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動健將
凡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可申請授予運動健將稱號。
(二)在全國錦標賽、全國冠軍賽中獲成年組任一單項前二名者;
(三)在全國錦標賽、全國冠軍賽中獲青年組兩個單項第一名者。
一級運動員
凡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可申請授予一級運動員稱號。
(一)在全國錦標賽,全國冠軍賽中獲成年組任一單項前八名者;
(二)在全國錦標賽、全國冠軍賽中獲青年組任一單項前六名者。
二級運動員
凡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可申請授予二級運動員稱號。
(一)在全國錦標賽、全國冠軍賽中獲成年組任一單項前十二名者;
(二)在全國錦標賽、全國冠軍賽中獲青年組任一單項前十名者;
(三)在省、自治區級競賽中,獲成年組任一單項前六名者;
(四)在省、自治區級競賽中,獲青年組任一單項前三名者;
(五)在地區、市、縣級競賽中,獲青年組任一單項第一名者。
三級運動員
凡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可申請授予三級運動員稱號。
(一)在省、自治區級競賽中,獲成年組任一單項前十名者;
(二)在省、自治區級競賽中,獲青年組任一單項前八名者;
(三)在地區、市、縣級競賽中,獲青年組任一單項前六名者。
少年級運動員
在地區、市、縣級競賽中,獲少年組任一單項前十名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