鳳翔縣統計局

(二)增加的職責增加能源統計工作、服務業統計和社會發展統計方面的有關職責。 (三)加強的職責加強對各部門統計工作的指導和綜合協調,加強對統計調查項目、統計標準和統計數據發布數據的管理。 (二)貫徹執行全國統一的基本統計報表制度和國家統計標準,組織領導和協調全縣統計工作。

職責調整

(一)取消的職責
取消已由各級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二)增加的職責
增加能源統計工作、服務業統計和社會發展統計方面的有關職責。
(三)加強的職責
加強對各部門統計工作的指導和綜合協調,加強對統計調查項目、統計標準和統計數據發布數據的管理。

主要職責

(一)貫徹落實國家、省、市有關統計工作的法律、法規和規章,擬訂並實施全縣的統計中長期規劃、年度調查計畫;組織領導協調縣、鄉鎮、各部門的統計和國民經濟核算工作;監督檢查統計法律、法規和統計制度的實施情況,依法查處違反統計法規和統計制度的行為。
(二)貫徹執行全國統一的基本統計報表制度和國家統計標準,組織領導和協調全縣統計工作。建立健全全縣國民經濟核算體系及統計指標體系;制定完善全縣經濟、社會、科技、統計調查制度。
(三)承擔大型的國情國力普查責任。負責人口普查、農業普查、經濟普查;組織協調縣、鄉鎮、各部門社會經濟調查和統計調查方法的改革;審查縣、鄉鎮、各部門的統計調查計畫、調查方案;組織全縣統計報表的管理工作。
(四)組織實施農林牧漁業、工業、建築業、批發和零售業、住宿和餐飲業、房地產業、租賃和服務業、文化體育和娛樂業以及運輸業、倉儲業、計算機軟體業、科技交流和推廣服務業、社會福利業等統計調查;收集、匯總、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的統計數據,綜合整理和提供交通運輸、郵政、教育、衛生、社會保障、公共事業等全縣基本統計數據。
(五)組織實施能源、投資、城鄉居民收入、科技、人口、勞動力、社會發展基本情況等統計調查,收集、匯總、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的統計數據。
(六)蒐集、整理、提供全縣性的基本統計資料,並對國民經濟、社會發展和科技進步情況進行統計分析、統計預測和統計監督,建立完善巨觀預警監測系統,向縣委、縣政府及其他有關部門提供諮詢和建議,為巨觀管理和科學決策服務。
(七)編纂統計資料。統一核定、管理、公布出版全縣性的基本統計資料,定期發布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情況的統計公報;編輯出版《鳳翔縣統計年鑑》。
(八)建立健全管理全縣統計信息自動化系統和統計資料庫體系及農村統計網站建設;組織、推廣計算機套用技術在全縣統計工作中的運用。
(九)會同有關部門做好統計人員專業技術職務評聘工作;組織全縣統計人員教育、培訓和業務考核工作。
(十)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地理位置

地址:陝西省寶雞市鳳翔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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