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包餐

黃包餐,英文名:Brown Bag,其意為:帶飯去工作,典型的是裝在黃色紙包中的飯。是吃飯者自己買的。

黃包餐的來意

各大法學院寄給我的訪問學者錄取通知上告知我有吃Brown Bag Lunch(黃包餐)的權利,當時我並不知道黃包餐的意思是什麼,因為我日常使用的《新英漢詞典》不收此詞,我不知道它是在原始的含義上被使用,意味著我可以免費吃一頓呢,還是在引申的含義上使用,意味著我要每周和美國同志在一起學習一個鐘頭的布希總統語錄?到了哥大,吃了兩頓黃包餐後,我就知道這個詞的基本含義了。

在"我的大學"一文中,我寫道, 黃包餐"也就是全系老師在一起吃飯,同時聽一位報告人就一個主題做幾十分鐘的發言,然後大家提問。真是精神物質雙會餐"。

到今天,我吃完了哥大法學院本學期最後的一頓黃包餐,我對此餐的認識可比過去強多了,寫出來供大家分享。

先要補充的是,"全系老師"僅指全部上崗教書的人,這些人稱為"系人"(Faculty),就是享有特權的人,特權之一是吃黃包餐。其他的教學輔助人員不是"系人",是staff,沒有資格吃黃包餐,美國人這點分得非常清楚,不像我國的教師節,上崗教書的人和教學輔助人員一塊拿過節費。因此,法學院外事辦的阿拉曼尼女士每周都用e-mail提醒我們去吃黃包餐,但她自己就不能去吃。而我這個外國來的訪問學者倒是"系人",可以吃。關於系人的西方化的問題,以後我將作專文說明。

按照權威的The American Heritage College Dictionary的解釋,Brown Bag就是"帶飯去工作,典型的是裝在黃色紙包中的飯"。

大家都知道,美國人吃飯不怎么講究,中午買個熱狗或三明治或其他,加上一瓶飲料,一股腦地包在一個黃色的紙包內邊走邊吃或帶到工作場所,吃完繼續工作,這就是黃包餐了。說實話,叫"黃包"有點不合適,因為原文是"褐包"。用"褐包"的表達,中文中覺得彆扭,因此我寧願用"黃包"的表達。什麼是"褐包"?我們中國的食品店用來包裝出售後的熟食的紙包就是褐包,原來是我們熟悉的東西。可以看出,最初的黃包餐與大學沒有必然的聯繫,凡是有人上班的地方就有黃包餐,這樣的黃包餐肯定是吃飯者自己買的。當然,大學也是有人上班的地方,因此也有黃包餐。

但在一個我不知的時間,一個我不知的"系人"靈機一動,認為反正大家都要用將近1小時的時間吃黃包餐,為何不利用這個時間聽一個同行講自己的研究心得?這個點子為大家接受,於是第一講開始了。第一場的演講者講完後覺得吃虧:怎么光我講大家都不講?要講大家都講!於是大家達成協定:每人在每周的某個午飯時間(哥大法學院是星期四)輪流講自己正在進行的研究,同行們提出質疑。

一方面,演講者演示了自己的新產品,其中的有些毛病就暴露出來,發現後修改正式出版;另一方面,聽眾們也了解了其他專業的動態,也許可以從中得到啟發。因此,黃包餐的精神是展覽新產品,聽取批評,給人啟發。這個時候的黃包餐食品由與會者自理。後來,國家富強了,有了財力,也為了避免有人帶鹿肉三明治,有人帶豬肉漢堡包,相互鬥富比窮帶來的注意力分散,乾脆決定黃包餐統一由教學科研單位供應。如此進入了黃包餐的高級階段,人們開始享受"大黃包餐"。對於那種自備的黃包餐,我們姑且追溯性地把它稱為"小黃包餐"。黃包餐由"小"到"大"的轉變,潛伏著它的危機:開頭它是純粹出於精神需要,現在它已經有了食品引誘的意味了!"吃"與"思"開始脫離,完全出現了某些人把頭腦關閉,純粹為了吃而出席黃包餐的可能。

