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和福

馬和福

馬和福(1893~1937),回族,經名尕西姆,是寧夏黨史上著名的革命英烈、英雄典範。1936年12月紅軍在西征途中成立了我國第一個縣級少數民族自治政權——陝甘寧省豫海縣回民自治政府,馬和福擔任主席兼縣回民游擊大隊隊長。1937年2月,馬和福被反動軍閥馬鴻逵逮捕,堅貞不屈,視死如歸,於同年4月英勇就義,年僅44歲。

家庭背景

馬和福於1893年出生在甘肅省河州(今臨夏縣)一個僱農家庭,4歲時家鄉連遭戰亂和災害,隨祖父和父母親逃荒到寧夏西吉縣沙溝。他從小給教主放羊,後來又到豫旺一帶打短工、扛長工,當過皮匠、石匠、泥瓦匠、榨油匠,受盡了苦難。由於他樂於幫助窮苦兄弟,所以在當地窮人中享有很高的威信。

人生經歷

1936年6月,彭德懷率領西征紅軍攻占了軍閥馬鴻逵占據的豫旺堡。馬和福見到紅軍紀律嚴明,對老百姓秋毫無犯,待人和善,一進村就修橋補路、照顧孤寡老人,把地主的牛羊、布匹分給窮人,廢除了多如牛毛的苛捐雜稅;又聽到紅軍宣講黨的抗日主張和民族政策,對革命有了一定的認識。他把紅軍當作親人看待,主動幫助紅軍做事,每天走東跑西、上山下窪作宣傳,揭露敵人的造謠欺騙,動員說服原來聽謠言逃散的鄉親們一批批返回家園。在他的宣傳帶動下,許多回漢民眾陸續回來,接近紅軍,並紛紛給紅軍送“歡迎糧”,捐“抗日款”,幫助紅軍解決吃糧吃水問題。在紅軍召開的一次軍民座談會上,馬和福傾訴了自己辛酸的身世,表示堅決跟黨走,跟紅軍走。這一年7月,馬和福加入了中國共產黨。從此他更加積極熱情地做好參戰支前工作,成為豫旺地區最為突出的回族優秀幹部。
為適應廣大回族民眾要求自身解放的積極性空前高漲的新形勢,黨中央決定在同心籌建豫海縣回民自治政府。1936年10月20日,在歷史悠久的同心清真大寺舉行了具有深遠歷史意義的成立大會,陝甘寧省豫海縣回民自治代表大會開幕了。經過三天大會,10月22日,豫海縣回民自治政府成立,馬和福當選為主席。
馬和福出任縣自治政府主席之後,深入山鄉到處奔波,宣傳黨的抗日救國主張,動員民眾;還特別注意聯繫、團結和爭取回民中有威望的教主、阿訇,利用回民上清真寺的機會動員穆斯林為紅軍籌糧籌款。他出面組織民眾成立了回民解放會和農會,還建立了一支有40多人的縣回民游擊大隊並親自擔任隊長。他帶領游擊隊員同回族鄉親們一道先後為紅軍籌糧6萬多斤、銀元8萬多塊、灘羊二毛皮和老羊皮大衣4千多件和許多布匹等支前物資。
11月上旬,各路紅軍會聚同心城(又叫半個城),在西城外河灘上舉行了萬人軍民聯歡會。馬和福代表豫海縣回漢人民致歡迎詞。他的講話極大地鼓舞了全場軍民的情緒,會場上爆發出經久不息的掌聲。朱德總司令和彭老總在講話中對馬和福的歡迎詞和豫海縣的出色工作給予了熱情讚揚。
11月中旬,紅軍撤離以後,馬鴻逵的地方民團控制了地方局勢,自治政府被迫轉入地下。馬和福謝絕了組織上要他跟大部隊一起撤走的要求,只要了四五條槍,在同心一帶堅持同敵人進行游擊戰。
由於壞人告密,馬和福不幸被捕。先是被押往韋州,後又被解到銀川。國民黨寧夏省主席、軍閥馬鴻逵多次派人酷刑逼供,並親自審訊,但馬和福始終大義凜然,堅貞不屈。
1937年4月3日(農曆2月22日),優秀共產黨員、回族英雄馬和福在同心城西門外河灘上被反動軍閥秘密殺害。

社會影響

全國解放以後,同心縣人民政府在老城(半個城)修建了馬和福烈士陵園。1978年慶祝寧夏回族自治區成立20周年時,又將他的陵墓遷入新城紅軍烈士陵園。每到烈士殉難日,許多幹部、工人、學生、農民前去掃墓,以示悼念。
馬和福的兒子馬兆年,冒著生命危險,把父親保存的“陝甘寧省豫海縣回民自治政府”的大印,一直珍藏到解放。如今,這枚大印就陳列在寧夏博物館中,成為了英雄的見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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