著人質從倫敦機場飛往非洲。在故事情節發展的這個階段,戈爾丁已經用托妮替換蘇菲繼續進行恐怖活動,以代表最高的惡。戈爾丁這樣做並非沒有道理,因為這無疑是在說,蘇菲與托妮是一回事。

這種象徵性意味極濃的安排點明了小說的主題。如果說“綠野鎮”不僅是英國的縮影,而且進一步象徵了整個世界,那么蘇菲與托妮便是這個世界上邪惡力量的化身。如果說蘇菲那雙常人的眼睛是為著白晝與光明而生的,她後腦勺上那有著超人力量的、神秘的“眼睛”看到的卻只是“一個無限廣袤的黑暗世界,一束錐形的黑色光線”(第143頁)。《黑暗昭昭》所要告誡現代人的東西,似乎正是這樣一種所謂常人看不見的黑暗的存在。戈爾丁的目的是要提醒人們,他們所看到和理解的那種善與光明可能只是一種表面現象,表面現象下面可能是惡與黑暗之實質。這個表面上日夜相繼、貌似太平的世界——這片“綠野”——並非不可以看做一個根本沒有白晝,而只是由茫茫暗夜統治著的地獄。

蘇菲與托妮固然是黑暗與邪惡的化身,但戈爾丁再三表示,她們的行為是由普通人所不理解的神秘力量所左右的。那么我們是否有理由認為,她們所表現出來的邪惡與現實無關,因此也就不具有普遍的意義呢?其實,小說中的另一個主要人物麥蒂是作為蘇菲的對立面出現的。最終使蘇菲的陰謀破產的麥蒂,也免不了做出很壞的事。小麥蒂為了探索戰勝邪惡的真理,經歷了信奉《聖經》和某種形式的原始宗教以及直接與幽靈交流、聯絡的過程。在“綠野鎮”孤兒國小上學時,他愛著老師佩迪格里。佩迪格里又愛著另外一個男孩亨得森。正當後者經受著很大的精神壓力時,麥蒂像《聖經》上的“讚美詩”作者一樣(當然他領會的只是《聖經》的字面意義)向他所認為“邪惡”的亨得森擲鞋以祛邪,而後者恰恰在這時由於精神壓力而失足,從樓頂墜落身亡,佩迪格里因此被捕入獄。在麥蒂看來,這是他無意中犯下的罪惡,因此有責任贖罪。在故事結束時,他確實以犧牲自己贖了罪。可以看出,即使是麥蒂也並非完全同邪惡絕緣。直到他同“幽靈”建立起直接交流的關係後,麥蒂才真正找到了自己的“道”,明白了自己的使命,從而最終成為十足意義上的善與光明的代表。

既然麥蒂代表著善與光明,蘇菲和托妮則代表惡與黑暗,並且他們之間進行著激烈的鬥爭,那么我們有理由認為《黑暗昭昭》中貫穿著某種類似摩尼教的善惡二元論思想。值得注意的是,麥蒂與蘇菲都具有某種形式的超自然力量。他們顯然屬於不同於一般人物的另一個層次。他們,尤其是麥蒂,是戈爾丁的所有小說人物中,乃至整個二戰後英國小說中少見的半神形象(當然同時期的默多克也塑造了一些相似的人物)。如果他們在一定程度上屬於神靈或半神的範疇,《黑暗昭昭》中眾多次要人物則是地道的凡人和俗人。按照摩尼教教義,不僅在善與惡、光明與黑暗之間,而且在神與凡塵之間也存在著鬥爭。摩尼教教徒認為自己站在善、光明和神的這一邊,認為通過嚴格的禁慾主義生活方式,可以把人從其本性中較為低劣的凡塵因素中最終解放出來。在《黑暗昭昭》的故事維度中,麥蒂便有意無意地把自己看做光明和善的代表,他的使命就是要同黑暗與惡作鬥爭。