可以說,黃包餐是美國校園文化的一個特點,因此,在美國學習過,吃過這種餐的人無不印象深刻,許多人積極地把它引進於國內。回想起來,在我知道黃包餐的名稱前,我就在國內3次接觸過黃包餐。第一次是在上個世紀90年代初的一個夏日,當時社科院法學所民法室的副主任徐炳先生剛從美國回來,組織了一次"沙龍",由他自掏腰包給每個參加者買了一份"大田園"的雞腿快餐,讓大家邊吃邊說,記得當時梁彗星老師的發言內容是放棄反對制定民法典的觀點,改持可以制定民法典的觀點。謝懷軾老教授的發言是未來的民法典做到包羅萬象很難,但包羅千象值得爭取。現在想來,徐炳教授組織的這次活動就是模仿美國的黃包餐,後來通過媒體知道社科院法學所經常舉行這樣的活動,看來還是那裡留美的多。這種由某個大款(徐老師當時兼做律師,比較富有)出錢大家吃、大家談的方法已經把黃包餐中國化了,可稱之為"中國黃包餐",沒有免費的午餐或曰要像美國人那樣自己買一份飯帶了去吃聽您嘮叨,這樣的活動在中國能否組織得起來肯定是個問題,因此黃包餐來到中國,必然要中國化為"大款黃包餐"。後來又得到梁治平的一份討論法律解釋問題的黃包餐邀請,沒有去,據說也是由外國機構出錢。最後一次聽到包含黃包餐內容的故事是今年初與賀衛方聊天,他說美國人很有意思,其中之一是在大家吃飯的時候聽你講一講。我當時根本沒想到,賀衛方講的就是後來我百思不得其解的黃包餐。

然而,黃包餐能否在中國推行得開,我認真地懷疑。

理由一:經費問題。我們要引進的是小黃包餐還是大黃包餐?小黃包餐與初級階段相適應,大黃包餐與高級階段相適應。我國仍處在初級階段是不爭的事實,搞大黃包餐有超越生產力的發展水平之嫌。要大家自備飯菜聽某人嘮叨一個自己可能根本用不著,也沒有興趣的問題,一次可以,多了,大家就不願做出這樣的犧牲了。事實上,在我的大學,同行們的聚餐也是有的,不過每年一次而已(春節前),不過光吃不說而已。"不說",不是什麼話都不說,而是指不談學術。這種"吃"與"學"相脫離的教研室聚會,我把它形容為"我吃故我在";

理由二,教師隊伍素質問題。好!我們就搞小黃包餐!每人買一份飯聽你老徐扯一扯,恐怕俺老徐沒有這么大的吸引力,聽俺扯一次可以,第二次就如坐針氈了。原因者何?乃因為黃包餐的成立基礎是兩個命題:

第一,人人都能講,換言之,人人都能做研究,不然,不能講的人就會有"我聽你說"的委屈感。在中國大學,由於教學與研究的相對分離,有一部分老師沒有東西講,他們只能講課,不能"講學"。時間長了,會出現總是那幾個人講,其他人出於面子等各方面的原因不願來的情況;

第二,所有的老師都對學問感興趣,願意做"射幸聽取",因為黃包餐的本質還在於跨行對話,聽者中可能只有一個狹義上的同行,其他都是相對的外行,由於這種格局,聽的效果有偶然性,換言之,對於一個非同專業的同事談論的問題,在偶然的情況下可能對我有鵜鶘灌頂一樣的啟發作用,但在多數情況下,我的所聽對我沒有什麼用。這也是黃包餐把"聽"與"吃"設計在一起的哲學依據:食品本身就是對那些白聽者的報償。在這樣的體制條件下,必須靠那些對學問有極大興趣,為了那1%的機會願意白聽99次的人,才能維持黃包餐制度持續進行。但我國的大學由於沒有淘汰機制(退休淘汰、重大過犯淘汰的除外),無心學問者在教師隊伍中占相當比例,這些人是不會堅持參加黃包餐的。

說實話,哥大黃包餐的穩定食客是那些Full time教授,他們與Adjunct教授形成對立。什麼是全時教授?按照我的理解和觀察,是那些在上班時間都能在辦公室找到他們的教授。從制度設計來看,中國的所有大學教授都是全時教授,但由於待遇不高、出身不高、不能為他們每人都提供辦公室和良好的秘書服務等原因,許多都在外面打野食,把自己變成了實際上的部分時間教授,學問業餘化了,莫說是把他們全部弄到一起聽你嘮叨學問,就是把他們全部弄到一起宣布發獎金,也是相當難的一件事呢!

