鮑振華

鮑振華

鮑振華,男,原山東淄博市張店區水務局長,祖籍張店區房鎮彭家村人士。鮑振華的一家三代都屬於“根紅苗正”,其爺爺和姑姑都是烈士。爺爺犧牲的時候約40歲,還沒有出嫁的姑姑還不到20歲。此後,鮑振華的家庭在當地就具有很高的威望。

基本信息

人物事件

鮑振華 鮑振華

山東淄博市張店區水務局長鮑振華因為一段地下戀情被曝光,7月5日,張店區紀委作出第一個決定,免去其局長職務,並雙規接受全面調查。據張店區委宣傳部張副部長介紹,鮑振華被雙規的原因是“違反了社會主義道德標準”。

事件各方態度

鮑振華免職冤不冤?在其老家人看來,很冤。理由很簡單,用其哥哥和嫂嫂的話說是,他們的爺爺和姑姑都是烈士,鮑振華出身在這樣一個烈士家庭,根紅苗正,哪會做出苟且之事。事實證明,革命家庭出身的幹部並非先天具有某種免疫功能,此種言論十分可笑,不值一駁。

值得注意的是,其家人和鄉親之所以拿其家庭出身說事,實乃事出有因。答案就在上述免職理由中。此舉報行為不僅給當事人也給黨政官員的形象造成了很大的傷害。是可忍孰不可忍,當地紀委不得不特事特辦,想出一個“違反社會主義道德標準”的罪名先撤了他的職,再實施雙規。

問題是,所謂的“社會主義道德標準”本身就是個模糊概念,像黨政官員包養情婦、亂搞男女關係等,違背的是中國社會傳統的道德標準,對此,人們總是斥之為“不道德”。反過來說,既然你紀委要對鮑振華進行意識形態定罪,其家人難道就不可以用意識形態手段即家庭出身來抗拒詰難?當地紀委如要擺脫此種尷尬,必須儘快拿出鮑的經濟犯罪證據,用事實來證明鮑確實犯下了權力貪財、貪色的罪行,非此,難以讓人信服。 ——作者:王學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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