如果說《黑暗昭昭》中的蘇菲與托妮代表終極的惡,麥蒂代表終極的善,那么小說中其他次要人物雖不具有蘇菲式的極端的惡,卻大都在黑暗中俗不可耐地、渾渾噩噩地苟且偷安。戈爾丁自然藉此對現代人之苟安於邪惡與黑暗中進行了嘲諷。在他看來,當代西方人不僅沒有任何精神上的追求,而且對自身存在的前途也只有一種麻木的、得過且過的態度。這一點在小說的第一章有比較集中的象徵性描述。倫敦城在德國飛機的轟炸下,烈火咆哮著,房屋建築轟然坍塌著,延時炸彈不時爆炸著,到處是殘垣斷壁,斷磚爛瓦,一片悽愴、恐怖的景象。戈爾丁筆下的倫敦,不正像彌爾頓筆下的撒旦以及其他上帝的叛逆者被囚的地方嗎?“那裡沒有和平和希望,那裡只有無窮無盡的苦難緊緊跟著/永燃的硫磺不斷地添注,不滅的/火焰,洪水般地向他們滾滾逼來。”(參見《失樂園》,朱維之譯,1984年版第6頁。)然而,在德國飛機轟炸下的倫敦這樣一個人間地獄裡,似乎人人都能夠僥倖活下來。“值得尊敬的”救火隊員們聽著漸漸飛走的轟炸機的嗡嗡聲感到“儘管目前的局面糟糕得難以描述,但他們又可以多活一天了”。(第5頁)彌爾頓在眼瞎後用飽滿的激情描述的囚禁著上帝的反叛者、燃燒著特別的火焰的恐怖地獄,當然只是想像的產物,但第二次世界大戰中遭受轟炸的倫敦城卻是一個活生生的可怕現實。人類終於製造而不是想像出了一個個地獄般的城市:倫敦、德勒斯登、柏林、東京……廣島、長崎的恐怖與慘相則更是彌爾頓所根本不可能想像的當代景觀了。但是在戈爾丁看來,當代人在自己創造的地獄裡似乎活得還很不錯,而更糟糕的是,他們對自己的處境並沒有真切的意識。

戈爾丁筆下的倫敦城當然具有含意更加廣闊的象徵意義。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以後世界各地綿延不斷的局部戰爭和恐怖活動,“冷戰”期間超級大國的核競賽、核訛詐、局部熱戰,以及它們擁有的能把地球毀滅幾十次的巨大核武庫,凡此種種,不正好印證了戈爾丁的看法嗎?不正好證明了他通過對倫敦的描寫而著意傳達的當今世界幾與人間地獄無異這一信息嗎?地獄般的倫敦在時空上的延續,與蘇菲後腦勺上的“眼睛”所看到的那種無限深廣的“黑光錐形體”相對應,構成一種復調關係,在文學象徵和哲學理念兩個層面上勾勒出現代人的危機處境:他們苟活在一種隨時可以徹底毀滅他們自己的黑暗恐怖之中。

既然戈爾丁著意刻畫現代人的邪惡,並且把他們的處境描寫得如此可怕,他塑造麥蒂這樣一個肩負著拯救人類的特殊使命的人物便是情理之中的事了。這裡需要指出的是,如果我們把麥蒂作為蘇菲的對立面來看,他就是象徵善和光明、同黑暗和惡作鬥爭這樣一個摩尼教意義上的半神式的人物;如果我們把他單純地作為一個秉承神的旨意犧牲自己以拯救世人的形象來看,他和耶穌基督則有著明顯的相似之處。《聖經》中有這么一段經文:“光來到世間,世人因自己的行為是惡的,不愛光倒愛黑暗,定他們的罪就是在此。凡作惡的便恨光,並不來就光,恐怕他的行為受責備;但行真理的必來就光,要顯明他所行是靠神而行。”(《新約·約翰福音》3.19—21)在此意義上,麥蒂就是“光”,他之來到現代世界,有耶穌基督第二次臨世的意味,而渾渾噩噩的現代人對此卻懵然不知。因此,他們是那“愛黑暗”、“不來就光”的人,他們的行為應當受到“責備”。

