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制止電解鋁行業違規建設盲目投資的若干意見

近年來,受市場需求的拉動,鋼鐵、電解鋁、水泥等行業投資增速加快,產量大幅度上升。 目前,全國仍有不少在建電解鋁項目,預計2003年底,全國電解鋁生產能力將超過700萬噸。 所有電解鋁建設項目,一律按現行審批程式,報國家投資主管部門批准。

通知

國務院辦公廳轉發發展改革委等部門關於制止鋼鐵電解鋁水泥行業盲目投資若干意見的通知
國辦發〔2003〕103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發展改革委等部門《關於制止鋼鐵行業盲目投資的若干意見》、《關於制止電解鋁行業違規建設盲目投資的若干意見》和《關於防止水泥行業盲目投資加快結構調整的若干意見》已經國務院同意,現轉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鋼鐵電解鋁、水泥是國民經濟建設中的重要原材料。經過多年的建設,我國鋼鐵、電解鋁、水泥行業取得了長足的發展,一大批具有一定國際競爭力的大型企業集團正在崛起,產品已基本滿足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需要,為國民經濟持續快速健康發展做出了重要貢獻。近年來,受市場需求的拉動,鋼鐵、電解鋁、水泥等行業投資增速加快,產量大幅度上升。在這過程中,一些地區和企業受利益驅動,不顧市場、資源等外部條件,違反規定大規模新建和擴建鋼鐵、電解鋁、水泥項目,出現了盲目投資、低水平重複建設和違法生產現象。目前,3個行業的在建項目生產能力大大超過了預期需求,必將導致生產能力過剩、市場無序競爭、浪費資源和污染環境,甚至造成金融風險和經濟社會其他方面的隱患。對此,各地區、各部門必須引起高度重視,保持清醒的認識,堅持以市場為導向,依照產業政策和發展規劃,運用經濟、法律、行政手段,採取有力措施,迅速遏制盲目投資、低水平重複建設的勢頭,促進這些行業健康發展。
各地區、各部門要根據本通知精神,儘快組織力量,對各地鋼鐵、電解鋁、水泥等投資建設項目進行認真清理,並將清理結果於2004年2月底前報國務院。國務院將派出檢查組,督促檢查各地貫徹落實本通知精神的情況。
國務院辦公廳
二○○三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意見

