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暴雨警告信號

香港暴雨警告信號是香港出現暴雨或預測將有暴雨時,由香港天文台發出的警告信號。暴雨警告系統獨立於其他氣象警告,例如熱帶氣鏇警告、雷暴警告及山泥傾瀉警告,這些警告可同時生效。暴雨警告將透過香港各電台及電視台廣播,其中電視螢光幕會在節目播出期間(2006年及之前是為間歇式)出現顏色雨雲標記。

香港暴雨警告信號是香港出現暴雨或預測將有暴雨時,由香港天文台發出的警告信號。暴雨警告系統獨立於其他氣象警告,例如熱帶氣鏇警告、雷暴警告及山泥傾瀉警告,這些警告可同時生效。暴雨警告將透過香港各電台及電視台廣播,其中電視螢光幕會在節目播出期間(2006年及之前是為間歇式)出現顏色雨雲標記。

發出暴雨警告信號目的是及早提醒市民本港將會下大雨,可能造成嚴重混亂,並確保各緊急服務機構及部門都已經準備就緒,隨時處理因暴雨可能造成的緊急事故。

現行暴雨警告系統

顏色 意義 注意事項

黃色

香港廣泛地區已錄得或預料會有每小時雨量超過30毫米的大雨,且雨勢可能持續。 一些低洼地帶及排水欠佳的地區會出現水淹。可能受大雨及水浸影響之市民應採取適當的預防措施,以防止可能引致的損失。
紅色
香港廣泛地區已錄得或預料會有每小時雨量超過50毫米的大雨,且雨勢可能持續。 持續的暴雨已經或將會導致道路嚴重水浸和交通擠塞。暴雨亦可能影響學校上課時間。家長、學生、學校當局及校車司機均應留意電台及電視台有關學校的公布。有需要外出的人士應小心考慮天氣及道路的情況及注意安全措施。
學生應留在家中。如已返抵學校,則應留在校內,直至放學時間及情況安全適宜回家,方可離開。
上學途中的學生應繼續回校,除非前面路面或交通情況並不安全。校車司機應確保接載學生到安全地方(通常為就讀的學校),除非前面路面或交通情況不許可。校方應安排學校開放,並有足夠人手照顧已抵達學校的學生,直至情況適宜學生回家為止。
參加公開考試人士應留意電台或電視台播出香港考試及評核局有關當日考試的宣布。

黑色

香港廣泛地區已錄得或預料會有每小時雨量超過70毫米的豪雨,且雨勢可能持續。 由於道路嚴重水浸及天氣情況惡劣,市民應留在安全地方暫避。在黑色暴雨警告仍然生效及交通情況未改善之前,不應外出。
空曠地方工作的人士應停止戶外作業,併到安全地方暫避
政府呼籲僱主不應要求雇員上班,除非有關暴雨時的工作安排已有事先協定。如果雇員已經上班,便應留在原來工作地點,除非該處會有危險。
參加公開考試人士應留意電台或電視台播出香港考試及評核局有關當日考試的宣布。
天文台一般會在發出黃色暴雨警告信號前,在“每小時溫度濕度報告”中作出預示,提醒市民在短期內、未來一兩小時或數小時香港廣泛地區可能受大雨影響

暴雨警告系統歷史

1992年5月8日早上,香港出現暴雨,天文台由上午六時至七時的一小時降雨量達109.9毫米,打破當時紀錄(該紀錄已先後在2006年7月16日及2008年6月7日被打破)[1],市面出現嚴重混亂。事件後不久天文台建立暴雨警告系統,最初分綠色、黃色、紅色及黑色四個級別。第一階段的綠色及黃色暴雨警告具有預報成分,但只會發出給政府部門及公共服務機構,而第二階段的紅色及黑色警告則根據香港境內實際錄得的雨量而發出,向市民公開發布。至1997年,第一階段只保留了黃色暴雨警告。
顏色 意義[2]
綠色 預料未來12小時內會有顯著雨量。
黃色 預料未來6小時內,香港境內會有超過50毫米雨量。
紅色 暴雨已經開始,在過去一小時或更短時間內,香港廣泛地區錄得超過50毫米雨量。
黑色 在過去兩小時或更短時間內,香港境內錄得超過100毫米雨量。
1997年6月4日早上香港受暴雨影響,天文台在上午7時05分發出紅色暴雨警告[3]。由於紅色暴雨警告在學生上學途中發出,而當時的教育署亦並無宣布停課,情況頗為混亂。1998年天文台接納申訴專員公署就暴雨下上課安排的調查報告的建議[4],開始向市民公開發布黃色暴雨警告信號。修改後三個級別的暴雨警告信號均包含了預測成分,並一直沿用至今。

對暴雨警告信號的爭議及誤解

雖然現行暴雨警告系統中包括了預報成分,天文台亦爭取在上班上課時間大雨出現前一兩小時發出黃色暴雨警告信號,並在雨量達到指定水平前發出紅色及黑色信號[5],但近年暴雨警告信號的預警時間一般極短,2006年更兩次出現警告顏色在一個小時內多次改變。很多時候雨勢在信號發出後即減弱,令外界普遍感覺天文台預報暴雨能力不高。
發出暴雨警告信號多次引起爭議,亦與信號與停班停課安排掛鈎有關。近年不少市民會在暴雨情況下,直接致電香港天文台香港氣象中心,表達對發出信號安排的不滿[6]。不少市民,甚至僱主不明白暴雨影響時間一般遠比熱帶氣鏇吹襲為短,誤以為黑色暴雨警告信號的應變措施與八號烈風或暴風信號生效時的相同,以為在發出信號後即時下班回家,未有依照當局呼吁留在安全地方暫避,結果引致更多不便及混亂。

歷年來發出暴雨警告信號的次數

自暴雨警告生效以來,香港每一年均會發出暴雨警告信號,以下是各年發出暴雨警告信號的次數:
年份 黃色 紅色 黑色 備註
1992 不適用 1 1 7月18日首次發出紅色及黑色暴雨警告
1993 2 1
1994 4 1 7月22日一天內兩度發出紅色暴雨警告
1995 2 0
1996 2 0
1997 6 2
1998 22 5 1 黃色暴雨警告開始向市民發布
1999 20 5 2
2000 31 6 3 歷來最早發出紅色暴雨警告信號(4月3日)
發出最多黑色暴雨警告的年份之一
2001 40 9 1 歷來最晚發出黑色暴雨警告信號(9月1日)
2002 20 2 0 歷來最晚發出紅色暴雨警告信號(10月18日)
2003 17 1 0
2004 16 2 1
2005 16 1 0
2006 25 11 3 歷來最晚發出黃色暴雨警告信號(11月21日)
發出最多黑色暴雨警告的年份之一
2007 12 2 0
2008 21 7 2 歷來最早發出黑色暴雨警告信號(4月19日)
2009 20 2 0 歷來最早發出黃色暴雨警告信號(3月5日)
資料來源:香港天文台

相關條目

香港天文台
香港熱帶氣鏇警告信號
香港雷暴警告
[編輯] 外部連結
暴雨警告系統 - 香港天文台
香港天文台警告及信號資料庫 - 暴雨警告信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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