黃包餐的其他類別

在美國,黃包餐還有富貴黃包餐與貧賤黃包餐之分。法學院的當然是前者,其內容包括肉和魚、蔬菜、麵包、米飯或意大利麵條、水果、甜食、咖啡和茶等,相當於在一家好的餐館裡吃一頓。叫我感到氣憤的是,當豆腐和大白菜、蔥和姜等"國貨"在義大利還徘徊在中國人的餐桌上的時候,美國人已經堂而皇之地把它們納入了自己的日常食譜,一個謝字都沒有,我只好用俺們中國人用了多少盜版的Microsoft軟體來自我平衡了。這個民族對外來文化的吸收能力與義大利人形成鮮明的對比。在法學院的這個黃包餐之外,還有不計其數的黃包餐,可以說,除非周末,在哥大法學院的大樓內,你基本上都可以吃到不要錢的午飯和晚飯,而且都不是蹭,而是通過e-mail得到邀請來吃的。免費的飯多,實際上是人家舉行的學術活動多的外部徵象(無怪乎清華大學高薪聘請的一批美籍華人不願完全來中國而選擇做"半身教授",因為他們覺得在美國你時時浸泡在學術的氛圍中,在中國的大學,你的大部分精力卻要用來料理學術以外的事,例如,每一個科級機構都有權命令一個最有名的教授每星期填一次重複檔案中的各種資料的表!),一句話,人家把"飯"作為吸引人來參加學術活動的手段,因此,在各種各樣的學術活動廣告中,最後都有一句讓讀者先看的話:將供應某某食品。這個"某某",通常是比薩、點心或小吃外加蘇打水(到了美國我才知道,蘇打水不是一種水,而是可樂、百事可樂、礦泉水等水的泛稱)。它們都只相當於複合式的富貴黃包餐中的一道,因此我把它們稱為貧賤黃包餐。可別看不起它,它也是夠吃飽且免費的喔!

我加入的哥大中國法研究會就經常舉行這樣的貧賤黃包餐,食客都是學生嘛,能不貧賤乎!貧賤的屬性還在於有時宣告了比薩,結果卻是比薩曠課,把一些奔著比薩來的同志餓得頭昏眼花。這樣的黃包餐在舉行學術活動時進行,通常是邀請一位美國的中國法專家或中國來的訪問學者用英文或中文講幾十分鐘的中國法,然後回答問題,大家邊吃邊聽邊提問,演講者一點沒有被冒犯的感覺。當然,這樣的中國法演講會的主要聽眾是中國人,不排除食品把大家吸引來的可能吧!我親眼見到一些洋人,不是我們中國法研究會的成員來參加我們的活動,明顯是奔著比薩來的,但誰也不能對此說什麼,因為黃包餐活動的本身就包含了食品引誘的因素。尷尬的是,黃包餐有大小之分,有時宣告的黃包餐是小黃包,我們外國人的背景知識不夠,以為是法學院的大黃包,結果空著肚子去,有餓得滿臉發綠的,有擅自拿另外一團體的黃包餐食品的。還好,我沒有犯過這樣的錯誤。應該說,剛到哥大時,我對免費蛋糕也有一種人之初的熱情,是兩件事情改變了我: 其一,我在外交部工作的在美國呆過兩年的一位同學,在我像年輕人一樣把"小吃"盛了滿滿一盤作為一頓飯的時候,他卻沒有取任何食品,我從他學會了怎樣當大哥。確實,我的收入比那些利用機會找免費食品的年輕同胞高得多,我必須讓他們;其二,有一次,中國法研究中心舉行小黃包餐供應比薩,結果來的人特別多,每人一塊都不夠,有的同胞卻取了兩塊,這時我看到有些成熟一些的美國人都沒有去取食品,拿出自己的小餅乾並且眼中有憤怒。爾後,我就是像郝思嘉一樣吃個半飽再去參加這樣的活動了。吃得到吃不到我都無所謂。不妨說,貧賤黃包餐不光簡單,而且有時是吊人胃口的。為了顯示自己的尊嚴,我後來就數次不參加這樣的活動了。可能像我這樣想的人不止一個吧,有一次竟發生了黃包餐沒有吃完的罕見事件!俺在《西口閒筆》中已經揭示了西方的這樣的歷史傳統:免費的食品是聯絡公共感情的手段,不吃是沒有同類之愛,吃多了是貪心畢露,因此,對於這樣的食品,要做到介於吃與不吃之間。呵呵,把握尺度可難!

