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春路街道[吉林省吉林市長春路街道]

長春路街道[吉林省吉林市長春路街道]

長春路街道因轄區內的長春路而得名。於1955年設定,1968年成立長春路街革命委員會,1980年8月改為長春路街道辦事處。面積7.6平方千米。

基本信息

概況

郵編:132011

人口32000人。辦事處駐長春路155號。轄4個社區:繁榮社區、電力學院社區、長春路社區、西安社區。

領導分工

書記:盧淑梅負責街道黨工委全面工作。

主任:翟敬忠 負責辦事處全面工作。

副書記:付琨 分管街道黨務、信訪、綜治、司法、工會、婦聯、團委、維穩等工作。

副主任:關 翎分管街道計生、勞動保障等工作

副主任:姜偉 分管民政、城管衛生、市場管理等工作。

武裝部長:劉忠輝 分管經濟、統計、財政等工作。

主要職責

1、在區委、區政府領導下,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各項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做好轄區內地區性、社會性、民眾性工作。

2、建設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和物質文明,發展街道經濟,為街道經濟組織提供各種服務,以經濟、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推動街道經濟發展。

3、負責街轄區內市容環境衛生、園林綠化、環境保護、城市建設等監督、管理、服務工作。

4、負責街轄區內社會治安綜合治理,依照有關規定管理出租屋和外來人口管理,司法調解,法律服務工作,維護居民的合法權益。

5、負責擁軍優屬、優撫安置、社會救濟、社會福利、民兵預備役、人民防空、社區文化、科普、體育、教育等工作;負責街轄區社區建設,發動和組織社區成員開展各類社區公益事業。

6、負責計畫生育、勞動就業、安全生產管理、僑務等項工作。

7、指導和幫助社區委員會搞好組織建設和制度建設,發揮民眾自治組織作用,加強精神文明建設,以人為本,強化管理,改善生活和投資環境。

8、配合有關部門做好防汛、防風、防火、防震、搶險和救災工作。

9、及時向區人民政府反映居民民眾的意見和要求,辦理民眾來信來訪事項。

10、承辦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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