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

行政院

行政院(Executive Yuan),依據《中華民國憲法》第53條規定:“行政院為國家最高行政機關。”,因此行政院是中華民國的最高行政機關,並依《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第3條第2項之規定對立法院負責。 行政院雖依憲法規定是中華民國的最高行政機關,然其定義並不完全等同於“中華民國政府”。除廣義的五院說法外,就狹義而言,1949年之後,遷徙至台灣的行政院亦稱為“中華民國政府”。惟經過1992年-2004年數度修憲後,“中華民國總統”權力增加,使得“中華民國政府”也可為行政院(內政、財經等)與總統府(部分之國防、外交)兩機關之統稱。行政院置院長1人,由“總統”任命;副院長1人,兼任部會首長之政務委員10人,不管部會之政務委員7人,均由院長提請“總統”任命,共同組成“行政院”會議,以院長為領導,議決重大施政方針及向“立法院”提出法律、預算、戒嚴、大赦、宣戰、媾和、條約等案。

基本信息

歷史沿革

台灣行政院長江宜樺台灣行政院長江宜樺

民國17年(1928年),國民政府率領國民革命軍完成北伐,在名義上統一中國後,於同年10月3日通過《中華民國國民政府組織法》,並依此法設定行政院為全國最高行政機關。同年10月8日,國民政府通過任譚延闓為首任行政院院長。當時的行政院設有內政、外交、軍政、財政、農礦、工商、教育、交通、鐵道、衛生等10部。同年10月25日,行政院院長及十部部長宣誓就職,行政院正式辦公。

《中華民國憲法》於民國36年(1947年)元旦公布施行後,定行政院為國家最高行政機關;同年3月31日,《行政院組織法》公布。1948年5月,初設15部3會1局。1949年1月7日,行政院邀集相關部會首長會商政府機關疏散事宜,決定將各機關核心移至廣州,將大部份人員疏散於各地或南京以外各附屬機關。2月5日,“行政院在廣州辦公”。3月,整編為八部二會一處。12月9日,“行政院在台北舉行遷台後首次政務會議”,正式在台北辦公。至2006年,行政院已擴增為8部、2會、18委員會、3署、1處、2局與2直屬機構。

民國101年(2012年)起,行政院本部與所屬部會機關逐步實施組織再造,院本部自民國101年1月1日起從11室、8組、2會調整為16處、3室、1會。目前行政院之直轄機關 2]共有12部、6會、2總處、3獨立機關、2署、5委員會與2直屬機構,未來將逐步改組為14部、8會、3獨立機關、2總處、2直屬機構。

而行政院秘書長、副秘書長為院長之幕僚長及副幕僚長,秘書長並督導及統合有關幕僚機關之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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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政治

中華民國政府

中華民國憲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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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統 : 馬英九 / 副總統 : 蕭萬長

總統府

秘書長 : 詹春柏

國家安全會議

行政院

院長 : 劉兆玄 / 副院長 : 邱正雄

劉兆玄內閣

立法院

院長 : 王金平 /副院長: 曾永權

立法委員

司法院

院長 : 賴英照 /副院長: 謝在全

司法院大法官 、 最高法院

法律 、 法院

監察院

院長: 王建煊 /副院長: 陳進利

考試院

院長 : 關中 /副院長: 伍錦霖

國民大會 (1947-2005)

政黨 ( 列表 )

泛藍 : 國民黨 - 親民黨 - 新黨

泛綠 : 民進黨 - 台聯

選舉

總統 : 2000 - 2004 - 2008

立委: 2001 - 2004 - 2008

直轄: 2002 - 2006 - 2010

縣市: 2001 / 02 - 2005 - 2009

全國性公投 - 地方性公投

兩岸關係 : 維持現狀 - 台獨 - 統一

政治地位

外交關係

行政區劃

人權狀況

公營事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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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位性質

從陳馬兩任領導人對“內閣”的操作來看,台灣的“行政院”制度不同於“議會制內閣制”,即“內閣”不對“議會”負責,而直接對“總統”負責。由於“總統”和“國會”均是民選,兩者之間互不隸屬,這和美國的總統制類似,內閣當然也就不需要對國會負責。但是如果總統親政的話,將會承擔政治責任的風險,所以總統制下責任內閣的出現就成為了一種歷史的選擇。總統制下的責任內閣制,既維持了“三權分立”的大格局,又讓總統能夠超脫政治責任之外,一旦總統出現執政危機,他完全可以通過更換內閣的方式轉移矛盾焦點,而不需要自己下台。即使總統的政治危機已經到了非常嚴重的時候,他仍然可以通過宣布“權力下放”的方式來保住自己的地位。“總統制”下的“內閣制”,是台灣“五權憲法”理論在實踐中產生的新政治體制,它的優點在於,將選舉和治理區分開來。傳統認為選舉制度和文官制度不可調和,通過選舉上台的官員往往只知道政治鬥爭和選舉,對治國則往往力不能及;而傳統的文官制度則不能代表民意,雖然行政效率較高,但容易滋生腐敗。“總統制”下的“內閣制”很好的解決了這個問題,“總統”專心政治,而“內閣”則專心行政,“總統”通過選舉產生,然後由“總統”任擅長於行政管理的文官來執掌內閣,做到選舉和治理的最完美結合,以劉、吳兩屆“內閣”為例,“閣員”中不少是精心培養的學者,還有不少博士。

