飼料級氯化膽鹼

——分別將粉劑50%和60%氯化膽鹼的含量指標由≥50.0%和≥60.0%修訂為≥50%和≥60%(1999年版的8.2,本版的3.4)。 ——將水劑pH值指標由6.5~8.0修改為6.0~8.0(1999年版的4.2,本版的3.4),試驗方法中取消“精密試紙測定”(1999年版的5.3,本版的4.4)。 ——細度測定使用的試驗篩孔徑由80um修改為850um(1999年版的8.2,本版的3.4)。

內容介紹

本標準代替HG 2941—1999《飼實級 氯化膽鹼》。
本標準與HG2941—1999 相比主要變化為:
——將第一篇和第二篇合併(1999年版的第一篇、第二篇、本版的第3、4、5、6章)。
——分別將粉劑50%和60%氯化膽鹼的含量指標由≥50.0%和≥60.0%修訂為≥50%和≥60%(1999年版的8.2,本版的3.4)。
——將水劑pH值指標由6.5~8.0修改為6.0~8.0(1999年版的4.2,本版的3.4),試驗方法中取消“精密試紙測定”(1999年版的5.3,本版的4.4)。
——將水劑項目三甲胺含量修改為總游離胺/氧[以(CH3)3N計]含量(1999年版的4.2,本版的3.4);粉劑增加總游離胺/氧[以(CH3)3N計]含量項目(見3.4);試驗方法由苦味酸目限量比色法修改為凱氏蒸餾定氮法(1999年版的5.5,本版的4.6)。
——增加六次甲基四胺鑑別試驗(見4.2)。
——粉劑增加重金屬指標和試驗文法(見3.4和4.8)。
——氯化膽鹼含量的試驗方法修改為離子色譜法(仲裁法)和雷氏鹽重量法(見4.3.1和4.3.2)。
——細度測定使用的試驗篩孔徑由80um修改為850um(1999年版的8.2,本版的3.4)。
——將所有項目均為出廠檢測項目修改為所有項目均為型式檢測項目。水劑產品出廠檢測項目為氯化膽鹼含量、pH值、總游離胺/氧[以(CH3)3N計]含量;粉劑產品出廠檢測項目3.3和氯化的膽鹼含量、總游離胺/氧[以(CH3)3N計]含量、乾燥減量、重金屬(以Pb計)含量、細度(1999年版的6.1和10.1,本版的5.1)。
——刪除附錄A(資料性附錄)——銀量法(1999年版的附錄A)。
本標準由中國石油和化學工業協會提出。
本標準由全國化學標準化技術委員會有機分會(SAC/TC63/SC2)歸口。
本標準起草單位:山東省化工研究院、國家飼料質量監督檢測中心(北京)、中科院生態環境研究中心。
本標準主要參加驗證試驗單位:宜興阿克蘇諾貝爾三元化學有限公司、天津市獸藥三廠、濟南華菱藥業有限公司、渭南壯須飼料添加劑集團有限公司、滄州市大洋獸藥有限公司、滄州市華大獸藥有限公司、天津市渤海獸藥有限公司。
本標準起草人:崔愛紅、常碧影、鄒本蓮、林晶、宋榮、韓書霞、高占友、丁永勝、傅慰襯。
本標準於1999年首次發布為國家標準,1997年調整為強制性化工行業標準。
本標準於1999年6月第一次修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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