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算周期

預算周期亦稱“預算循環”。資本主義國家的預算工作程式,包括預算的編制、批准、執行和監督等4個階段。其基本內容為: (1) 預算編制一般由行政機關負責,具體由財政部或特設預算機關主持。預算草案編出後,需經內閣或總統核定。(2) 預算的批准權屬議會,其批准的一般程式為,先由議會全體大會討論,經核定的預算草案,再由常務委員會審查,後交由議會辯論,最後予以表決。(3) 預算批准後,有關主管機關執行支出預算,稅收機關和其他收入機關執行收入預算,中央銀行代理國庫。(4)審計機關對有關機關提交的收支報告進行審查,並提 交審查報告,議會根據審查報告批准年度收支報告 。

我國的財政年度為12個月,從每年的1月1日起至同年的12月31日止。但是預算周期一般是跨越這個財政年度的。因為在財政年度結束之後,仍然需要時間匯總去年預算執行的情況,既要對預算執行情況進行審計,又要編制決算,並對決算進行審批。通常情況下,一直要到下一個財政年度的中期左右,審計工作和決算才能編制出來,再報同級人大審批。

下面是以我國某省級政府的預算周期(以2008財政年度預算)為例:

階段 時間安排 參與者 主要工作
預算編制 2007.7~2007.12 1.省政府 2.財政廳 3.各部門 1.省政府制定下一年度工作計畫和政策目標 2.財政廳負責收支預測,制定預算指導 3.各支出部門編制預算建議數並上報財政廳 4.財政廳將所有的部門預算草案匯總並編制統一的預算草案,並於12月底前上報預算監督/工作委員會
立法機關審批 2008.1 1.預算監督處 2.省人民代表大會 1.省人大預算監督處在人代會前的一個月進行預算初審 2.省人代會期間,人大代表根據相關程式審查批准政府預算
預算執行 2008.1.1~2002.12.31 各部門、各單位 1.人大批准預算後15日內,財政廳將預算批覆到各個部門,開始預算執行 2.部門執行預算,財政部門負責監督預算執行,必要時人大介入
審計與決算編制 2009.1~2009.7 1.審計廳 2.財政部門及各個部門 1.財政部門及各個部門編制決算 2.審計廳負責對前一年度的預算執行情況進行審計
審計報告、決算審批 2009.7 人大常委會 審議審計部門的審計工作報告,審批政府的決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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