階梯志願

階梯志願

階梯志願,是相對於目前全國各省在2008年開始實行的平行志願而言的,階梯志願,模式強調的是志願優先,依照分數的原則。

基本信息

簡介

填報志願填報志願
一般來講又叫“順序志願”,部分地區也叫“梯度志願”。傳統的“階梯志願”模式,是指考生分別填報在同一批次中的不同投檔時間段的院校志願。不同投檔時間段的院校志願,按其先後順序,一般稱為第一志願、第二志願、第三志願等。投檔時,是按照考生的第一、第二、第三等院校志願順序,先在第一志願投檔時間段進行檢索,待第一志願投檔錄取結束後,再在第二志願投檔時間段進行檢索,以此類推。比如說,在每個批次中,假設考生可以填4個院校志願,這4個志願要分成第一、第二、第三、第四志願。投檔時,是按院校志願順序先投第一志願。此時,省級招辦在達到同批錄取控制分數線的考生中,將報有該院校志願的考生按投檔分排隊,再根據院校確定的調檔比例,從高分到低分投出。如果考生第一志願未能投出,或投出以後被高校退檔,則要等待第二輪投檔。第二輪投檔則要看考生第二志願院校是否有不滿額的情況,如未滿額,考生成績又能滿足第二志願院校投檔條件,則投檔,否則只有等待第三輪投檔,看第三志願院校在第二輪投檔後,有無不滿額的情況,依次類推。

填報

計算機錄取時,將檢查考生填報的志願學校對身體、加試的要求以及是否符合招生人數、招生地區、男女生數、住宿和走讀人數等條件,只有考生符合條件且該專業未錄取滿額方可被錄取。考生是否被錄取關鍵還在於自身分數的高低。舉例來說:考生甲520分,考生乙519分,按錄取原則,應先錄取考生甲,從甲的第一志願開始錄取,依次錄到其最後一個志願,其中哪所志願學校尚未錄滿就被哪個學校錄取。等甲錄取完後,再開始錄取乙,也就是說,甲的最後一個志願也要比乙的第一志願優先錄取。
這並不意味著考生可以隨意填報志願。往年,有的家長將錄取分數低的學校填在前面,卻將人大附中、四中等高分校填在後面,出現了孩子分數挺高卻被一般高中錄取的情況。因此,考生填報志願時,一定要參照往年的招生計畫和錄取分數線,以從高到低的“階梯形”順序填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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