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學校外籍教師宿舍建築標準

為了妥善解決來華外籍教師的居住,高等學校可以根據需要建設外籍教師宿舍,其建設規模應按主管部門核定的接待外籍教師人數適當留有餘地進行規劃。外籍教師人數較少的高等學校可與鄰校合建,或在該校改建家屬住宅等供他們使用,不必單獨建設外籍教師宿舍。

簡介

發文單位:國家教委 國家外國專家局

文 號:[86]教基字188號

發布日期:1986-12-31

執行日期:1986-12-31

正文內容

外籍教師宿舍與來華留學生宿舍要儘可能統一規劃,集中管理,以節省輔助用房面積,併合理利用學校的水、電、熱源等附屬設施。

一、建設內容

外籍教師宿舍可按一室戶、二室戶、三室戶三種戶型進行設計和建設。每戶包括居室、衛生間、廚房、壁櫥等。各種戶型在設計中都要考慮外籍教師在居室外會客的場所。單身教師一般住一室戶(身份較高的,如教授,可以住二室戶);帶眷或夫婦雙方均為教師的住二室戶;帶眷並攜帶子女的住三室戶。各種戶型的比例可根據實際需要確定,其中三室戶不宜超過總戶數的15%,外語院校可適當提高。

除居住用房外,尚可安排外籍教師食堂(含餐廳及廚房)、文娛室、閱覽室、會客室及管理人員的辦公室、值班室、會議室等公用建築設施。

二、建築面積定額

外籍教師宿舍的平面係數按50%左右計算,平均每戶建築面積:一室戶為45平方米,二室戶為65平方米,三室戶為80平方米。

公用建築設施中,食堂部分的面積要考慮外籍教師家屬用餐的需要,其餘部分的建築面積應根據實際需要從嚴掌握。

三、層高與裝修標準

居住建築的層高為2.8-3.0m(炎熱地區採用上限)。室內採用空調設備時,層高可適當降低。

裝修標準不宜過高,要力求經濟、美觀、大方,尺量採用當地建築材料。

四、設備標準

設備冷、熱水系統及採暖降溫措施。居室冬季室溫不低於20度。有條件的地區要充分利用太陽能作為生活、採暖用熱水的能源。

五層及五層以上通廊式宿舍可設電梯;多層單元式宿舍不設電梯。

衛生間設座式大便器、洗臉盆、梳妝鏡、洗浴設備。廚房設洗滌盆、污水池、爐灶台板及吊櫃等(一室戶可適當簡化)。

每戶設定電視共用天線、電話線路和家用電器插座。

五、建築覆蓋率

五層以下建築(不含五層)的建築覆蓋率不宜大於25%,五層以上的據實際情況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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