據學期初發給我們的資料統計,哥大法學院在2002年的下半年接待了54名訪問學者(不包括在學期中來的),每一個這樣的訪問學者都有權利吃黃包餐,他們在每周四之前都會從外事辦得到明天來吃飯的通知。他們多數是花了錢買到這樣的權利的,因為作為訪問學者要交所謂的座位費每學年6000美元(Bench fee,我作為福布萊特學者被免收了這筆費用和許多其他費用而已),但舉行黃包餐的Case Lounge只能容納100人左右,這54人外加法學院的"系人"117人,而且加上"客"(即哥大其他學院得到吃飯通知的教授們和在哥大法學院的美國國內訪問學者們,為了鼓勵跨學科交流,發放吃飯通知的對象從來不限於法學院本身的教師)和我們外國人難以識別的"不速之客"(我們只是從Case Lounge門上經常貼出的"全系聚餐,外人勿擾"的告示知道他們的存在),這個可憐的廳肯定裝不下,而且食物也肯定不夠。但我們不妨虛擬地探討一下他們全來的可能。在這個問題上,我們看一下哥大法學院對訪問學者辦公室(哥大法學院的這么多訪問學者按先來後到的原則共用一間可容納13人的大辦公室)用紙"過多"的處理態度就知道了。某日,阿拉曼尼發一封e-mail給全體訪問學者,驚呼這間辦公室內的10令(每令100張)紙用了不到一周,告誡我們要合理用紙,因為我們都是成年人。如果我們做不到自我控制,她將對我們的用紙採用配給制,等等。而黃包餐上被宣講的論文都很長[2],最長的90頁,最短的45頁,放在網上讓大家列印。以訪問學者數乘以每篇文章的頁數,用這點紙只能說少了,不能說多了,而且還有其他用紙的地方呢!據說哥大對訪問學者的挑選十分嚴格,由此可知,恐怕來這裡的人在國內都是敞開用紙的,畢竟是人到異國格減等喔!我一直在想,假設那54個訪問學者都來吃黃包餐怎么辦?會不會在第二天吃一封申斥電子郵件?

作為外國人的我,初到時不知自己身在異國為客,遂隨便找張桌子坐下來吃黃包餐,馬上受到了語言問題的困擾,因為美國人的習慣,坐下來吃飯時要和旁邊的人打招呼並聊幾句。這幾句我就是熬不過去。後來,我就發現靠門的一桌是專門屬於訪問學者了。我記著《聖經》的"不要坐宴會的首席"的教導,以後就坐到了這一桌。前面已經講過,黃包餐由"吃"與"聽"兩大要素構成,判斷兩者是否統一了的標誌是"笑",聽到人家報告的精妙之處會心而笑的,就是又吃又聽,上了層次了。遺憾的是,我們這一桌的老食客,無論是中國人、印度人、烏克蘭人、瑞士人等,從來都是只吃不笑。一回,偶見一義大利同桌發笑,不勝嫉妒,今天一問才知道,他是住在佛羅倫斯的英國人!看來,要聽懂美國的學術演講,對於西方國家的人乃至於從小受英語教育的印度人,都是很難的,因此,我們的光臨已經背棄了黃包餐的全面本質,成了Just for eating了。

是否該笑的時候就笑,只是區別在場食客是美國人還是外國人的尺度之一,因為即使像我這樣的黃皮膚,你也不能斷定我不是美國人,因為黃皮膚的美國人多著呢,黑皮膚就不用說了,另一個尺度是每個人取的食品的量。美國人來這裡是自己吃自己,因此取食不多,剛好夠吃。而外國人,不分國別,都是吃"他娘",所以往往一取數盤,盛主食的大盤子用來盛水果而不用專門用來盛水果的小盤子,吃不完扔掉的,多有!基本的比例是外國人吃一頓相當於美國人吃3頓。這跟到了鄰居家胃口特別大開的道理是一樣的。因此,當你在哥大法學院的Case Lounge看到一個人用大盤子盛水果時,甭試他英語如何,就可以判定他是個外國人了。呵呵!

英語總是交際場合的一個問題。今天的黃包餐講的就是印度的"人法"(Personal law),演講者明顯地把它理解為"個人的法,國家無權插手的法",這表明她不懂得伊斯蘭國家的人身法(Personal status law)的概念,這正是俺得意的題目。俺想用英語提兩個問題:"請給一個你的人法的定義";"你講的人法與穆斯林國家的人身法關係如何?"我與其是想聽她的回答,不如說是想露一手。但我擔心自己的英語她聽不懂,鬧出笑話,而且,在我近一個學期的黃包餐經歷中,沒有見過一個訪問學者提問,我也就在激烈的內心鬥爭中放棄了提問的念頭。