在《黑暗昭昭》中的故事維度和象徵意蘊上,麥蒂肩負著神賦予他的特殊使命而生活在“愛黑暗”的世人當中,儘管世人認識不到他就是“光”,也認識不到自己在黑暗中苟且偷安,儘管長大成人後的麥蒂無時不全身著黑提醒他們:你們在黑暗的包圍之中,你們喜歡黑暗。這似乎又意味著,戈爾丁心目中的現代人畢竟不是彌爾頓筆下地獄中的撒旦,看不見一絲解放和希望之光;現代人雖然有他們的一切弱點,一切不是,但還是值得拯救的。麥蒂的所謂尋求真理,便多少象徵地意味著現代人尋求拯救之路,儘管麥蒂神一般的超越性與現代人的世俗性相差極大。

應當指出,雖然許多人認為戈爾丁的藝術手法是現實主義的,但這可能只適用於戈爾丁的早期小說,尤其是《蠅王》。在《黑暗昭昭》這部小說中,象徵手法、形式對稱、哲學探索,乃至宗教神秘才是作者的主要創作手段和興趣所在。宗教神秘主義在麥蒂身上表現得最明顯。在故事中,誰也弄不清楚麥蒂的出身:“即使是最艱辛的調查工作也只能證明,他是在一座苦難的兵燹火城中誕生的。”(第15頁)在這種情況下,麥蒂自然不會有一個準確的姓,因而先後被人稱為“Windy, Wandgrave, Windrap, Wildrap, Wildwort, Windwort, Wildwave, Windgrove, Windgraff, Windrave”等等。從構詞成分來看,這些被強加在他頭上或被誤讀的姓都與“風”、“野”、“瘋”、“漫遊”等義有關。從神秘象徵的意義上看,麥蒂其實是“風”。他雖然誕生於戰爭的大火之中,但在故事結尾,他的確化為一股“風”,去到永恆處了。在此需要注意,基督教神學的神聖三位一體中的聖靈(另外兩個位格是聖父和聖子),是用“風”這一意象來象徵的,故而是“靈風”。另外,在整部小說中,麥蒂似乎都在字面和象徵雙重意義上“漫遊”於世。當然,他之捨己救人,把燃燒著的自己當作祭品獻給神靈,在世俗的眼光中可以看做一種“瘋”。凡此種種都在暗示,麥蒂並非凡人所生,而是由神靈派遣,降臨世間,修身求道,以最終執行一項特殊的使命。

因此可以說,麥蒂最突出的特點是他的神秘性。隨著故事的發展,麥蒂對自己的身份和“存在”的目的不斷地詢問:“我是誰?”“我是什麼?”“我的使命是什麼?”另外,麥蒂也是一個能夠直接與幽靈打交道的、看得見超感覺景象的人。逗留澳大利亞期間,他在一個漆黑的夜裡腰上扎著掛滿了鋼圈的鐵鏈,獨自一人擎著點燃的燈走過一個有一人多深水的池塘。這種神秘的宗教儀式行為似乎表明,經過一段時間的摸索,篤信《聖經》的麥蒂也接受了摩尼教一類的信仰,亦即,他在善惡二元論的意義上代表著光明,要同黑暗作不妥協的鬥爭,要最終戰勝黑暗。返回英國後,麥蒂1966年10月3日的日記表明,指導他的幽靈對他修道有方表示滿意,因為他們對他和他的使命是如此熟悉,以至於無論何時都不會忘記,他的那些凡夫俗子的同類在本質上是多么的“壞”。

