駐馬店文化局

駐馬店文化局

駐馬店文化局,位於信陽,主管文化教育工作,負責全區九縣一市的文化工作。

基本概況

1949年4月,建立確山專員公署,內設文教科,主管文化教育工作。6月,確山專署遷至信陽,改稱信陽專員公署,仍設文教科。1958年3月,改稱文教局。1965年7月,成立駐馬店專員公署,內高文教局。1968年9月,專署文教局改成地區革命委員會文教組。1969年元月,改為文教服務站。1970年元月,改成文衛局,1972年,改為文教局。1979年元月,撤消文教局,分別成立地區文化局和地區教局。1983年10月,地區文化局與廣播電視局合併為文化廣播電視局。1984年4月,地區文化局與廣播電視局分設,各縣,市在1980-1984年間,先後將文教局分離而成立文化局。

地區文化局負責全區九縣一市的文化工作。1999年元月,駐馬店地區撤地設市,駐馬店地區改成駐馬店市,原駐馬店市改成驛城區,地區文化局改成駐馬店市文化局,仍負責全市九縣一區的文化工作。駐馬店市文化局內設辦公室,人事科、文化科、藝術科、文物科、文化市場科、新聞出版科、紀檢組、局直黨委。其中文物科根據駐馬店市編委駐編(2002)37號檔案精神,掛市文物局牌子,規格為副處級。直屬二級單位七個,市電影公司,市民眾藝術館,市豫劇團,市影局院,市文物考古管理所,市文化藝術學校市戲曲研究所,市文化市稽查貞隊。

市電影發行放映公司:1965年成立,時稱河南省電影發行放映公司駐馬店分公司。1982年改為駐馬店地區電影發行放映公司。1999年元月,改為駐馬店市電影發行放映公司,內設發行宣傳科,計畫財務科,放管技術科,器材科和辦公室。負責全市電影的宣傳、發行、放映及電影市場建設、管理工作。

市民眾藝術管:1979年10月成立,初有幹部職工6人。1985年增至20人,內設民眾文化科、民眾藝術科、美術攝影科和辦公室。主要任務是組織文藝演出、文化科技知識講座和展覽。遊藝等民眾性文化藝術(娛樂)活動;輔導、培訓民眾文藝骨幹;組織、輔導、研究民眾文藝創作,開展民眾性文藝創作活動;組織、開展民眾文藝理論研究、蒐集、整理、保護民間民族文化遺產。

市豫劇團:是以西平縣豫劇團為班底,抽調遂平、上蔡豫劇團部分演職員於1967年組建的。次年改稱毛澤東思想文藝宣傳人。1971年,又以新蔡縣京劇團為主組成地區京劇團。1976年重新改組成地區豫劇團。1999年元月改為市豫劇團。主要活動:繼承發揚豫劇藝術,排練出優秀劇目,加工錘鍊重點劇目,參加節慶演出,禮賓演出,慰問演出及各種匯演、調演、大賽等活動;在表演、導演、唱腔、音樂等方面對全市藝術表演團起示範導向作用。市人民劇院,建成於1966年,時為原駐馬店市工人俱樂部,1972年劃歸地區,改稱地區影劇院,1996年,改為地區人民劇院,1999年元月改為市人民劇院,主要活動,接待戲劇、歌舞等文藝演出團體,促進文化藝術交流;為市委、市政府大型會議、活動提供場地和服務。

市文物考古管理所:成立於1996年4月,時為駐馬店地區文物工作隊,2000年12月原駐馬店市文物保護管理所上劃,合併為駐馬市文物工作隊,2001年12月,改為駐馬店市文物考古管理所。編制30人,主要活動,負責全市範圍內的文物調查、文物勘察、考古發掘、文物保護工作;收集、建立全市文物實物資料和檔案資料,做好文物保護單位和歷史文化名城(鎮)的推薦工作;依法管理全市文物市場。編制30名。

市文化藝術學校:前身是1981年成立的地區戲曲學校,1985年改為駐馬店地區藝術學校,1999年元月,改為市文化改為市文化藝術學校。設有辦公室、教務科、學生科、總務科、保衛科、招生就業辦公室。編制70名。專業有戲曲表演、戲曲音樂、戲曲舞美等專業,學制三年。主要活動:文化藝術中專學歷教育,藝術專業培訓。

市戲曲研究所:前身是市文化局的一個業務科室,86年4月,成立地區戲曲創作室,2001年12月改為市戲曲研究所,編制5人。主要活動:創作戲曲、曲藝作品,研究、交流國內戲曲動態和信息,發現創作新人,輔導業餘作者,培養創作隊伍,創作好劇本,促進我市戲曲事業的發展,為縣(區)專業劇團和行業匯演提供優秀作品,為全省戲劇大賽和藝術匯演選拔、推薦好劇目。

市文化市場稽查支隊:成立於2001年12月,編制15人,2002年4月,原驛城區文化市場稽查隊部分人員上劃到文化局稽查支隊工作,現有人員22人。掛駐馬店市新聞出版稽查支隊牌子。主要活動:受行政主管部門委託,依法對文化,新聞出版的經營單位、經營活動進行監督、查處違法行為。

全市縣區的文化局分管各縣區的各項文化工作,其機構和股室設定職能基本上和市文化局相同,鄉級的文化站是從1952年開始建立的,每個縣試辦3-5個,1956年全部撤消,1976年重新組建鄉鎮文化站。到目前全市已有鄉鎮文化站209個。

現任領導

張新國黨組書記、局長,主持全面工作。分管財務、人事工作。
黃耀麗黨組成員、副局長、市文物局局長,分管文物、藝術、市行政服務中心文化視窗(文物科、藝術
 科),聯繫市文物考古管理所、市戲曲研究所、市豫劇團。
孟留柱黨組成員、副局長,分管行政、人事工作(辦公室、計畫財務科),協助張新國同志做好財務、
 人事工作。
謝元濤黨組成員、副局長,市新聞出版局局長,分管新聞出版、著作權、掃黃打非、市場稽查工作(新聞
 出版科)。
張 平副局長,分管社會文化工作(社文科),聯繫市民眾藝術館。
馮國軍黨組成員,副局長,分管文化市場工作(文化市場科),聯繫市電影公司。
朱俊英黨組成員、紀檢組長,分管紀檢監察、黨建及工、青、婦工作,協助做好全市文化、文物、新
 聞出版、市場行政執法的監察工作。
李松枝助理調研員,協助張新國同志工作。
余新紅助理調研員,兼任文物考古管理所所長。

所獲榮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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