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根據《中共衢州市委辦公室、衢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開化縣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衢委辦〔2011〕10號),設立開化縣科學技術局,掛開化縣知識產權局牌子。開化縣科學技術局是主管科技工作和智慧財產權工作的縣政府工作部門。主要職責如下:(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科技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組織編制全縣科技發展規劃,起草全縣科技進步和科技創新的規範性檔案,經審議通過後組織實施。
(二)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全縣科技體制改革和科技創新的政策與措施,提出科技資源合理配置重大政策和措施建議;指導技術市場、科技中介機構、民營科技機構工作和科技社團工作;協同有關部門做好科技人才培養和引進工作,提出相關政策建議。
(三)負責制定全縣企業科技研發機構、重點實驗室、科技孵化器、區域科技創新服務中心等各類科技創新載體和創新平台的規劃,並組織實施和管理。
(四)負責編制和實施年度科技計畫,監督管理科技計畫項目經費;負責對全縣市級以上各類科技計畫立項的申報和初審工作。
(五)負責各級高新技術企業、科技型企業、農業科技企業、創新型試點示範企業等創新主體的培育、申報和初審工作。
(六)負責組織、指導和協調全縣智慧財產權管理、保護與專利行政執法工作。組織申報各級專利示範企業。
(七)負責全縣科技成果的登記和管理,牽頭組織評審縣科學技術獎,做好省、市科技進步獎推薦工作。負責對外科技合作與交流工作,加強與高校院所、科研機構的科技合作,促進聯合攻關和科技成果轉化推廣套用。
(八)負責科技特派員隊伍管理;組織科技特派員扶貧計畫項目的申報、立項、實施、監理、驗收等工作。
(九)貫徹落實國家和省有關地震工作的法律、法規;負責擬訂全縣地震應急預案,組織編制防震減災規劃,並組織實施;組織防震減災法律、法規的宣傳普及工作。
(十)牽頭組織全縣科技宣傳、科學普及工作,負責科技統計工作,組織指導科技管理人員的教育培訓工作;指導與協調各鄉鎮和有關部門的科技工作。
(十一)嚴格執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全面貫徹落實上級黨委、政府及紀檢監察組織對反腐倡廉建設工作的決策和部署,負責本單位職責範圍內的黨風廉政建設工作及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建設工作。
(十二)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內設機構
辦公室工作職責: 負責重要檔案和材料的起草、調研工作;負責上下聯絡、部門溝通和日常工作的綜合協調;負責機關文電、政務信息、電子政務、人事、勞資、宣傳、檔案、信訪、政務公開、考核、計畫生育、離退休人員管理、保密等行政事務工作;負責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提案建議辦理的組織督查工作;負責國防科技動員和科技進步考核工作;負責會務、財務、接待、車輛、資產、安全保衛等後勤服務工作。承擔縣有機矽產業辦公室的日常工作。農村與社會發展科工作職責:擬訂農業農村和社會發展領域科技發展規劃和政策;負責科技進步法律、法規的宣傳工作,會同有關部門開展科普宣傳工作;起草全縣地震應急預案,組織編制防震減災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管理全縣工程建設場地抗震設防標準和重大建設工程的地震安全性評價工作;負責科技成果的登記和管理,牽頭組織評審縣科學技術獎,做好省、市科技進步獎推薦工作;牽頭組織與高校院所、科研機構開展科技合作,負責國內外科技合作與成果引進轉化項目的申報;審批和管理民營科研所,指導全縣網上技術市場和科技中介服務機構工作;負責科技特派員工作和科工會日常工作。承擔縣政府抗震救災指揮部辦公室的日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