閩侯縣科學技術局

機構簡介

根據《中共福州市委、福州市人民政府關於閩侯縣黨政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榕委[2002]50號)和《中共閩侯縣委、閩侯縣人民政府關於閩侯縣縣級黨政機構改革的實施意見》(侯委[2002]52號),保留閩侯縣科學技術局。閩侯縣科學技術局是主管科技工作的縣政府工作部門,為正科級。
職能調整:[span]負責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和科技園區管理工作。

主要職責

根據以上職能調整,閩侯縣科學技術局的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科學技術發展以及科技促進經濟與社會發展的方針、政策、法規;組織制定全縣科技發展和科技促進經濟、社會發展的具體政策和措施;組織編制全縣科學技術發展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
(二)研究提出全縣科技體制改革的政策、措施和總體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部門、鄉鎮科技體制改革工作。
(三)研究制訂我縣多渠道增加科技投入的政策、措施;最佳化科技資源的配置;負責歸口管理的科技事業費、科技"三項費"等有關費用的預、決算。
(四)研究制定我縣加強套用性基礎研究、高新技術發展以及工業、農業和社會發展的政策措施;負責科技各類計畫的制定與組織實施。
(五)承擔高新技術產業化及套用技術的開發與推廣工作;指導科技成果轉化;負責組織實施縣級新產品計畫,管理縣級高新技術新產品工作;負責科技開發計畫指南的制定並指導實施;管理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及各類科技園區有關工作。
(六)參與編制縣科技工程等科技基地以及科普教育基地建設規劃;負責編制和實施縣級重點實驗室、科研中試基地的計畫,推動生產力促進中心、高新技術創業服務中心等技術服務體系建設。
(七)指導全縣對台、對外科技合作與交流,協助做好國外科技智力及先進技術引進工作。
(八)指導全縣科技成果、科技獎勵、科技保密、技術市場、與科技相關的智慧財產權保護(除商標、著作權外)等工作;制定科學技術普及工作規劃;促進科技諮詢、招標、評估等社會中介組織的發展,推動科技服務體系的建立;協調涉及人口、環境、資源、社會發展等科技工作。
(九)指導全縣民營科技工作,研究提出全縣民營科技發展規劃。負責民營科技機構、科技企業的認定及統計工作。
(十)負責全縣科技信息工作;指導、協調縣直各部門和各鄉鎮的科技工作。組織實施科技扶貧、創建星火密集區等。
(十一)承辦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它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能,縣科學技術局內設一個職能科室--縣科技局辦公室。辦公室主要職責:負責全縣科技經費(包括科技三項費用)的安排與管理,下達項目的經費,對項目的實施和經費開支進行檢查監督;組織協調重點科技成果的推廣,申報、協調、管理國家、省、市下達的科研攻關項目及項目的立項,跟蹤管理、鑑定、驗收;負責工農業科研攻關項目的管理,科技示範鄉鎮建設,農村實用技術培訓及科技扶貧。編制科技中長期發展規劃,軟科學項目及跟蹤管理,以科技引導經濟與社會持續協調發展的工作及對外對台科技交流與合作工作。

人員編制和領導職數

閩侯縣科學技術局局行政編制為5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2名,機關工勤人員按有關規定核定事業編制1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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