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顧遠

陳顧遠

陳顧遠(1896-1981),字晴皋,陝西三原人。中國小時即受同鄉于右任先生影響,與同學們組織“警鐘學社”,宣傳新知和革命;辛亥革命年加入同盟會三原支部,1915年參加西安反袁(世凱)逐陸(建章)暴動,幾遭捕殺。1916年,考入北京大學預科,1919年升入本科,攻讀政治學;其間參加五四愛國運動。1920年1月,與北京大學學生易家鉞、郭夢良、朱謙之等共同編輯出版《奮鬥》旬刊(4月30日停刊,共出9期),又與郭夢良、費覺天等人創辦《評論之評論》季刊(共出4期)。

基本信息

1920年12月,李大釗等人創辦北京大學社會主義研究會陳顧遠和郭夢良以“奮鬥社”成員身份列名為8位發起人之一。在北大攻讀期間,陳顧遠還參加了1920年的文官考試,以優等中試,分發平政院為候補書記官,鏇為農商部秘書處幫辦。1922年加入國民黨。1923年自北京大學畢業,獲法學士學位,並留北大政治學系任助教;同時兼在北平中國大學、平民大學等私立大學授課。1923年畢業之際,曾與同學鄧鴻業、王和暢等人組織“北大政治考察團”,赴廣州晉謁孫中山先生,獲接見並面聆三民主義要旨。旋迴北大,任助教之餘兼任上海《民國日報》和《東三省民報》等報刊地下記者或撰稿人,從事反軍閥革命活動,為國民革命軍第二軍創辦國民通訊社。1926年,張作霖率奉軍入北平,先生被通緝,乃攜妻子避難上海,任教於上海法科大學(上海法學院)。1928年到南京任審計院長於右任之機要秘書,年余即隨於氏去職而返上海。1930年安徽省立安徽大學正式命名,先生被楊亮功校長聘為法學院(院長張慰慈)法律系主任[3]。1932年改任國民黨中央黨部民眾運動指導委員會特種委員及辦公室主任。1935年以專家身份被聘為(訓政)立法院立法委員(第四屆),此後一直長期從事立法議政工作。1937年隨國民政府遷重慶,公務之餘在復旦大學(北碚北溫泉)、朝陽學院和法官訓練所(興隆場)、中央政治學校(南溫泉)、高等警官學校(彈子石)、立信專科學校(北碚)等大學兼授法學課程。抗戰勝利復員後,1946年以國民黨代表身份出席南京“制憲”國民大會。1947年初回原籍陝西競選,當選(行憲)立法院立法委員,國民黨中央評議委員會委員。此後專事立法委員工作,並在中央大學、上海法學院等校兼授法學課程。1949年隨國民黨政府遷台,繼續任立法委員和中央評議委員,並為台灣大學、政治大學、中國文化大學、東吳大學、中興大學等校兼任教授。其間還曾兼職律師,1963年在“立法委員”胡秋原狀告作家李敖誹謗案中,被聘為原告辯護律師(據李敖說,在庭審中陳先生反過來為李敖“說好話”,氣得胡秋原馬上解聘)。1981年病逝於台北,享年85歲。
綜觀陳先生一生,可知他以兩種身份行世:為大學專任或兼任教師55年(陳先生自計受業弟子達三萬人),為民意代表(立法委員)45年。這兩種身份結合使他成為一個傑出的法學家。
早在北京大學本科攻讀期間,陳顧遠曾受教於著名法律史學者程樹德,研究歷代律例與刑名。其間還撰寫了《孟子政治哲學》、《墨子政治哲學》、《地方自治通論》等三本專著,於1920-1923年由上海泰東書局出版。其本科畢業論文《中國古代婚姻史》,1925年由商務印書館出版。此後數十年間,陳氏廣泛涉獵法學、政治學、歷史學的許多領域,在講授相應課程或從事相應立法工作之餘,撰寫和出版了《中國國際法溯源》、《中國法制史》、《中國法制史概要》、《國際私法總論》、《國際私法本論》、《海商法要義》、《商事法》、《土地法實用》、《保險法概論》、《民法親屬實用》、《民法繼承實用》、《立法要旨》、《立法程式之研究》、《中國婚姻史》、《中國政治思想史緒論》、《政治學》、《中國文化與中國法系》等著作或教材三十餘種,發表論文數十篇。這些著述在民國時期和1950年代以後台灣地區的學術教育界發生了重大影響,其中《中國法制史》(1934,商務印書館)和《中國法制史概要》(1964,台灣三民書局)成為民國時期的大陸和後來的台灣地區中國法制史主要教科書;《中國法制史》(1934,商務)、《中國婚姻史》(1936,商務)兩書,被日人翻譯為日文,於1939和1940年在東京岩波書店和山本書店出版,為中國學者的法制史著作最早被翻譯為日文在東洋傳播者,為日本學者所重。
1975年,陳顧遠先生80壽辰(實歲79)之際,友人弟子合議發起祝壽活動,並編輯《雙晴室法律文章選集》以為紀念。陳先生本人亦親撰《回顧與遠瞻――八十述懷》以為序。但時值蔣介石去世之所謂“國喪”,壽慶活動被迫取消,文集出版亦一拖再拖,直至1982年即陳先生逝世次年始為聯經出版事業公司印行,更名為《陳顧遠法律論文集》(上、下)。這是陳顧遠先生最後出版的一部著作,匯集了先生在台灣30多年間發表的法律學術論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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