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石區人事局

單位簡介

根據《中共呂梁地委呂梁行政公署關於印發〈離石市市級黨政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呂字[2001]9號),設定離石市人事局,2004年撤市設區改名為離石區人事局,為正科級建制,是區政府綜合管理全區人事行政和人事制度改革工作的組成部門,也是全區公務員隊伍建設的主管部門。現有在職工作人員35人,離退休老同志1人,內設7股1室2中心1所:綜合計畫股、公務員管理股、工資股、職稱股、專業技術人員管理股、人才流動服務股、軍轉幹部服務股、辦公室、人才交流中心、考試培訓中心、機關事業保險所。近幾年來,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科學發展觀,緊緊圍繞我區經濟跨越發展的目標,大力實施人才強區戰略,深化改革,勇於創新,真抓實幹,人才人事工作一年一個新台階。人事局行政編制為10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2名,監察室主任1名。

領導簡介

王潤斌:局長
李海燕:副局長、離石區人才交流服務中心主任

內設機構及職責

辦公室
協助局領導協調好機關日常工作;負責局長辦公會、局務會等重要會議的組織安排、
記錄、並督促檢查會議的執行情況;承辦局機關檔案的制發工作,負責公共關係、信息綜合、秘書事務、文書檔案、信訪等工作。
負責人:劉潤芝

綜合計畫股

制定並落實全區機關、事業單位職工人數計畫和工資總額計畫;負責機關、事業單位的工資基金管理工作;負責國家公務員、企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機關事業單位職工工資等統計報表工作。
負責人:閆林春

公務員管理股

負責全區公務員制度的組織實施及公務員管理工作;組織實施全區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年度考核工作。
負責人:郭愛萍

工資福利股

負責全區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工資福利及離退休人員增加離退休費的審批工作;承辦審批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工資確定、工資變動、福利、津貼、補貼等手續;承辦機關、事業單位及其離退休人員死亡後的撫恤金、埋葬費、遺屬補助等手續;承辦工人技術等級考核工作。
負責人:任曉明

職稱

負責全區專業技術人員的職稱確認、評審、聘任等工作;負責組織全區有突出貢獻的專家和享受政府特殊津貼的專業技術人員的選拔、考核、推薦、報審工作。
負責人:馮擁軍

專業技術人員管理股

負責全區專業技術人員的管理工作;負責組織全區專業技術人員的繼續工程教育工作;承辦專業技術人員家屬、子女“農轉非”工作。
負責人:渠保明

人才流動服務股

負責政府序列幹部的調配,錄用,大中專畢業生的就業分配工作,承辦機關、事業單位人員進出的有關事宜;負責管理許可權範圍內幹部人事檔案。
負責人:賀明

軍轉幹部服務股

負責軍轉幹部接收安置。
負責人:馬利英

機關事業養老保險所

負責征繳全區行政機關工人、聘乾,全額、差額、自收自支事業單位全體人員養老保險金。辦理參保人員養老金轉出、轉入等有關手續。
負責人:成乃愛

培訓考試中心

負責全區國家公務員骨幹培訓和承辦區直國家行政機關公務員上崗前的培訓工作。負責全區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職稱外語考試的報名、資格審查等工作。
負責人:任久峰

主要職責

離石區人事局是主管全區人事人才工作的區政府組成部門。

調能調整

1、將機關、事業單位保險管理職能交給勞動和社會保障局承擔。
2、編制管理職能隨編制辦公室的獨立整體轉移。

主要職責

1、負責全區機關、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指導全區企業人事制度改革。研究擬定全區人事管理、人事制度改革以及機構改革的意見、方案並進行監督落實。研究擬定機構改革人員定崗分流等政策規定。
2、負責在全區建立和推行國家公務員制度,依法對全區國家公務員隊伍進行綜合管理。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承辦區直單位政府序列人事任免事項和股級幹部管理任免工作,綜合管理全區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考核、獎勵、懲戒和申訴、控告工作。
3、負責政府序列工作人員的調配審批工作。負責全區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錄用、聘用工作。負責組織落實國家公務員及專業技術人員家屬、子女“農轉非”政策。會同有關部門負責全區軍官轉業接收和安置工作。
4、負責落實中央、省、市、區獎勵表彰制度,審核以各級政府名義獎勵表彰的我區工作人員,具體組織我區政府表彰獎勵工作。
5、對全區機關、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工資增長進行巨觀管理。負責全區事業單位人員計畫、工資總額計畫及工資基金管理工作。負責在編制定員之內編制全區機關單位招收錄用國家公務員的專項計畫、大中專院校畢業生增人計畫、城鎮復退軍人及轉業軍官指令性分配計畫以及事業聘乾、社會聘乾、招收工人的年度計畫,並進行監督檢查。負責事業單位工人調動審核工作。
6、擬定全區智力引進計畫,開闢智力引進渠道,組織實施重大智力引進項目計畫。
7、綜合管理全區專業技術人員和專業技術隊伍建設。負責組織全區有突出貢獻專家和享受政府特殊津貼的專業技術人才的選拔、考核、推薦、報審工作;負責全區專業技術人員職稱評審、聘任、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和培訓工作。
8、負責全區人才資源的規劃、開發工作。培育和指導人才市場的健康發展,監督和指導區域內專業人才合理流動。負責全區人事爭議和仲裁工作。
9、負責全區機關、事業單位工資制度改革和工資福利工作。負責落實國家工資、福利以及幹部離退休有關政策。承辦區直機關、事業單位工資審批工作。組織並實施全區機關、事業單位工人的技術等級考核評定工作。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負責全區幹部退休審批工作。
10、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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