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明光

霍明光

霍明光(1921年12月至2010年09月),山東蒙陰人,1939年10月參加革命工作,1942年10月加入中國共產黨。曾任吉林省人大常委會黨組書記、主任。 2010年9月7日,霍明光因病醫治無效在長春逝世,享年89歲。

基本信息

人物生平

1939年10月至1942年12月,先後在山東省泰山專區抗日動員委員會、山東省抗敵協會做抗日宣傳工作。

1943年01月,任山東省蒙陰縣農會會長,組織發動民眾進行減租減息鬥爭。

1945年03月,在山東省魯中區委黨校學習。

1945年11月,先後任中共磐石縣委組織部部長,磐石縣縣長。新中國成立後,霍明光同志歷任中共汪清縣委書記,延邊朝鮮族自治洲政府秘書長,吉林省政法委員會秘書長。

1955年08月至1959年08月,任吉林省政府副秘書長兼司法廳廳長。

1959年08月至1960年02月,任吉林省高級人民法院副院長。

1960年02月至1964年10月,任通化地委副書記、行署專員。

1964年11月,任中共吉林市委書記。

1966年01月,任永吉地委第一書記。“文化大革命”期間,他受到林彪、“四人幫”反黨集團的迫害。

1971年恢復工作,任中共哲里木盟委宣傳隊負責人。

1972年04月至1977年08月,先後任中共哲里木盟委副書記,革委會副主任,哲里木盟委書記、革委會主任,1977年9月任中共四平地委第一書記。

1982年07月,任中共吉林省委書記(當時有第一書記)。

1983年04月,任中共吉林省委常委、常務副省長。

1985年06月,任吉林省人大常委會黨組副書記、常務副主任。

1988年01月,任吉林省人大常委會黨組書記、主任。

1993年01月,離職休養。

中國共產黨第十二次全國代表大會代表,第七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第五、六、七屆吉林省人民代表大會代表。

人物逝世

2010年9月7日,霍明光因病醫治無效在長春逝世,享年89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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