到過美國的中國學者多有回國宣傳自己在美講過學的,他們八成就是在這樣的黃包餐上講的,賀衛方坦率地告訴了我這一點,其他人未必有這個勇氣,因為按照我們的文化觀念,在這樣的場合講學未免丟人。但我們的價值判斷要根據當地的情勢:美國的大學教授,無論是在本校還是外校,都是這樣做講座的,只有州長級的人物或波斯納一級的學者,才有可能以辯論會的形式舉辦中國式的講座。哥大法學院的黃包餐上的演講者,除了該學院自己的教授外,相當比例都是美國其他大學來的訪問學者呢!他們也沒有覺得這種安排有何丟人,說實話,能在富貴黃包上做演講,應該是了不得的榮耀呢!因此,昨天我得到久等的路易斯安那Tulane Law School發來的在明年我選擇的時間為我在該學院安排一場黃包餐的邀請時,我毫無丟人的感覺,認為這是對福布萊特學者的禮遇,因為我在哥大講的話,只能講貧賤黃包,Tulane給我安排的是富貴黃包了。有感覺的是語言問題,因為我在哥大法學院沒有見到過帶著翻譯的演講者,而我還想按照義大利的老模式,由我念稿作為演講,提問和回答藉助於翻譯呢!但願到明年3月,我能產生翻譯對我是多餘的感覺。呵呵!

2002年12月12日一氣呵成於吃完本學期的最後一次黃包餐之後

附錄

為了方便大家全面了解美國黃包餐的良好學術制度,特將哥大法學院2002年第二學期的黃包餐演講清單(含演講者來源)和每次黃包餐的操作程式附錄於後,供國內學術單位學習和模仿。

Faculty Lunch Series - Fall 2002

September

12 - Larry Zelenak - The Income Tax and the Costs of Earning A Living (外來訪問學者)

19 - Jane Ginsburg - The Concept of Authorship in Comparative Copyright Law (哥大教師)

26 - Michael Doyle - War Making and Peace Making: The United Nations' Post-Cold War Record(外來訪問學者)

October

3 - 光吃不聽

10 - Sam Issacharoff & George Loewenstein - Regulation for Conservatives: Behavioral Economics and the Case for "Asymmetric Paternalism" (哥大教師與外校老師合作研究成果)

17 - Avery Katz - The Economics of Form and Substance in Contract Interpretation (哥大教師)

24 - Tom Merrill - Agency Rules With the Force of Law: The Original Convention (外來訪問學者)

31 - Regina Austin - "Black People's Money": An Essay on the Interaction of Law, Economics, and

Culture in the Context of Race (外來訪問學者)

November

7 - Allan Farnsworth - Oops! Mistakes and the Law (哥大教師)

14 - Howard Erichson - Beyond the Class Action: Lawyer Loyalty and Client Autonomy in Non-Class Collective Representation (外來訪問學者)

21 - Katharina Pistor - Beyond Law Enforcement: Governing Financial Markets in China and Russia (哥大教師)

28 - 感恩節中止

December

5 - Dan Richman - Prosecutors and Their Agents, Agents and Their Prosecutors (哥大教師)

12 - Catharine MacKinnon - Two Moments in Women's Human Rights: Sex Equality in India and Bolivia(哥大教師)

已經說了,黃包餐是"射幸聽取",俺兩次最有收穫,第一次是10月10日的那場,我感到了理性人假說的危機,由此感到了以理性人假說為基礎的市民社會理論的危機。第二次是12月12日的那場,因為我正在研究印度的民法典編纂史,苦於印度法的資料的短少,這篇演講很幫助我擴展了對印度法的知識。

下面是關於黃包餐的操作程式的一封e-mail(以本學期的最後一場為例):

At today's faculty lunch, December 12th, Catharine MacKinnon will present her paper, "Two Moments in Women's Human Rights: Sex Equality in India and Bolivia."The paper is in your mailboxes and the faculty lounge.

Please meet in Case Lounge on the 7th floor of Jerome Greene Hall.Lunch buffet will begin at noon, the presentation will begin at 12:25, followed by questions and answers until 1:25.

If you need additional copies of the paper or have any special dietary requests, please contact me at 854-2511,

Sincerely,

Jinah Paek

注釋

[1]今天在中南財經政法大學的網站上看到賀衛方在北大的"午餐學術沙龍"上的發言。看來他把黃包餐引進國內了,不過譯名差別很大,看不出美國制度與北大制度的聯繫,建議還是叫黃包餐好,使人可以回味這個制度的來龍去脈。

[2]看了列印出來的這么巨型的文章的身體,覺得毛主席關於寫短文的觀點可好,這么長也妨礙了人們去讀。話又說回來,這幫黃包餐演講者能在30分鐘內講出這么長的文章的要點,也真有本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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