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述介紹
長春出版社長春出版社認真貫徹國家方針政策,堅持正確的出版方向,宣傳先進文化,弘揚主鏇律,在圖書市場激烈競爭的條件下,不斷調整選題方向,出版精品圖書和特色圖書,大力開拓圖書市場,出版主業持續發展。同時組建獨立核算的二級法人單位,培育新的經濟成長點,產業綜合實力不斷增強。在內部管理上不斷深化人事分配製度改革,建立良性的內部發展機制,實現了人才、機制、文化產品的良性互動。
建社20年以來長春出版社自身的經濟規模、出版總量及在社會上的影響取得了突破性的進展。目前年圖書發行碼洋超過1.6億元,年出版(再版)圖書近500種,總資產從不足600萬元猛增到1億元。多部圖書在國家、省和中國城市出版社圖書評比中獲獎,產生較好的社會影響。
2006年長春出版社被國家人事部和新聞出版總署評選為全國新聞出版系統先進集體,2007年被吉林省政府授予新聞出版獎優秀集體獎。
社會榮譽
長春出版社社辦期刊
長春出版社是國內第一份由中國50所著名重點中學聯合編寫的,以高三學生為讀者對象,為高三學生備考、應考提供全方位指導的雜誌。它集同步性、系統性、指導性、實用性為一體,每期內容均與高三複習進程同步。高三上學期每期著重於對基礎知識的歸納總結,即夯實基礎、鞏固提高。高三下學期每期將針對聯考考點進行有針對性的模擬訓練,點撥方法、激活思路。考前一期為最後衝刺階段,將由名校名師精選各地一模、二模試題,為考生提供最新的聯考信息,考前熱身、衝刺導航。同時本刊在聯考前夕,還會推出由中國名校聯合編寫的考前全真模擬衝刺試卷及《考前複習報考專刊》。其中專刊內容包括考前好題大回放(對一年中語文、數學、英語等的好題的全面總結)和聯考志願填報指南(專業介紹、軍校導航等內容都十分精彩)兩部分。詳實的內容、及時的信息定會祝您金榜提名。
《家長月刊》
《家長月刊》就是一本面對廣大中國小生家長的雜誌,它自創辦以來就團結了一大批專家學者和熱心親職教育的社會知名人士,他們用豐富生動的實例,清楚深刻的分析,通俗易懂的文筆,幫助廣大家長掌握最先進的家教方法,解決家教方面遇到的疑難問題。
語文教材
長春出版社民族化和現代化相結合併不是束縛,不是走回頭路。如果說在某些方面的部分回歸,那也是要往前走。我們要讀經典,包括古今中外的經典,不要束縛學生的思維發展,不要用邊框線框來綁住孩子們的思想。要不斷吸納優秀的東西,要創造未來,就必須讀經典。
從漢字和漢語文的規律出發
漢字和其他語言文字有著根本性的區別。這種區別,我們要特別注意,尤其是漢語文的靈活性、能動性及模糊性。編寫組、編委人員要加強對這方面的學習。
從母語的學習出發
在這次課標修訂上,還是提出“人文性和工具性相統一”這一觀點。語文本身就是人文。就母語說,首先就是要讓孩子們學會生存。母語是什麼?母語是一個民族和成員生存發展的基礎。我建議在課文中要讓孩子多識字。
啟迪靈性
語文是要訓練,但是訓練什麼?編練習是一種妥協,在理念上,不要把這混為一談。
下步工作
長春出版社進一步提高教材和教輔的質量。長春版語文教材要想發展,關鍵在於質量。如果我們不把握質量,我們將不會再有機遇。(1)組成教輔編寫組,請一線老師來承擔,一人一課來集中精力把它做好。(2)調動省內外精英來參與教材、教輔的修訂工作。(3)進一步廣泛徵求意見,安排修訂日程,要求大家嚴格按照日程工作。
教材審定通過後,對教材的編委們提出了新的要求。我們編委要做深入研究,認真思考問題。要有自己的東西,有自己的思考,拿出自己的東西,做自己的研究。在啟發上做更深入的研究,到底怎么學語文等,這些方面值得我們深入研究。在把教材、教輔編好的同時,提高我們自身的修養和文化底蘊。
做好服務和宣傳工作,要更多地關注我們的教材。出版社做了網站,希望大家能把更多的東西充實上去,對我們的教材做更多的宣傳,為全體使用長春版語文教材的教師和學生們提供最充實的資料。希望大家一起把這項工作作為一項事業去做,作為一項責任去做。
社會公益
長春出版社展覽亮相
長春出版社2008年恰逢長春出版社成立20周年,為了迎接生日的到來,長春出版社本次申請了8個專業展位,共占地72平方米,特別選用正紅色為主色調進行裝飾,同時配以舒適的沙發和商務會議桌,給人喜慶、熱情而不失莊重的感覺。回顧走過的20年風雨歷程,長春出版社經歷了蹣跚學步的童年、開蒙啟智的少年,逐步在書海商潮中學會了適應、奮鬥、探索,而今達到了成熟的青年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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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春出版社2005年3月,柯南的著作權人日本株式會社國小館與長春出版社簽訂了翻譯出版契約,授權他們在大陸出版中文版《名偵探柯南原畫全集》。之後,長春出版社出版了兩本書:《名偵探柯南電影版大全》和《名偵探柯南原畫全集》。不久,長春出版社發現,市面上銷售的《名偵探柯南超酷精華本》、《名偵探柯南重彩真愛典藏集》和《名偵探柯南無敵小偵探典藏集》三本書,漫畫和文字與他們出版的兩本書非常相近,而且,價格僅為原書的1/3。
原告長春出版社認為,這兩本書的出版方山東電子音像出版社收到律師函後,不肯停止侵權行為,被告××××文化傳播有限公司黃埔分公司,則繼續公開銷售侵權書籍。
被告×××出版社表示,自己出版的是音像製品,和紙制媒體沒有關係,而且,這一音像製品是通過山東新聞出版部門審批的。按照電子出版物的規定,賣光碟可以附帶手冊,他們的手冊並未單獨銷售。被告×××文化傳播有限公司黃埔分公司則表示,他們沒有審核權利,僅僅是代銷。原告則表示,所謂的光碟根本打不開,根本是以銷售合法的光碟為幌子,賣不合法的書。
原告長春出版社表示,被告的行為已經嚴重侵犯了原告作品的複製權、發行權和獲得報酬的權利,請求法院判令被告停止對原告著作權的侵害,停止銷售侵權書籍,並銷毀印刷所用的菲林和未售出的侵權書籍,被告××××出版社應在《中國圖書商報》上登報導歉,消除影響;被告應賠償原告經濟損失20萬元,律師費、調查費等198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