飛地經濟

飛地經濟

飛地經濟是指發達地區與欠發達地區雙方政府打破行政區劃限制。

“飛地經濟”是指發達地區與欠發達地區雙方政府打破行政區劃限制,把“飛出地”方的資金和項目放到行政上互不隸屬的“飛入地”方的工業基地,通過規劃、建設、管理和稅收分配等合作機制,從而實現互利共贏的持續或跨越發展的經濟模式。
按照不同的分類標準,“飛地經濟”模式有著不同的分類:
按飛地建設的投入方式,可分為(1)飛出地投資型,即由飛出地負責全部基礎建設投入;(2)飛入地投資型,即由飛入地負責全部基礎建設投入;(3)兩地共投型,即由兩地按照協定共同分擔基礎建設投入。
按飛地工業基地的管理方式,可分為(1)飛入地管理型,對工業基地進行屬地化管理。優點是管理方熟悉當地社會經濟環境,不足之處在於可能形成對企業服務的不連續性,沒能有效利用飛出地的管理經驗。(2)飛出地管理型,由飛出地派遣管理團隊對基地進行管理,對企業進行服務。優點是保證了服務、政策的連續性,使企業有“賓至如歸”的感覺,缺點是管理方需要時間來理解當地經濟文化環境。(3)兩地共管型,設立雙方長期友好合作的機制,基地管理委員會由雙方共同派駐人員。這樣既能保證基地服務管理的延續性,又能充分利用飛入地的資源,但前提是雙方真誠的合作,高效的溝通。
按飛地形成的原因,可分為(1)集約用地型。該類型是“飛地經濟”模式的最早表現形式,以福州市永泰縣建立馬洋工業集中區為代表。它不僅探尋了山區經濟發展的新思路,克服了行政分割造成的工業布局分散、資源浪費的現象,更是探尋了一種平衡各行政區域間利益的方法。(2)優勢互補型。該類型中,飛入地和飛出地經濟發展水平近似,但各自的資源稟賦能夠形成很好的優勢互補,通過“飛地經濟”的發展能夠達到雙贏。典型案例如大連市長海縣與普蘭店市的合作。(3)產業梯度轉移型。該類型中,飛入地主要承接飛出地的產業轉移,往往飛出地具有雄厚的資金優勢、先進的基地管理經驗,但由於飛出地商務成本上升,產業結構升級,必然有一部分產業需要外遷,此時飛地經濟工業園成為首選之地。轉出企業一方面可以繼續享受高質量的基地管理服務,另一方面還可充分利用飛入地的成本優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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