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乃升

1951年,鎮壓反革命期間被誤殺,中共十一屆三中全會後,予以徹底平反,恢復名譽。 民國32年,國民黨清流縣黨部召開第一次全縣黨員代表大會,乃升被選為監察委員,其後幾次改選,均連選連任。 1951年,鎮壓反革命期間被誤殺,中共十一屆三中全會後,予以徹底平反,恢復名譽。

人物簡介

黃乃升(1910~1951),字智明,福建省清流縣群英鄉人。人民解放軍進軍福建之後,脫離國民黨,宣布起義,使清流和平解放。1951年,鎮壓反革命期間被誤殺,中共十一屆三中全會後,予以徹底平反,恢復名譽。

生平事跡

黃乃升,清宣統二年(1910)生於地主家庭,在兄弟五人中排行第五。16歲畢業於連城舊制中學,從此,涉入仕途。
民國15年(1926),出任駐長汀陸軍第三師賴增輝營連長,後改編為國民革命軍駐防汀州。之後,任靈地鄉團總、縣保衛總團團長等職。第二次國內革命戰爭時期,集合自衛隊、一心會成員在城郊、田源等地多次圍剿襲擊工農紅軍,導致紅軍的傷亡。
民國19年冬,匪首溫保正四處劫掠,使嵩溪、林畲以及明溪縣屬各鄉民眾惶惶不可終日,縣保全隊多次進剿,未能奏效。後乃升設計將其擒獲,送縣正法,為民除一大害。
民國32年,國民黨清流縣黨部召開第一次全縣黨員代表大會,乃升被選為監察委員,其後幾次改選,均連選連任。
民國33年,與賴鴻基一道代表清流縣出席國民黨福建省黨部第一次全省代表大會,被委為省咨議,從此,參與本省政治活動。
民國38年夏,江雄生率部進逼清流城,脅持縣長陳人傑,成立清流縣自衛總團,自任副總團長,旋又受編為福建省保全第七團任團長,集全縣軍政大權於一手。乃升便退隱回鄉,伺機而動。當年9月中旬,國民黨第五清剿區指揮官易啟基率部從明溪前往長汀起義,途經清流,縣長陳人傑、自衛團副團長江雄生緊閉城門阻其通過,易部強行進城,活捉陳人傑,收繳官印,趕走江雄生,委任黃乃升為縣長。10月15日,易部在長汀通電起義,並選派警衛員易洪蘭專程給乃升送信,動員其起義。在嚴峻現實面前,中共地下黨員王振邦加緊政治攻勢,組織進步民眾姜尚志等人在清流城區張貼標語,宣傳解放軍的嚴明紀律。目睹蔣家王朝的徹底崩潰,10月24日,乃升召集各界人士緊急會議,決定成立《清流縣人民自動解放臨時委員會》,由黃乃升等17人組成,乃升為主任委員。會上宣讀易啟基來信,並通過起義電文。隨即,公推陳榮光、王略前往寧化向4野144師432團匯報成立“委員會”情況。聽取匯報之後,該團團長劉桐山、參謀長楊華復函,稱:“清流縣和平解放是全縣人民之幸福……。”為迎接解放軍進駐清流,委員會開展一系列活動。10月28日,黃乃升以委員會主任身份致電福建省人民政府張鼎丞主席,送去委員會會議紀錄,要求派人接管清流工作。
為維護城區治安,保衛敵偽檔案、財產,10月30日,黃乃升召集委員會會議,決定於12月1日調集群英鄉、復興鄉400餘名壯丁到清流守城,並於1950年2月12日,成立人民武裝工作隊,乃升任隊長,由432團支持長短槍21支。1950年2月23日,委員會向人民解放軍接管人員交出、殼槍33支、快機12支、手槍4支、步槍317支、機槍1挺、衝鋒鎗1支以及縣府參議會全部檔案、財產和司法處、銀行的檔案、財產,為和平解放清流作出貢獻。
1951年,鎮壓反革命期間被誤殺,中共十一屆三中全會後,予以徹底平反,恢復名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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