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南省旅遊局

1983年11月,經雲南省政府批准,雲南省旅行遊覽事業管理局正式改為雲南省旅遊局。 1988年5月省旅遊局發布《雲南省旅遊涉外賓館(飯店)、餐館暫行管理規定》和《雲南省旅遊涉外商店暫行管理規定》。 1992年5月省旅遊局發布《雲南省旅遊業發展規劃編制綱要》的通知。

雲南省旅遊發展委員會

雲南省旅遊發展委員會位於雲南省昆明市滇池路678號,是主管全省旅遊工作的 省政府直屬機構。

歷史沿革

1978年6月,雲南省成立了雲南旅行遊覽事業局,採取事業單位企業管理方式進行管理,由省外辦代管。1978年底,根據工作需要,雲南旅行遊覽事業局正式與省外辦脫鉤,但名稱不變。1983年,根據省委的機構改革方案,雲南省編制委員會下發的《關於省旅遊局機關處室機構設定和人員編制的批覆函》中,明確了旅遊工作實行三位一體的管理機制,即:省旅遊局、中國國際旅遊社昆明分社、雲南省中國旅遊社三塊牌子,一個機構,系企業性質的經濟實體,為省政府二級局,由省政府辦公廳代管。1983年11月,經雲南省政府批准,雲南省旅行遊覽事業管理局正式改為雲南省旅遊局。1993年10月23日,中共雲南省委發布了《關於省直黨政機關改革方案的實施通知》,確定省旅遊局為省政府直屬機構(正廳級)。根據《通知》,1994年11月30日,雲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了《雲南省旅遊局職能配置、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方案》,正式明確了雲南省旅遊局的職能配置、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2012年雲南省旅遊局現有內設機構:局辦公室、政策法規處、規劃發展處、產業促進處、市場開發處、行業管理處、區域合作與節慶會展處、財務統計處、人事勞動教育處、執法監察處、機關黨委、老幹部辦公室共12個處室;直屬事業單位:機關服務中心、雲南省旅遊信息中心、雲南省旅遊培訓中心、雲南省旅遊執法總隊、雲南省旅遊規劃研究院、雲南省旅遊學校;主管社團:雲南省旅遊業協會。

主要工作職能

①擬訂全省旅遊業發展的戰略目標和政策,編制全省旅遊業發展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負責全省旅遊產業綜合發展與改革的實施工作。②起草雲南省旅遊業管理的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草案;負責旅行社、旅遊飯店、出國旅遊、邊境旅遊、優秀旅遊城市創建、導遊隊伍和特種旅遊的管理工作。③組織全省旅遊資源的普查、開發與有關保護工作;指導重點旅遊區域、目的地和旅遊線路的規劃開發;會同有關部門管理旅遊發展資金及其他旅遊開發建設資金,引導旅遊業的社會投資和利用外資。④承擔規範旅遊市場秩序、監督管理服務質量、維護旅遊消費者和經營者合法權益的責任。組織擬訂旅遊區、旅遊設施、旅遊服務、旅遊產品等方面的標準,並對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負責旅遊安全的綜合協調和監督管理,指導旅遊應急救援工作;指導全省旅遊行業精神文明建設和誠信體系建設。⑤擬訂全省國內外旅遊市場開發戰略,組織、指導旅遊節慶會展的產品開發、品牌培育;組織、協調旅遊宣傳促銷活動;承擔旅遊對外交流與合作的有關工作。⑥負責旅遊財務統計和經濟運行分析、信息發布工作。⑦制定旅遊人才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和開展旅遊培訓工作。⑧承辦省人民政府、國家旅遊局等上級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重大事記

1985年1月雲南省政府辦公廳批轉《雲南省志·旅遊志》由省旅遊局負責編寫;7月省旅遊局向中共雲南省委、省政府上報《關於加速發展雲南旅遊事業的報告》。1986年7月主持召開昆明國際旅遊外聯業務洽談會。1988年5月省旅遊局發布《雲南省旅遊涉外賓館(飯店)、餐館暫行管理規定》和《雲南省旅遊涉外商店暫行管理規定》。1989年8月發布《關於開展整頓旅行社工作的通知》。1990 3月雲南省旅遊投訴受理中心設立。1991年5月省旅遊局向省計委上報《雲南省旅遊業發展十年規劃及“八·五”計畫綱要》。1992年5月省旅遊局發布《雲南省旅遊業發展規劃編制綱要》的通知。2003年6月編制印發《振興雲南旅遊發展計畫》;9月發布《雲南旅遊誠信服務公告》。2008年4月至2009年4月省旅遊局組織開展《雲南省旅遊產業發展和改革規劃綱要(2008-2015)》編制報批協調等工作,於2009年4月27日獲國家發改委正式批覆同意,隨後,國家旅遊局把雲南省確定為首個全國旅遊產業綜合改革的試點省;2010年組織制定《雲南省旅遊購物場所等級劃分評定標準》、制定《雲南省導遊服務規範》、《西南片區紅色旅遊規劃》編制、全面啟動雲南省“十二五”旅遊產業發展規劃編制、全面啟動大理綜合改革試點規劃、撫仙湖-星雲湖、保山騰衝兩個試點總體規劃報批,並獲省政府批覆。2011年2月雲南省旅遊執法總隊正式揭牌,原雲南省旅遊質量監督管理所同時予以撤銷,不再保留;5月省旅遊局批准決定籌備成立“雲南省旅遊業協會旅遊行銷與會展分會”。2011年初雲南省旅遊局開通了官方微博,進行雲南旅遊信息的發布,雲南旅遊微博發布廳於2012年5月1日完成開發並進入試運行。

“四項制度”實施辦法

雲南省旅遊局“四項制度”實施辦法是具有雲南地方特色的陽光政府建設制度,體現了雲南旅遊大省、旅遊強省的服務準則與要求。針對雲南省政府2008年3月1日起正式實施“實行行政問責辦法,推行服務承諾制、首問責任制、限時辦結制”而制定的“四項制度”,旅遊局根據自身情況正式制定了實施辦法:雲南省旅遊局限時辦結制度實施辦法(試行)、雲南省旅遊局機關工作人員首問責任制實施辦法(試行)、雲南省旅遊局服務承諾制實施辦法(試行)、雲南省旅遊局行政問責實施辦法(試行),其中服務承諾制實施辦法中的承諾事項體現了行業及雲南省地域特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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