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桓

越南前黎朝的開國君主( 980~1005)。愛州人(今清廉縣)。原任丁朝軍隊的最高長官十道將軍。979年,因丁朝國王丁部領及其子丁璉被殺,嗣君丁璇年僅 6歲,遂篡奪大權,自稱副王,並擊敗丁朝舊臣阮訇等的反抗,鞏固其地位。980年,中國宋朝政府聞丁朝國王被弒,舉兵“吊伐”。黎桓以“主上年幼不能御外侮”為由,乘機稱帝自立,改元天福,仍都華閭。翌年,打敗宋軍。後為求宋冊封,與宋通好。至993年宋封其為交趾郡王,997年又加封其為南平王,承認黎氏政權。

黎桓

正文

982 年,黎桓起兵親征占城,攻陷其王都,迫使占城稱臣納貢。對內實行軍事統治,嚴刑峻法。開鑿運河,發展經濟。分封其十一子為王,鎮守各地,以鞏固統治。1002年改全國十道為路、州、府。但因諸王間的內爭和地方豪右、山區酋長的反叛頻起,農民起義與少數民族的反抗不斷爆發,國勢不穩,黎桓遂進行殘酷鎮壓。率軍平定少數民族芒人河蠻洞(清化石城縣)等四十九洞,並剿平各地。他死後不久,1009年大將李公蘊被擁立為帝,創建李朝,前黎朝遂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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