麥蒂在1978年6月17日所記,也是他最後一次日記上講:將有一個大精靈站在麥蒂保護著的那個小男孩的靈魂後邊;為了小男孩,麥蒂將作為一個燃燒著的供品奉獻給神。當晚,蘇菲的同夥在車庫裡將他擊昏,隨即安裝了炸彈,並將其引爆。學校著火後,一歹徒在混亂中用毯子裹著小男孩企圖將他扛走。正在這時,渾身著火的麥蒂像旋風一般衝出車庫,旋了幾個圈後,便逼近歹徒,使其在驚慌中丟掉小孩倉皇逃走。這樣,不論麥蒂是有意識還是無意識,他最終還是以身殉道,按照幽靈的指示,完成了神賦予他的使命。應當注意,麥蒂所救的男孩與亨得森年紀相仿。麥蒂犧牲自己,將他救出,也就是將他認為先前所犯之罪(即以擲鞋為咒罵誤殺亨得森)贖去了。通過這種神秘主義的手法,《黑暗昭昭》表達了這樣的意思:麥蒂是黑暗人世間的一束希望之光。光明—善與黑暗—惡在他身上,也通過他進行著激烈的鬥爭。當然,前者最終戰勝了後者。

如果說《蠅王》中那位海軍軍官像天神下凡,在緊要關頭出現,救文明於水火,無異於一個敘事玩笑,那么在《黑暗昭昭》中,幽靈們最後把麥蒂作為犧牲供奉給神,以使文明渡過危機,這種安排則明顯地帶有宗教神秘主義色彩。當然,對這種宗教神秘主義可以作積極的解釋,即,這是對真理的探索,也就是說,麥蒂以他的自我犧牲告誡人類,文明要保存、發展,人類必須付出某種代價。如果採用這種積極的解釋,則《黑暗昭昭》似乎是要用某種新的宗教性來抵制現代社會的世俗性,戈爾丁的這部小說因而也可以看做他所苦心經營出來的濟世藥方。當然,《黑暗昭昭》也有現代人在黑暗和邪惡中苟且偷安這么一層意思,而且從根本上講,這可能是它更重要的信息,或者是它更重要的主題。另外,在宗教神秘主義意義上,《黑暗昭昭》也可以看做一部現代啟示錄,麥蒂的日記不啻為新的現代福音,他犧牲自己而救活的那個小孩便是他犧牲後新福音的傳播者。

從另一方面看,現代人的內心世界固然黑暗,固然邪惡,但是並非蘇菲式的極惡,因而是多少值得拯救的,也確實有一個半人半神的善的麥蒂在同蘇菲之類的半人半魔進行著鬥爭。既然惡被抵制著,被抗衡著,甚至被擊敗,那么現代人就可以高枕無憂了。麥蒂挫敗蘇菲的陰謀後,世界似乎又恢復到先前那種渾渾噩噩的狀態,即,雖然沒有極端的惡在製造混亂、恐怖,但人性中內在的惡卻是人皆有之,一旦遇到足夠的刺激,便又會以新的力量重新爆發出來。從這個意義上看,《黑暗昭昭》的宗教神秘主義完全可以意味著這部小說主題的模糊性。甚至不妨說,麥蒂犧牲自己以拯救小孩(廣而言之,即拯救人類)這種結尾是在“玩”象徵,“玩”神秘;這種安排是非理性思維的產物,甚至是一種現代迷信。如果堅持這種觀點,則《黑暗昭昭》的整個故事,戈爾丁煞費苦心塑造出來的具有豐富多義性的人物形象,以及他通過他們所闡發的性惡論思想,便可能成為無稽之談了。

還需指出,戈爾丁在敘事形式上大量使用了對偶手法。例如,麥蒂既從烈火中誕生,又在烈火中歸去。這是敘事結構上的對偶。麥蒂頭部膚色左明右暗(用現實邏輯來解釋,這大約是他“在烈火中誕生”的自然結果),這是一種人物外貌上的對偶。蘇菲與托妮這對孿生姊妹一個長黑髮,一個長金髮,這又是另一種人物外貌上的對偶。這些對偶交相呼應,使《黑暗昭昭》形成一個層次豐富的象徵網路,對表達小說的哲學思想十分有利。小說的第三部分,也是最後一部分,名為“一就是一”。故事結束時,在完成了提醒人們人世間和宇宙中都存在著善與惡、光明與黑暗的鬥爭這一任務後,麥蒂膚色左明右暗的二元分化在焚燒中合而為一。蘇菲—黑夜與托妮—白晝這種表面上的二元分化也早已隨著故事的進展失去其虛假的表象,表現出了一元的本質。這兩個方面的合而為一表達了某種辯證思想,即,對立面是既對立又統一的,對立面存在於統一整體中。

