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超俊

馬超俊,1886年生,廣東新寧(今台山)人。號香樵。少年時入九龍江南船塢馬宏記機器廠當學徒。1902年赴美,入舊金山庇利魯機器造船廠工作,加入致公堂。後離美赴日,加入同盟會。

人物生平

在美國期間,馬超俊適逢孫中山到舊金山宣傳革命,得致公堂黃三德介紹,他認識了孫中山並加入同盟會,獻身革命。1905年,馬超俊離美往日本,就讀於明治大學,後來奉孫中山之命回國策動革命,入漢陽兵工廠,隨後又轉入上海製造局當技工,宣傳革命真理,組織工人參加革命。粵、漢等各地勞工深受其影響,紛紛組織工會,回響革命,貢獻良多。1907年12月,馬超俊參加鎮南關之役,失敗後,開辦了“中興公司”,掩護革命黨人,聯絡集會秘密活動。1911年10月武昌起義,他率領海員100餘人,組織廣東華僑敢死隊,由滬赴漢,轉戰漢口大智門,繼而堅守漢陽兵工廠,與清軍馮國璋部苦戰8日8夜,彈盡援絕,才率殘部撤回武昌。
1911年10月10日,湖北新軍中的革命黨人發動了武昌起義,攻占總督署,湖廣總督瑞和新軍第八鎮統制張彪狼狽逃竄。廣東籍華僑敢死隊近百人,由馬超俊任隊長,奔赴武漢,在黃興的指揮下,守衛漢陽兵工廠,反擊清兵,表現出“革命熱誠”和“犧牲勇氣”。直到11月20日,北洋軍馮國璋部猛攻漢陽,廣東籍華僑敢死隊才奉命撤離。
1927年,國民政府遷都南京,鑒於勞工立法的重要性,成立了勞工法起草委員會,後併入是年9月成立的勞工局,由馬超俊先生擔任局長,兼勞工法起草委員 會主任委員,負責勞工法的立法事宜。
1928年2月,馬超俊調廣東農工廳,在該廳成立了勞動法起草委員會,歷經十一個月的時間起草完成《勞動法典草案》,包括勞動契約法、勞動協約法、勞動組織法、勞動訴訟法、勞動救濟法、勞動保險法共七篇、二十一章、八百六十三條。此一法典草案完成後,即轉送中央交新成立之立法院審議,遭立法院決議將該草案留備參考,而未能見諸實施。然此後立法院所研擬之勞工立法,其內容大多取材於此,可謂中國最早的完整勞工法案版本。
1931年春,中國國民黨中央執行委員會第126次常務會議決議“暨南大學成立新的校董會”,馬超俊為常務校董成員之一。
1937年12月12日,日寇的膏藥旗插在了南京西南城牆的一角。南面各門被攻破是在12日清晨。此前,南京市長馬超俊在12月1日命令全體市民,帶著寢具和餐具移居到設立在市中心官廳街的“南京國際安全區”。這個南京安全區是由15名第三國人(7名美國人、4名英國人、3名德國人、1名丹麥人)管理的避難地。這裡面還有金陵大學,美國的大醫院和高等法院。由於日本的領事館以及其它政府建築物林立於此,所以馬市長命令市民移入該區。
1946年1月15日夜,何應欽將軍在黃埔路陸軍總部召開了有當時南京市長馬超俊、陸軍總部工兵指揮官馬祟六、南京憲兵司令部張鎮等人參加的一次會議。把賣國賊汪精衛的墓焚掉,保持南京中山陵的神聖和莊嚴。
1949年去台,受聘“總統府國策顧問”,並任國民黨中央評議委員。
1956年,由馬超俊、陸京士發起一次洪門懇親大會。結果國民黨不允許青洪幫公開開山堂收徒弟。青洪幫只有秘密地進行,成為台灣的黑社會組織。1960年,出任國民黨中央風紀股長會主任委員。1969年退職轉任“總統府資政”。曾任《中國勞工運動史》編纂委員會主任委員。
1969年8月4日患腦血管栓塞症,長期臥病醫院,於1977年9月19日在台灣榮民總醫院病逝,享年92歲,葬於台北近郊金山富貴墓園。

個人作品

其著有《中國勞工運動史》、《比較勞動政策》、《三民主義勞工政策》等。

成就及榮譽

民國初建,馬超俊任國會議員,黎元洪委任其漢冶礦務督辦以籠絡,馬超俊知其意而堅辭不就。之後,袁世凱稱帝陰謀敗露,他乃復回漢口,參加“鐵血團”組織,被捕入獄8個月,孫中山托伍廷芳、溫宗堯從中活動,馬超俊終於獲釋。
1914年,馬超俊受命到廣州設立海鷗針織廠,秘密進行倒袁運動,同時組織“暗殺隊”。“二次革命”失敗後,馬超俊避到日本,孫中山遣送其入琴瑟湖八日市中華革命黨航空學校學習飛行,歷時2年。
1916年,馬超俊隨中華革命軍東北總司令居正領導之航空回國參加討袁之役,是年4月率機隊轟炸濟南山東訪府署,6月6日袁世凱在全國人民的憤怒聲討中死去,反袁運動結束,馬超俊轉赴北平籌設民間航空學校,為創辦航空學校募集資金。
1917年6月,孫中山電召馬超俊南下,參加“護法運動”,從此離開航空界。
1917年,馬超俊受命擬訂“開展全國勞工運動計畫”,是年底“全國機器工人聯合會”於廣州成立。
1920年,孫科任廣州市市長,馬超俊擔任廣州市府特別助理,繼任廣州市政府委員。
1927年歸國後,任國民政府勞工局長兼“勞工立法起草委員會”主任委員。
1928年任國民黨廣東省黨部整理委員、廣州特別市黨部執行委員長兼宣傳部長、廣東省政府委員、農工廠廳長、建設廳長等職。
1929年任廣州市黨部執行委員,國民黨第三屆中央候補執委,同年出席日內瓦國際勞工大會,擔任勞方代表。
1931年5月1日,馬超俊膺任歐美各國勞工考察專員,11月任南京市市長。
1935年任國府委員,1937年復任南京市市長。
1938年任中國戰時兒童救濟會副會長、全國慰勞總會副會長、國民黨中央社會部副部長。
1940年任國民黨組織部副部長。
1945年抗戰勝利,馬超俊第三次出任南京市市長。
1946年12月調任中央農工部長,領導各省、市總工會,及全國性鐵、工、郵、鹽、礦各業復恢組建工會,綜合成立全國總工會,同年當選國民黨中央執行委員會常務委員,國民黨代表大會代表。

相關事件

馬超俊曾參與策動勞工運動。
在中國勞工運動史中,他參與策動的有:
1919年廣州機器工人罷工,1920年香港機器工人大罷工和1922年香港海員大罷工,均取得重大的勝利。陳炯明叛變後,馬超俊組織發動工人罷工,陳炯明下令懸賞10萬元逮捕馬超俊,馬超俊遂離粵奉命組織游擊隊討陳,1923年1月率部參加光復廣州之役,4月任廣東石井兵工廠副廠長,後因護廠有功升為廠長。在任期內,曾秘運槍械500支給黃埔軍校武裝學生軍。
1926年,馬超俊奉派南北美洲考察工人運動,並聯絡海外華僑吸收參加革命工作,1927年歸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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