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任審計

離任審計

離任審計,或稱任期終結審計,是指對法定代表人整個任職期間所承擔經濟責任履行情況所進行的審查、鑑證和總體評價活動。這一活動,對於引導和規範法定代表人的經營思想和經營行為、維護法定代表人的合法權益和揭露非法行為,對於深化經濟體制改革、建立完善現代企業制度,都具有重要的意義。同時,通過離任審計,客觀評價法定代表人在任期內經濟責任履行情況,可以為組織人事部門正確、科學地考核和任作幹部提供重要而具體的根據。

審計方法

離任審計離任審計

離任審計方法是指審計人員為取得充分有效的審計證據,據以證實被審事項的性質和發表審計意見而採取的各種手段。由於離任審計的內容包括財務責任審計、管理責任審計和法紀責任審計,是一項綜合性審計。因此,進行離任審計,必然要綜合運用多種審計方法。這些審計方法,除了檢查、分析性覆核等基本方法外,還會運用到ABC分析法、網路技術法、綜合評分法、金額法等一些特殊方法。

審計人員在離任審計過程中可以採用的一般方法有:檢查、監盤、觀察、查詢及函證、計算和分析性覆核。

(一)檢查,是審計人員對會計記錄和其他書面資料可靠程度的審閱與覆核。檢查的方法按檢查方式又可分為審閱法和核對法種。

審閱法是通過對被審計單位的會計資料和其他有關資料進行審查閱讀來取得審計證據的一種審計方法。審計人員在審閱時應注意資料是否真實、合法,一般可以從資料的外觀形式和經濟內容兩個方面進行審閱。在外觀形式上,主要審閱資料的完整性、連貫性、統一性和邏輯性。在經濟內容上,主要審閱經濟業務的真實、正確性、合規性和合法性。

在具體套用審閱時,應注意以下幾點:在審閱時,應同其他審計方法相結合進行;審閱某一會計事項或會計記錄時,應將與其有關的一系列資料全面地相互地審閱,以取得充分可靠的審計證據;應運用一定的符號,以表明哪些資料已作了審閱。

核對法對被審計單位的有關書面資料按照它們相互的內在關係互相進行核對而取得審計證據的方法。核對主要包括證證核對、賬證核對、賬賬核對、賬表核對以及表表核對等等。運用核對法時,要在核對過的憑證、賬簿、報表上,逐筆逐項標記核對符號,以免漏核或重核。

(二)監盤,是審計人員現場監督被審計單位各種實物資產及現金、有價證券等的盤點,並進行適當的抽查。

一般而言,實物資產及現金、有價證券的盤點應由被審計單位進行,審計人員只進行現場監督;對於貴重的物質審計人員還可進行抽查復點。採用監督盤點的方法是為了確定被審計單位實物形態的資產是否存在並與賬面數量相等,查明有無短缺、毀損及貪污、盜竊等問題存在。審計人員監盤實物資產時,應對其質量及所有權予以關注。

監盤法有其局限性,它只能對實物資產等是否確實存在提供有力的審計證據,不能保證被審計單位對資產擁有所有權及該資產的價值提供審計證據。因此,審計人員在監盤時應特別注意對實物資產的計價和所有權另行審計。

(三)觀察。是審計人員實地察看被審計單位的經營場所、實物資產和有關業務活動及其內部控制制度的執行情況等,以獲取審計證據的方法。

觀察法靈活性強,適應面廣,各種審計都可以用,特別適用於內部控制制度的測試,財產物資的驗證,資源利用、工作效率、勞動紀律的考察等。但觀察法通常只能獲得一些片斷的感性材料,不足以獨立形成審計判斷,往往需要和其他方法配合使用。

(四)查詢及函證。查詢是審計人員對有關人員進行書面或口頭詢問以獲取審計證據的方法。函證,是審計人員為印證被審計單位會計記錄所載事項而向第三者發函詢證的一種方法。函證按答覆方式不同,分為肯定式函證和否定式函證兩種。函證實際上屬於一種書面詢問的方法,主要用於往來款的賬目核對,可以較為有力地證明債權債務的實際存在和會計記錄的可靠性。同時也可用該法對企業委託外單位保管的財產、含混不清的外來憑證、某些購銷業務、向開戶銀行徵詢企業銀行存款與借款的種類和數額情況,向保險公司徵詢企業保險情況等進行核實。如果設有回函或回函結果不滿意,審計人員應當實施必要的替代程式,以獲取相應的審計證據。

查詢及函證方法的作用,主要是了解有關情況,澄清事實真相,這是證實客觀事物,驗證書面資料,判斷是非,評價優劣的前提和基礎。查詢及函證方法通常和書面資料審查方法相配合,廣泛套用於財務收支、財經法紀、經營管理和經濟效益等各種類型的審計。

(五)計算,是對被審計單位的原始憑證、會計記錄中的數據所進行的驗算或另行計算。

審計人員在進行審計時,往往需要對被審計單位的憑證、賬簿和報表中的數據進行計算,以驗證其是否正確。審計人員的計算並不一定需要按照被審計單位原先的計算形式和順序進行。在計算過程中,審計人員不僅要注意計算的結果是否正確,而且還要對某些其他可能的差錯(如審查計算結果的過賬和轉賬有誤等)予以關注。