另外,麥蒂和佩迪格里的彩球同其擁有者之間的神秘關係,也象徵地表達了戈爾丁對靈魂與肉體的關係的探索。在幻覺中,佩迪格里的彩球斷了線,從他手中滾落到地上;在“現實”中,他自己也隨之斷了氣。已經進入超越維度的麥蒂又返回世俗世界,把他親愛的老師接到那另一個世界。在這時,彩球之斷線無異於說,佩迪格里的靈魂脫離肉體,飄移到無限太虛中去了。在這裡,小說結尾時佩迪格里的死是與“自由”聯繫在一起的。對這種象徵手法可以作悲觀主義的解釋,即,死亡是最終的解脫,即最高的自由,死亡是擺脫黑暗籠罩的塵世的最徹底的方式。

最後需要指出,通過佩迪格里這個可笑但又十分善良的形象,戈爾丁表達了某種近乎人道主義的愛的理想。這個人人唾棄的“下流的老傢伙”是個同性戀者,為世俗所不容,尤其為最俗不可耐的古德柴爾德夫婦所鄙視。但他同麥蒂之間有著某種特殊的精神交流關係,麥蒂對他的愛慕之情和世人對他的嗤之以鼻形成了對照。由於佩迪格里對男孩子的愛是基於一種不以自己意志為轉移的生理 “節奏”,這種愛便與小說中一般人物基於內在的邪惡排斥同類——無論是出於政治、經濟、宗教、種族,還是社會的原因——形成了鮮明的對比。佩迪格里對小男孩表現出來的同性戀的善與蘇菲作為異性對小男孩表現出來的毀滅性的施虐狂的惡形成了尤其強烈的對照。《黑暗昭昭》中一般次要人物的惡(哲學意義上的)與他們的俗氣是不可分割的,都是不由自主的;佩迪格里表面上基於生理需要而表現出來的同性戀的愛或善也是不由自主的。從《黑暗昭昭》的敘事邏輯來看,不由自主的愛或善恰恰是現代人最需要的東西。由於佩迪格里的特殊性,戈爾丁在描寫他時用的是一種略帶譏諷,但總的說來是相當同情的語氣。通過這種手法,戈爾丁似乎半開玩笑半認真地向現代人勾勒出了一種理想主義的愛的景觀。然而要最終克服世俗的現代世界的邪惡,不採取某種決定性的行動是不行的。似乎只有在一種超越的神聖維度里,在這一個維度的神力的幫助下,光明才能徹底戰勝黑暗。

編輯推薦

這是一本複雜的書,以多種方式概括了作者對人類與世界的看法……這部小說可以視為是對人間地獄——或者說煉獄——的描述。 ——瑞典學院

原始故事——講述言語誕生、邪惡肇始、藝術陌生來源。 ——馬爾科姆·布拉德伯里

其他活著的,我以這樣或那樣的原因敬仰的英國小說家有很多,但沒有一個能像他那樣讓我感情上幾乎、心靈上絕對認同他…  ——約翰·福爾斯

(他)仍然是一位道德家,仍然是一位寓言編撰者。要成為一位道德家,你必須相信善與惡,戈爾丁做到了;確實,你可能會說善與惡的本質是他唯一的主題。要成為一位寓言編撰者,你必須相信道德含意能用故事本身的基本架構表達出來,可能有些含意只能以這種方式表達;而這,也一直是戈爾丁的方式。

——《華盛頓郵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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