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山滑雪運動員技術等級標準

高山滑雪運動員技術等級標準

《高山滑雪運動員技術等級標準》由國家體育總局頒布。分成運動健將、一級運動員、二級運動員、三級運動員、少年級運動員。

運動健將

凡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可申請授予運動健將稱號。

(二)在全國錦標賽、全國冠軍賽中獲成年組任一單項前二名者;

(三)在全國錦標賽、全國冠軍賽中獲青年組兩個單項第一名者。

一級運動員

凡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可申請授予一級運動員稱號。

(一)在全國錦標賽,全國冠軍賽中獲成年組任一單項前八名者;

(二)在全國錦標賽、全國冠軍賽中獲青年組任一單項前六名者。

二級運動員

凡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可申請授予二級運動員稱號。

(一)在全國錦標賽、全國冠軍賽中獲成年組任一單項前十二名者;

(二)在全國錦標賽、全國冠軍賽中獲青年組任一單項前十名者;

(三)在省、自治區級競賽中,獲成年組任一單項前六名者;

(四)在省、自治區級競賽中,獲青年組任一單項前三名者;

(五)在地區、市、縣級競賽中,獲青年組任一單項第一名者。

三級運動員

凡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可申請授予三級運動員稱號。

(一)在省、自治區級競賽中,獲成年組任一單項前十名者;

(二)在省、自治區級競賽中,獲青年組任一單項前八名者;

(三)在地區、市、縣級競賽中,獲青年組任一單項前六名者。

少年級運動員

在地區、市、縣級競賽中,獲少年組任一單項前十名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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