鹽酸腎上腺素注射液

鹽酸腎上腺素注射液

鹽酸腎上腺素注射液,適應症為主要適用於因支氣管痙攣所致嚴重呼吸困難,可迅速緩解藥物等引起的過敏性休克,亦可用於延長浸潤麻醉用藥的作用時間。各種原因引起的心臟驟停進行心肺復甦的主要搶救用藥。

成份

本品主要成份為鹽酸腎上腺素,化學名稱為:(R)-4[2-(甲氨基)-1-羥基乙基]-1,2-苯二酚鹽酸鹽。
化學結構式:

鹽酸腎上腺素注射液 鹽酸腎上腺素注射液

分子式:CHNO·HCl
分子量:219.67
輔料為:焦亞硫酸鈉、氯化鈉、依地酸二鈉、注射用水。

性狀

本品為無色或幾乎無色的澄明液體。受日光照射或與空氣接觸易變質。

規格

1ml∶1mg

用法用量

常用量:皮下注射,1次0.25mg-1mg;極量:皮下注射,1次1mg。
1.搶救過敏性休克:如青黴素等引起的過敏性休克。由於本品具有興奮心肌、升高血壓、鬆弛支氣管等作用,故可緩解過敏性休克的心跳微弱、血壓下降、呼吸困難等症狀。皮下注射或肌注0.5-1mg,也可用0.1-0.5mg緩慢靜注 (以0.9%氯化鈉注射液稀釋到10ml),如療效不好,可改用4-8mg靜滴 (溶於5%葡萄糖液500-1000ml)。
2.搶救心臟驟停:可用於麻醉和手術中的意外、藥物中毒或心臟傳導阻滯等原因引起的心臟驟停,以0.25-0.5mg以10ml生理鹽水稀釋後靜脈 (或心內注射),同時進行心臟按壓、人工呼吸、糾正酸中毒。對電擊引起的心臟驟停,亦可用本品配合電除顫儀或利多卡因等進行搶救。
3.治療支氣管哮喘:效果迅速但不持久。皮下注射0.25-0.5mg,3-5分鐘見效,但僅能維持1小時。必要時每4小時可重複注射一次。
4.與局麻藥合用:加少量 (約1:200000-500000) 於局麻藥中 (如普魯卡因),在混合藥液中,本品濃度為2-5μg/ml,總量不超過0.3mg,可減少局麻藥的吸收而延長其藥效,並減少其毒副作用,亦可減少手術部位的出血。
5.制止鼻黏膜和齒齦出血:將浸有1:20000-1:1000溶液的紗布填塞出血處。
6.治療蕁麻疹、枯草熱、血清反應等:皮下注射1:1000溶液0.2-0.5ml,必要時再以上述劑量注射一次。

不良反應

1.心悸、頭痛、血壓升高、震顫、無力、眩暈、嘔吐、四肢發涼。
2.有時可有心律失常,嚴重者可由於心室顫動而致死。
3.用藥局部可有水腫、充血、炎症。

禁忌

1.下列情況慎用:器質性腦病、心血管病、青光眼、帕金森氏病、噻嗪類引起的循環虛脫及低血壓、精神神經疾病。
2.用量過大或皮下注射時誤入血管後,可引起血壓突然上升而導致腦溢血。
3.每次局麻使用劑量不可超過300μg,否則可引起心悸、頭痛、血壓升高等。
4.與其他擬交感藥有交叉過敏反應。
5.可透過胎盤。
6.抗過敏休克時,須補充血容量。

注意事項

高血壓、器質性心臟病、冠狀動脈疾病、糖尿病、甲狀腺功能亢進、洋地黃中毒、外傷性及出血性休克、心源性哮喘等患者禁用。

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用藥

必須套用本品時應慎用。

兒童用藥

必須套用本品時應慎用。

老年用藥

老年人對擬交感神經藥敏感,必須套用本品時宜慎重。

藥物相互作用

1.α受體阻滯劑以及各種血管擴張藥可對抗本品的加壓作用。
2.與全麻藥合用,易產生心律失常,直至室顫。用於指、趾部局麻時,藥液中不宜加用本品,以免肢端供血不足而壞死。
3.與洋地黃、三環類抗抑鬱藥合用,可致心律失常。
4.與麥角製劑合用,可致嚴重高血壓和組織缺血。
5.與利血平、胍乙啶合用,可致高血壓和心動過速。
6.與β受體阻滯劑合用,兩者的β受體效應互相抵消,可出現血壓異常升高、心動過緩和支氣管收縮。
7.與其他擬交感胺類藥物合用,心血管作用加劇,易出現副作用。
8.與硝酸酯類合用,本品的升壓作用被抵消,硝酸酯類的抗心絞痛作用減弱。

藥物過量

未進行該項實驗且無可參看文獻.

藥理毒理

藥理作用:兼有α受體和β受體激動作用。α受體激動引起皮膚、黏膜、內臟血管收縮。β受體激動引起冠狀血管擴張、骨骼肌、心肌興奮、心率增快、支氣管平滑肌、胃腸道平滑肌鬆弛。對血壓的影響與劑量有關,常用劑量使收縮壓上升而舒張壓不升或略降,大劑量使收縮壓、舒張壓均升高。
毒理研究:未進行該項實驗且無可靠參考文獻。

藥代動力學

腎上腺素在體內的代謝途徑與異丙腎上腺素相同。口服後有明顯的首過效應,在血中被腎上腺素神經末梢攝取,另一部分迅速在腸黏膜及肝中被兒茶酚-氧位-甲基轉移酶 (COMT) 和單胺氧化酶 (MAO) 滅活,轉化為無效代謝物,不能達到有效血濃度。皮下注射由於局部血管收縮使之吸收緩慢,肌內注射吸收較皮下注射為快。皮下注射約6-15分鐘起效,作用維持1-2小時,肌注作用維持80分鐘左右。僅少量原形藥物由尿排出。本藥可通過胎盤,不易透過血-腦脊液屏障。

貯藏

遮光,密閉,在陰涼處保存。(系指不超過20℃)

包裝

低硼矽玻璃安瓶:2支/盒,10支/盒。

有效期

24個月

執行標準

《中國藥典》2010年版二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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