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南省機動車駕駛人管理規定

雲南省公安廳公告
第 1 號
《雲南省機動車駕駛人管理規定》已經2009年4月23日公安廳第8次廳務會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09年9月15日起施行。
二〇〇九年八月十四日
雲南省機動車和駕駛人管理規定
第一條為了進一步加強和規範我省機動車和駕駛人管理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實施條例等法律法規,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本省行政區域內機動車和車輛駕駛人適用本規定。
第三條持軍隊、武警部隊駕駛證的退役軍人換髮地方駕駛證,應當自批准退役之日起一年內向戶籍地或者暫住地車輛管理所提出申請。逾期申請或者所持軍隊、武警部隊駕駛證超過有效期的,不得申請換髮地方駕駛證。
第四條邊遠山區、少數民族聚居地以及經濟、文化不發達縣以下鄉(鎮)農村地區的機動車駕駛證申請人,申請C1、C2、C3、C4、D、E、F準駕車型的機動車駕駛證,可以採用紙質試卷考試方式,進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考試。考試由州、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統一組織實施。
第五條向暫住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申領普通三輪機車、普通二輪機車和輕便機車駕駛證,應當符合下列規定:
(一)申請的類型為初次申請機動車駕駛證;
(二)有公安機關核發的居住、暫住證明。
在暫住地申領的機車駕駛證,不得轉出雲南省行政區域;持證人在申請增加其他準駕車型前,應當向核發地車輛管理所申請註銷其機車駕駛證。
第六條本省核發的機動車駕駛證發生遺失、被盜、損毀、滅失的,機動車駕駛人可以向就近的縣級以上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申領有效期為15日的《臨時駕駛證明》。申領《臨時駕駛證明》以一次為限,並按照下列程式辦理:
(一)由本人填寫《機動車駕駛證申請表》並提交身份證明原件、複印件及本人近期免冠照片二張;
(二)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對申請人駕駛許可的合法有效性進行審核確認。
《臨時駕駛證明》應當與本人身份證明同時使用,持臨時駕駛證明不得駕駛大型客車、中型客車、危險化學物品運輸車和校車。
第七條營業性道路客運車輛的駕駛人發生超員、酒後駕駛、超過規定時速20%以上等交通違法行為或者發生交通事故並負有同等以上責任的,違法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依法對其實施行政處罰後,應當自做出處罰決定之日起三日內,向其客運企業所在地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發出違法人《限期參加復訓教育通知書》,客運企業所在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自收到《限期參加復訓教育通知書》之日起三日內通知客運企業並督促違法駕駛人參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復訓教育。
復訓教育考試不合格的,客運企業不得安排其駕駛客運車輛。
第八條載貨汽車應當隨車配備兩塊故障車警告標誌,警告標誌應當符合國家標準要求。
第九條中國籍機動車駕駛人駕駛臨時入境的外國籍機動車,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一) 按規定放置合法、有效的臨時入境機動車號牌;
(二) 駕駛人持有合法有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機動車駕駛證》,駕駛證的準駕車型應當與所駕車輛相符;
(三) 臨時入境機動車及其駕駛人沒有未處理完畢的交通事故或交通違法行為;
(四)車輛只能在本省行政區域內行駛。
第十條臨時入境的外國籍機動車需要由中國籍機動車駕駛人駕駛的,應當向入境地或允許行駛區域、線路途經的州、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提出申請,並提交下列材料:
(一)用中文填寫《中國籍機動車駕駛人駕駛臨時入境機動車申請表》。
(二)中國籍機動車駕駛人的身份證明;
(三)中國籍機動車駕駛人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機動車駕駛證》;
(四)臨時入境機動車號牌、行駛證。
申請人所提交的材料齊備且符合規定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在1個工作日內辦結,並在臨時入境機動車行駛證備註欄簽注準予駕駛外國籍機動車的中國藉機動車駕駛人姓名、駕駛證號、有效期,並加蓋車管業務專用章。
中國籍機動車駕駛人臨時駕駛外國籍機動車的有效期與臨時入境機動車行駛證有效期一致,但最長不得超過三個月,且不得延期。
第十一條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依法作出吊銷當事人機動車駕駛證處罰決定的,應當在《公安交通管理轉遞通知書》上載明作出吊銷日期。
第十二條本規定自2009年9月15日起施行。
限期參加復訓教育通知書(存根)
編號:
客運企業或所有人:
客運車輛號牌:
機動車駕駛人:
駕駛人證號:
違法地點和違法行為:
交通事故簡要情況和駕駛人責任認定:
經辦人: 年 月日
---------------------------------------------------
限期參加復訓教育通知書
編號:

你(單位)駕駛人 ­­­­駕駛 客運車輛於 年 月  日  時  分在  (□有 交通違法行為,□發生交通事故並負有同等以上責任)。根據《雲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條例》第二十五條之規定,請你單位通知並督促該駕駛人於15日內持本通知書到你單位所在地的縣(市)、區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接受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復訓教育。復訓教育考試不合格的,你單位不得安排其駕駛客運車輛。
聯繫電話: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蓋章)
年 月 日
中國籍機動車駕駛人駕駛臨時入境機動車申請表

以下內容由申請人填寫
















姓名


性別


出生
日期


國籍




身份證明名稱


號碼









住所
地址











聯繫
地址











聯繫
電話


郵政
編碼













申請
事由










車 輛
類 型


臨時入境車輛號牌









廠 牌
型 號











申請駕駛期限











申請人簽字











以下內容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填寫















申請人
駕駛證號


準駕車型








駕駛證有效期

年月日至 年月日










經辦人意見:
年月日











審核人意見:
(發證機關蓋章)
年月日






















臨時駕駛證明式樣
170mm


90mm




臨時駕駛證明(存根)
NO:000000
姓名: 性別:
駕駛證號:
出生日期:
初次領證日期:
準駕車型:
有效日期:
經辦人:
批准人:
批准日期:



臨時駕駛證明
照片NO:000000
姓名: 性別:
駕駛證號:
出生日期:
初次領證日期:
核發臨時駕駛證明機關簽章 準駕車型:
自 年 月 日起
有效期十五日

70mm






正面


一、《臨時駕駛證明》僅限雲南省行政區域內使用。
二、《臨時駕駛證明》必須與身份證明同時使用。
三、持《臨時駕駛證明》不準駕駛大型客車、中型客車、危險化學物品運輸車、校車。
四、申領《臨時駕駛證明》以一次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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