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席法官

Justice”和“Chief 終審法院首席法官的英文職銜為“Chief Justice”(過去譯為“首席按察司”或“首席大法官”),亦是香港司法機構首長;其他法院的首席法官則為“Chief

Chief Justice
首席法官是大部份地區中(特別是普通法地區)高級法院最高級法官的稱呼。首席法官通常也是該法院的首長。英文中“Chief Justice”和“Chief Judge”意思相似但用法不同;前者通常指最高法院最高級法官,譯為“首席大法官”;後者指其他法院最高級法官,譯為“首席法官”。

中國

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審判機關最高人民法院的首席大法官由院長本人兼任。

香港

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區域法院、高等法院及終審法院各自設有首席法官。終審法院首席法官的英文職銜為“Chief Justice”(過去譯為“首席按察司”或“首席大法官”),亦是香港司法機構首長;其他法院的首席法官則為“Chief Jud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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