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秀區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管理中心

青秀區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管理中心屬於事業單位,工作職責是貫徹實施和日常業務管理

工作職責:

一)在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管理委員會的領導下,負責城區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管理制度貫徹實施和日常業務管理工作。

(二)每季度向城區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管理委員會匯報合作醫療管理執行情況,研究解決存在的問題,安排有關部門工作事宜。

(三)了解合作醫療制度的執行情況及民眾的反映和意見,綜合情況並及時匯報,不斷改進工作。

(四)搞好農村合作醫療的宣傳發動工作,不斷提高幹群對合作醫療制度的認識,推動合作醫療制度的鞏固和發展。

(五)接受城區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管理委員會和有關部門監督審計,並將審計結果對社會公布,增加透明度,取信於民。

(六)積極當好區委、城區政府和城區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管理委員會的參謀,為領導提供可靠的科學依據和信息資料,不斷完善規範工作制度,提高醫療管理水平和信譽度。

(七)承辦區委、城區政府和城區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管理委員會交辦的其它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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