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融資罪

非法融資罪

非法融資是指未經有關部門批准,不以吸收公眾存款的名義,向社會不特定對象吸收資金,但承諾履行的義務與吸收公眾存款性質相同的活動。

概念

非法集資罪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使用詐欺方法非法集資,數額較大的行為。所謂非法集資,是指公司、企業、個人或其他組織未經批准。違反法律、法規,通過不正當的渠道,向社會公眾或者集體募集資金的行為,是構成本罪的行為實質所在。

1、主體要件:一般主體,任何達到刑事責任年齡、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構成本罪,單位也可以成為本罪主體。

2.客體要件:本罪侵犯的客體是複雜客體,既侵犯了公私財產所有權,又侵犯了國家金融管理制度。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行為人必須實施了使用詐欺方法非法集資,數額較大的行為。構成本罪行為人在客觀方面應當符合以下條件:必須有非法集資的行為。所謂集資,是指自然人或者法人為實現某種目的而募集資金或者集中資金的行為。依法進行的集資主要是指,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個人、團體依照法律、法規規定的條件和程式通過問社會、公眾發行有價證券或者利用融資租賃、聯營、合資、企業集資等方式在資金市場上籌集所需的資金。如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責任公司為了設立或者生產、經營的需要。而發行股票和債券。從當前資金市場的情況看,從事集資活動的主要是企業。

條件

一般來說,企業的集資行為必須符合以下四個條件:

(1)集資的主體應當是符合公司法規定的有限責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條件的公司或者其他依法設立的具有法人資格的企業。

(2)公司、企業聚集資金的目的,是為了用於公司、企業的設立或者公司、企業的生產和經營,不得用於彌補公司、企業的虧損和其他非經營性開支。

(3)公司、企業募集資金主要通過發行股票、債券或者融資租賃、聯營、合資等方式進行,其中發行股票和債券是一種主要的集資方式。

(4)公司、企業在資金市場上募集資金的行為必須符合法律的規定。就是說公司、企業在資金市場上募集資金的行為必須按照公司法及其他有關募集資金的法律、法規的規定,嚴格按照法定的方式、程式、條件、期限、募集的對象等'行,違反法律規定募集資金的行為是不允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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