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明[原湖南興湘投資控股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

黃明[原湖南興湘投資控股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

黃明,男,漢族,1962年1月出生,湖南永興縣人,在職工商管理碩士。1982年12月加入中國共產黨。曾任湖南興湘投資控股集團有限公司黨委書記、董事長。2017年5月17日,涉嫌嚴重違紀,接受組織審查。2018年1月20日,黃明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

基本信息

人物履歷

黃明黃明
979年03月,參加工作,歷任郴州市經濟技術開發區黨委書記、管委會主任,臨武縣委書記,郴州市財政局黨組書記、局長,湖南高新創業投資集團有限公司黨委書記、董事長等職務;

2017年02月,任湖南興湘投資控股集團有限公司黨委書記、董事長

任免信息

2017年10月,湖南省人民政府決定:免去黃明的湖南興湘投資控股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職務。

人物事件

違紀被查

2017年5月17日,湖南興湘投資控股集團有限公司黨委書記、董事長黃明涉嫌嚴重違紀,接受組織審查。

開除黨籍

2018年1月,經湖南省委批准,湖南省紀委對黃明立案審查。經查,黃明違反政治紀律,轉移隱匿財產、證據,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多次接受私營企業主安排的打高爾夫球和旅遊活動;違反組織紀律,不如實報告個人投資事項;違反工作紀律,違規為私營企業主擔保貸款,違規將政府專項基金借給私營企業主;違反生活紀律,生活腐化,搞錢色交易;利用職權和職務上的影響在資金拆借、投資經營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巨額財物,涉嫌受賄犯罪。
黃明等6名黨員領導幹部,理想信念喪失,黨員意識缺失,背離黨的宗旨,濫用職權,奢侈墮落,與全面從嚴治黨的要求背道而馳,且在黨的十八大以後不收斂、不收手,其行為性質惡劣、情節嚴重。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經湖南省紀委常委會研究並報湖南省委批准,決定給予黃明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將涉嫌犯罪問題及線索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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