總統制下的責任內閣制,是西方“三權分立”學說和中國傳統政治傳統相結合的結果,中國古代皇帝並非都有治國的才能,往往將大權授予以宰相為代表的政府來管理國家行政事務(明代為內閣,清代為內閣和軍機處)。總統制的缺點在於總統權力太大,人民往往無法控制政府,如袁世凱時期,容易導致獨裁;內閣制的缺點是,中央沒有權威,地方各自為政,政權更替頻繁,不利於國家和社會的穩定。總統制下的內閣制,將總統制和內閣制的優點結合來,取兩者之長處,舍兩者之不足,是一種比較科學的政治體制。

以往的“內閣”一般都作為領導人施政無能的的替罪羊,如陳水扁在位八年間,就換了六屆“內閣”。“內閣”承擔責任的慣例始於2008年民進黨在台灣“立法院”大選中失利,時任“閣揆”張俊雄向台灣當局領導人請辭未獲批准。2009年9月,為對八八水災救災不力負責,劉兆玄“內閣”請辭獲準,正式建立了“內閣”承擔政治責任的先例。

當然,這種新的政治體制,是否能夠適應新時期的社會發展要求,則需要歷史的進一步檢驗了。

缺陷

1947年“憲法”規定“行政院長”對台灣當局領導人的決定有副署權,依此規定,“行政院長”擁有較大的權力。但經90年代後歷次“修憲”,“閣揆”不再有副署權,領導人大權多好攬,形成了“總統”「有權無責」,“行政院長”「有責無權」的體制,“行政院長”需要到“立院”匯報工作並接受質詢,而當局領導人則無此義務,超乎體制約束之外,如此分權體制,舉世獨有,以至於2008台灣大選前施明德曾告誡說「若不改變政制為“議會制”,大選將無比慘烈」。謝長廷任“閣揆”時期,傳聞扁欲更換“內閣”,謝長廷非常無奈,只能感慨「把每天當作最後一天來過」;蘇貞昌任“閣揆”時期,飽受社會各種攻擊,亦只能苦笑「真正做事的人沒有時間去罵人」。很多時候,“閣揆”成為“總統”的替罪羊,這讓行政當局不能安心布政,此為現行體制的缺陷。

院址

行政院在1928年成立後,設於南京市國民政府辦公區(即南京總統府舊址)之內;抗戰爆發後,1937年11月,行政院隨國民政府各機關西遷至陪都重慶,辦公地址位於重慶市渝中區中山四路36號。抗戰勝利後,行政院於1946年5月遷至南京市原國民政府鐵道部舊址辦公。

民國38年(1949年),“行政院”遷台後由閻錫山召開的首次院會中,決議“總統府”與行政院以“介壽館”(今“總統府廳舍”)為辦公場所,於是確定“行政院”與“總統府”共署辦公。此共署情形直至1957年後“行政院”遷出為止。

台灣當局所謂的“行政院”位於台北市中正區忠孝東路與中山北路交叉口(此路口亦為台灣公路原點),與“監察院”隔街相望。“行政院大廈”原為日治時代的台北市役所(台北市政府前身)所在地,設計者是總督府營繕課課長井手薰,由大同公司前身的協志商會施工,1940年落成;二戰後,1945年至1957年間曾先後成為台灣省行政長官公署、台灣省政府的辦公廳舍,已被列為“國定古蹟”。

歷屆院長

行政院的第一任院長是譚延闓,中央政府遷台時的院長是閻錫山,遷台後首位被新任命的院長是陳誠,現任院長為江宜樺。

中國民主社會黨籍知名學者張君勱在1947年起草憲法時,設計偏向內閣制,行政院院長由總統提名,經立法院同意後任命。總統政令以行政院院長副署為條件,近似內閣總理。由於國共內戰爆發,國民黨政府實行動員戡亂,憲法增設臨時條款賦予總統大權;中華民國政府播遷台灣後,蔣中正長期擔任總統,並以帶有軍事專政性質的《動員戡亂時期臨時條款》作為統治根基,導致憲法原始設計無法施行;僅有在蔣經國擔任“院長”時,政府體制一度形同內閣制。“中華民國”在台灣實行“總統”直選前後數次進行修憲,並增訂《“憲法”增修條文》後,“行政院院長”副署權被取消,“行政院院長”之任命亦改為不需經由立法院同意。台灣學界認為現制的“行政院院長”近似“偏向總統制的雙首長制”,部分人士則認為“行政院院長”近似“總統”之幕僚長。

