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大臨

嘉靖二十八年(1549)陶大臨鄉試中舉。 ”嘉靖四十一年(1562)八月,陶大臨任重錄《永樂大典》分校官,升侍讀。 隆慶六年(1572),陶大臨出任東宮侍讀。

陶大臨(1526~1574),字虞臣,號念齋,浙江會稽人。明世宗嘉靖三十五年丙辰科(1556)榜眼。
陶大臨是弘治八年(1495)解元陶諧的孫子。據說陶大臨少年時去杭州準備參加鄉試,鄰居一位女子看中陶大臨的才學、品貌。一日,夜奔陶門欲成好事,陶大臨一心向學,不被美色所動,又怕此女子再來打攪,陶大臨第二天天一亮就搬走了。嘉靖二十八年(1549)陶大臨鄉試中舉。嘉靖三十五年(1556),奪得榜眼後授翰林編修。嘉靖三十七年(1558)三月,給事中吳時來上章彈劾權相嚴嵩“朋奸罔上”,其子嚴世藩“頤指公卿,奴視將帥”,其黨羽趙文華等“剝民膏以營私利,虛官帑以實權門。”建議皇上“除惡務本”。坦言”今邊事不振由於軍困,軍困由於官邪,官邪由於執政之好貨。若不除去嚴嵩父子,陛下雖宵旰憂勞,邊事終不可為也。”陶大臨曾幫助吳時來為這份奏章定稿。嚴嵩大怒,吳時來被下詔獄,嚴刑逼供,非要吳時來招出幕後指使之人,矛頭直指大學士徐階等人。吳時來至死不承認,一口咬定“此高廟神靈教臣為此言耳”。此時,陶大臨不顧個人安危,每日到監獄為吳時行送藥療傷,吳時來也“忍死無一言”。人們十分欽佩陶大臨,稱讚他“貌不勝衣,而識沉守介,屹然不可動搖。”嘉靖四十一年(1562)八月,陶大臨任重錄《永樂大典》分校官,升侍讀。隆慶四年(1570)九月,為侍講學士掌南京翰林院事。翌年又升任南京國子監祭酒。不久,又為詹事府少詹事。隆慶六年(1572),陶大臨出任東宮侍讀。每日進講以“正心、窒慾、法祖”為言。神宗即位,升為吏部侍郎,在官員的選拔、任免等重大決策上都沒有大的失誤。陶大臨為官處事一向小心謹慎,惟恐有失,尤其清正。事關取予,無論金帛、書畫、名玩一概拒受。他淡泊無所好,去世之日,囊無贏金。士大夫對其十分敬重,更為他的才能沒有更大的施展而惋惜。陶大臨為人寬然如長者,而內持貞介。不因權勢利益而輕易改變自已。陶大臨去世後,贈吏部尚書,諡文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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