關於制止電解鋁行業違規建設盲目投資的若干意見
發展改革委 財政部 國土資源部 商務部 人民銀行 環保總局 工商總局
(二○○三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電解鋁工業既是重要的基礎原材料行業,也是高投入、高能耗、環保影響大、資源依賴性強的行業。近幾年來,由於受國內市場需求增長的拉動,以及國際市場氧化鋁價格一度暴跌、電解鋁價格上漲等因素影響,部分地區和企業受經濟利益驅動,未經規定程式批准,違規建設、盲目投資電解鋁項目。到2002年底,全國電解鋁生產能力546萬噸,當年產量435萬噸,我國已成為世界最大的電解鋁生產國和氧化鋁消耗國。目前,全國仍有不少在建電解鋁項目,預計2003年底,全國電解鋁生產能力將超過700萬噸。按目前發展態勢,2005年底電解鋁產能將超過900萬噸,遠遠超過2005年全國電解鋁預計消費量600萬噸水平。屆時將出現總量嚴重過剩和市場過度競爭,加劇鋁土礦和煤炭資源的消耗,嚴重污染環境,甚至引發一系列經濟和社會問題。為迅速遏制目前電解鋁違規建設、盲目投資的勢頭,現提出以下意見:
一、加強規劃引導,嚴格項目管理
根據可持續發展戰略和基本國情,按照走新型工業化道路的要求,重新修訂鋁工業發展規劃和產業政策,明確我國鋁工業的發展方向和區域布局,嚴格行業準入制度,引導行業有序發展。所有電解鋁建設項目,一律按現行審批程式,報國家投資主管部門批准。鼓勵電解鋁企業與氧化鋁企業聯合重組,提高產業集中度,合理利用資源,實現優勢互補。鼓勵民營資本和外資參與國有電解鋁企業的改革、改組和改造,支持做大做強,提高國際競爭力。
國家和地方政府有關部門要嚴格履行職責,依法加強監管。凡不符合產業政策和發展規劃的電解鋁、氧化鋁項目,國家投資主管部門不得批准,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不得辦理建設用地和採礦許可手續,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不得辦理審批手續、不準核發排污許可證,金融機構不得提供貸款,證監會不得核准含有此類項目公司的首次公開發行和再融資申請,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不予頒發營業執照。外商投資項目也按此規定辦理。同時,商務主管部門要加強氧化鋁進口監控。有關部門要加強市場供求信息的發布,充分發揮協會等中介組織的作用,正確引導地方和企業投資行為。
二、調整經濟政策,控制新建項目
為逐步改變電解鋁工業以環保為代價換取經濟效益的局面,從2004年1月1日開始,將電解鋁出口退稅率由15%下調至8%,今後視情況再作進一步調整。從嚴掌握進口電解鋁生產設備適用的免稅政策,對違規建設項目,不得出具《國家鼓勵發展的內外資項目確認書》。堅決取消地方違反價格管理許可權自行確定的優惠電價等政策。
根據產業政策和環保標準,結合環境治理,限定在2004年底前淘汰尚存的自焙槽生產能力。暫定在2005年底以前,除淘汰自焙槽生產能力置換項目和環保改造項目外,原則上不再審批擴大電解鋁生產能力的建設項目。
三、整頓開採秩序,合理利用資源
為保護好有限的鋁土礦資源,要加強對鋁土礦開採秩序的治理整頓,依法關閉破壞資源、污染環境、布局不合理和不符合安全生產條件的礦點。礦產資源開採登記管理部門必須嚴格依法審批和頒發採礦許可證,從嚴審批鋁土礦勘查許可證,嚴格控制新建鋁土礦礦山。今後新建氧化鋁企業,必須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申請鋁土礦採礦權,按照批准的開發利用方案配套建設礦山,依法開採鋁土礦資源。任何未按國家規定審批和沒有落實合法鋁土礦來源的氧化鋁建設項目,一律不得自行開工建設。氧化鋁生產企業不得收購無證開採的鋁土礦,正在進行收購的必須立即停止。有關部門要採取切實有效措施,鼓勵使用國外鋁土礦資源。
四、加強監督檢查,規範建設行為
環保總局要會同有關地方人民政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有關規定,對現有電解鋁生產企業執行環保標準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定期發布環保不達標電解鋁生產企業名單,對達不到排放標準或超過排污總量者由地方人民政府限期治理。在限期治理期間,按照達標排放和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下達的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的要求限產限排,限期治理後仍不合格的,予以停產或關閉處理。
國家投資主管部門要會同有關地方人民政府,對《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國家計委國家經貿委關於制止電解鋁行業重複建設勢頭意見的通知》(國辦發〔2002〕29號)下發後開工的建設項目進行認真檢查,凡屬違規建設的,要進行嚴肅處理,並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情節嚴重的,吊銷營業執照。對於未按規定程式向有批准許可權的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報批環境影響報告書擅自開工建設的項目,在建的一律停建,投產的一律停產,並依照有關法律法規進行處理。電解鋁項目建設用地不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年度計畫的,一律停止建設。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節約能源法》及有關規定,對為電解鋁生產提供電力的小發電機組予以關閉。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嚴格禁止違規建設13.5萬千瓦及以下火電機組的通知》(國辦發明電〔2002〕6號)精神,今後發電設備製造單位承接單機容量13.5萬千瓦及以下發電機組訂單,必須由訂貨方提供符合國家建設程式審批的項目建議書或可行性研究報告批准檔案後方可製造,違反規定的,依法進行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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