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沙黃花國際機場公安局

3、負責機場轄區內的治安管理。 4、負責機場轄區內發生的刑事案件的偵破工作。 6、負責專機和警衛對象進出機場的安全保衛工作。

機構簡介

機構名稱: 機場公安局
負 責 人: 陳文
機構地址: 長沙黃花國際機場辦公區內
郵 編: 410137

機構職能

1、確保機場空防、飛行安全,嚴防劫、炸機事件的發生,負責制定反劫炸機預案和其他各類航空器突發性事件處置預案,落實各項空防安全防範措施,打擊針對劫持或破壞航空器以及危害飛行安全的犯罪活動。 2、根據《中國民用航空安全保衛條例》所賦予的職權,對隨身攜帶、託運、捎帶、夾帶各類危險物品,交運危險貨物;使用假證或冒用他人證件乘機;擅闖飛行控制區、候機隔離區、危險接近或無證登上航空器等威脅航空安全的行為實施處罰。
3、負責機場轄區內的治安管理。包括機場暫住人口管理、特種行業管理、飛行區與公共場所的治安巡邏、受理轄區內旅客民眾報警報案求助,查截各類通緝案犯和在逃犯罪嫌疑人等。
4、負責機場轄區內發生的刑事案件的偵破工作。打擊盜竊航空運輸物品、搶劫、詐欺及利用空中渠道走私、販毒、販黃等違法犯罪活動等。
5、負責機場範圍的交通秩序管理、航空器活動區車輛和駕駛員管理。
6、負責專機和警衛對象進出機場的安全保衛工作。
7、負責機場轄區內的消防管理和監督檢查工作,以及駐場單位的消防宣傳教育培訓工作。
8、負責處置各類突發性事件,負責機場區域和飛機火災的滅火救援工作,負責重要部位的消防監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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