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射告警器

雷射告警器通常由掃描天線、雷射監別器、探測器、放大器、微處理機、指令控制器、報警顯示器等組成。

雷射告警器定義

laser warningequipment
設定在坦克艦艇飛機武器裝備上,用於探測、報知敵方雷射武器、雷射制導武器、雷射雷達、雷射測距機等的被動偵察裝備。又稱雷射報警器

雷射告警器簡介

20世紀70年代初開始研製,尚處在實驗階段。僅有少數型號裝備部隊,如美國裝備於直升機上的AN/AVR-2型雷射告警器。雷射告警器通常由掃描天線、雷射監別器、探測器、放大器、微處理機、指令控制器、報警顯示器等組成。它是根據雷射的相干特性,在雷射束變成電信號之前加雷射鑑別器,以鑑別信號是否由雷射源發出的,再根據干涉條紋分布和出現的時間,確定雷射的波長、脈寬、光強等參數,然後經放大器送入微處理機進行分析和處理。最後,一路以聲、光形式發出報警信號;一路通知干擾對抗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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