一般而言,計算不僅包括對被審計單位的憑證、賬簿和報表中有關數據的驗算,而且還包括對會計料中有關項目的加總或其他運算。其中,加總又分為橫向加總(即橫向數字的加總)和縱向加總(即縱向數字的加總)。在會計報表審計中,審計人員往往需要大量地動用加總技術來獲取必要的審計證據。

(六)分析性覆核,是審計人員對被審計單位重要的比率或趨勢進行的分析,包括調查異常變動以及這些重要比率或趨勢與預期數額和相關信息的差異。

分析性覆核常用的方法有比較分析法、比率分析法、趨勢分析法三種。比較分析法是通過某一會計報表項目與其既定標準的比較,以獲取審計證據的一種技術方法。比率分析法是通過對會計報表中的某一項目同與其相關的另一項目相比所得的值進行分析,以獲取審計證據的一種技術方法。趨勢分析法是通過對連續若干期某一會計報表項目的變動金額及其百分比的計算,分析該項目的增減變動方向和幅度,以獲取審計證據的一種技術方法。

一般而言,在整個審計過程中,審計人員都將運用分析性覆核的方法。採用分析性覆核的方法,可以提高審計效率和效果。因為採用這種方法通過指標對比,可以幫助審計人員判斷和確定重要的審計項目。但運用分析性覆核的方法必須注意:(1)審計計畫階段和審計報告階段必須使用分析性覆核,但審計實施階段是否使用及使用範圍要視具體情況而定。(2)分析性覆核在審計的各個階段,只是作為審計程式的一部份,其本身並不是直接證據,即它不能單獨支持審計結論。

離任審計是一項綜合性審計,涉及的範圍比較廣泛。因此,在實施離任審計的過程中,除了以上介紹的一般審計方法之外,還要使用一些為其所特有的審計方法,以滿足收集審計證據的需要。這些方法主要有ABC分析法、網路技術法、綜合評分法、金額法等。

(一)ABC分析法。ABC分析法的基本原理是將影響經濟活動的各種因素,按影響程度的大小劃分為A、B、C三類,區別主次,分類管理,把握重點,兼顧一般,以達到用較少投入獲得較多收益的目的。

ABC分析法在離任審計工作中的套用,主要體現在兩個方面:對被審計單位管理控制進行分析,發現被審計單位管理控制薄弱環節,據以做出評價或提出建議,主要運用於管理責任審計。對審計工作管理控制進行分析。為了合理地分配和使用有限的審計資源、提高審計效率,可將ABC分析法的原理運用於審計工作管理控制:即可將審計對象、審計內容或審計資料分為ABC三類,對於“關鍵的少數”(A類)和“一般的多數”(BC類),分別給予重點管理和一般管理,從而提高審計效率。

(二)網路技術法。網路技術法是通過網路圖的形式,來表達一項工程或生產項目的計畫安排,並利用系統論的科學方法來組織、協調和控制該項工程或生產的進度和成本,以確保達到預定目標的一種科學管理技術,因而又稱為“成本計畫評審法”。其工作原理是:在編制工程或生產計畫時,充分利用網路圖,使之能反映各項工作的順序和相互關係。分析各項工作或作業在網路圖中的地位,從中找出關鍵工作和關鍵線路。 預計正常時間和趕工時間、正常成本和趕工成本。不斷改善網路圖,得到最佳化方案。反覆調整跟蹤控制,保證既能按預定目標完成計畫,以能降低成本提高經濟效益。審計人員可利用這種方法對被審計單位控制活動進行分析,也可用該方法計畫和組織大型企業集團的離任審計業務。

(三)綜合評分法。在離任審計中,審計人員應對被審計單位和責任人的財務責任、管理責任、法紀責任和社會責任的履行情況進行綜合評價,為了使評價結果具有一定的客觀性、可信性、和可比性,審計人員可以使用綜合評分法進行評價。

具體做法如下:(1)將所有需要評價的內容按其性質分類,可分成如上四類,每一類即為一個部分。(2)將各部分內容按其重要性分別給以一定的權數。如將100分分給上述四部分內容,每一部分內容所占的分數可以不相等。例如,可以給財務責任和管理責任各分配40分,給法紀責任和社會責任各分配10分。(3)再把每一部分內容分解成不同的評價指標,並給予一定的評分。若達到或完成該項指標,即可獲得該項分數;如果沒有達到或超額完成該項指標,可視具體情況扣減或增加分數。(4)將各個部分所得的分數相加,即得到全部評價內容的分數。將這個分數與預先規定的標準進行對比,即可對全部經濟責任的履行情況做出全面的評價。在實際運用該方法時,審計人員應在徵求有關方面的意見和參照同行業評分標準的基礎上,確定評分的權數和評分的標準。

(四)金額法。金額法是將原來難以進行定量分析的管理得失數量化,用貨幣數量來計算表述的方法。運用這種方法可以使抽象的問題數量化,從而使企業管理人員清楚了解改進管理工作與提高經濟效益潛力之間的關係,也可使審計人員獲得評價被審計單位管理素質、管理水平和管理效率的審計證據。例如:由於被審計單位存貨管理失控,致使大批原材料損壞變質,造成停工,對於管理失控帶來的經濟損失,可通過直接計算臨時緊急購料的額外支出、支付加班生產的加班費和延誤供貨而支付的賠償金等來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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