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勞工委員會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是中華民國行政院屬下的行政機關,主管全國勞工相關事務。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中華民國行政院屬下的行政機關,主管全國勞工相關事務。雖然名為委員會,但並非采合議制,而實際上為一首長制機關。
因應行政院功能業務與組織調整,勞委會將自2012年元旦起升格為勞動部,成為全國勞動人力資源事務的最高主管機關,並承接原行政院青年輔導委員會有關青年就業業務。

歷屆主任

鄭水枝:1987年8月
趙守博:1989年2月
謝深山:1994年
許介圭:1997年5月
詹火生:1998年2月
陳菊:2000年5月-;因高雄捷運工程爆發泰國勞工暴動事件,扯出外勞管理爭議,與高雄市代理市長陳其邁雙雙請辭。
李應元:2005年9月-;因在民進黨2008總統初選支持謝長廷而請辭。
盧天麟:2007年5月-;原為民進黨籍第六屆全國不分區立法委員,於蘇貞昌內閣總辭後接任主委職務。
王如玄:2008年5月馬英九上台後出任劉兆玄、吳敦義內閣的“勞委會主委”,2012年1月31日續任陳冲內閣的“勞委會主委”。

集體協商資訊服務網

為推動集體協商制度,勞委會特別設定集體協商資訊服務網。

未來勞動部初步組織規劃

一根據勞動部組織法草案和相關組織法草案(立法院審查中)及組織改造小組的建議擬設:
1.業務及內部單位(司,處,會):綜合規劃,勞動關係,保險退休福祉,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勞動力規劃,職業安全衛生,勞動檢查,法律事務司。人事,政風,秘書,統計,會計,資訊處。勞工保險基金監理,勞工退休監理,積欠工資墊償基金管理,就業安定基金管理,基本工資審議,性別工作平等會。
2.三級及所屬機關:勞工保險局,勞動基金運用局,勞動力發展署(各地分署,技能檢定中心),勞動及職業安全衛生研究所。
3.附屬機關:勞動檢查所。
二立法進度:相關組織法草案已付委。 最終組織架以立法通過條文為準。斜體為原勞委會存續或更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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