由於“憲法”並沒有明定副領導人(所謂的“副總統”)不應兼任行政院院長,因此在戒 嚴時代,“副總統”陳誠、嚴家淦曾兼任“行政院院長”。在1996年間連戰則以“行政院院長”身份當選“副總統”,並續任“院長”,引來憲政爭議。“司法院”大法官於《釋字第419號解釋》中,認二者職務性質雖非顯不相容,但仍不宜兼任,此爭議最後因連戰請辭而劃下句點。

馬英九上台後,主張不干預“憲法”獨立機關的工作,恢復了“監察院”的運作。同時,他宣布上台後主要是退居二線研究憲政,同時成立府院黨五人組會議,作為最高決策機構,“行政院”作為最高“行政機關”的地位得到恢復,只有在“行政院”已出現無法處理的危機時,馬英九才出面來協調解決。

“行政院”職權得到加強的原因,源於蘇貞昌任“閣揆”的時候,陳水扁因為國民黨占據了台灣“立法院”多數,且自身弊案纏身,不得不宣布「權力下放」,蘇貞昌的實際權力已經超過了歷任閣揆,已經有實力進行一系列的改革。其上台後,提出了一系列改革措施,包括改善兩岸關係,被稱為「蘇修主義」。但改革因為受到陳水扁和民進黨的扼殺而胎死腹中。但是,“內閣”權力從此得到了加強。其後的“看守內閣”閣揆張俊雄,在任間無什麼作為,但是為大陸 四川地震承諾了巨額捐贈,對改善兩岸關係起著重大的貢獻。

劉兆玄上任後,因為有馬英九的支持,所以可以放開手腳施展自己的才華,把“內閣”權力擴大到了最高點,這也是“內閣制度”的最新發展。反對黨曾多次要求劉揆下台,但都在馬英九的保護下得以留任,這也是馬英九對“內閣制度”的捍衛。

2009年9月因馬英九當局應對莫拉克颱風造成的八八水災嚴重反應遲鈍,社會輿論壓力巨大,馬英九被迫棄車保帥,批准劉兆玄請辭,另任命吳敦義為“院長”,由其“組閣”。

2012年1月14日,國民黨在台灣地區領導人及民意代表選舉中獲勝。因吳敦義已當選台灣地區副領導人,故辭去“行政院長”一職。2月6日,新“內閣”組成,陳冲就任“院長”。

衝突事件

台灣數百名學生和民眾2014年3月23日晚7時30分許突襲台灣“行政院”,爬上警方架設的鐵馬,沖開警力的阻擋,然後將鐵馬推開,闖入“行政院”,一度占據“行政院”的一、二、三樓,與警方對峙。警方在多次喊話,數次舉牌無效之後,於凌晨開始展開至少五波強力的驅離行動,並出動了鎮暴水車,至早上6時30分,已將“院內”的學生和民眾基本上清空。這也是台灣歷史上“行政院”第一次被民眾占據。

在現場目擊,這些學生和民眾先是約有百人左右,以棉被、紙箱、舊衣服等物墊在警方架設的鐵馬上,然後爬上鐵馬,沖開警方阻擋警力,接著合力將鐵馬推開,數百人一擁而入。

第一波進入者緊接著打破了“行政院”一樓的窗戶的玻璃窗,爬進去後,打開“院內”的大門和其它側門、後門,衝上了“行政院”的一、二、三樓。

中央社的報導說,據其記者在樓內目擊,進入大樓的學生和民眾有的隨手打開辦公室的門,有的翻箱倒櫃,到處都可見公文散落一地,也不時傳出有玻璃破碎的聲音。還有學生和民眾以手機向窗外拍照,以顯示占領了“行政院”。

期間一度傳出有學生和民眾進入了“行政院長”的辦公室,不過“行政院”發言人孫立群在凌晨舉行的記者會上表示,外傳有6人進到“行政院”2樓的“院長”辦公室,事實上只是進到旁邊的辦公室,立刻被擋住、驅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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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警方強制驅離闖“行政院”群體 近70人受傷

台灣警方台灣警方

2014年3月24日,台灣部分反“兩岸服務貿易協定”(以下簡稱服貿)的學生民眾23日晚硬闖台灣“行政院”,警方強制驅離,至24日凌晨2時,各醫院急診近70人,大多已離院。

台北市衛生局統計,反服貿民眾從23日晚到24日凌晨1時止,總計68人被送急診,其中1人住院、28人暫留急診觀察、38人離院、1人自動離院。

台灣大學附設醫院指出,收治20多名傷員,多數都已出院,並未啟動大量傷員應變機制。馬偕醫院說,只有2人留院治療及觀察,其他均已出院。台北市立聯合醫院中興院區說,留院的2名患者中,有一名媒體記者左手小手指骨折,由骨科醫師開刀。

台北市衛生局指出,這次協調消防局依傷情進行分流後送,務使大量傷員湧入及時獲得適當醫療照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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