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垣縣人民法院

長垣縣人民法院

1950年1月遵照上級指示撤銷長垣縣司法科,設立縣人民法院。院長、副院長由專署任命,1954年夏長垣縣第一次人民代表大會後由選舉產生。長垣縣人民法院原址位於長垣縣人民路中段,2014年5月遷至長垣縣山海大道與德鄰大道交匯處。全院有人員131人,正式在編人員中,研究生3人,大學本科 108人,大專15人,其他學歷5人。下轄浦西、南蒲、惱里、孟崗、丁欒、方里、樊相七個人民法庭。主要負責長垣縣轄區6鎮、8鄉、4個辦事處80餘萬人民民眾司法救助,司法審判工作。

基本信息

法院簡介

長垣縣人民法院全院有人員131人,正式在編人員中,研究生3人,大學本科108人,大專15人,其他學歷5人。主要負責長垣縣轄區6鎮、8鄉、4個辦事處80餘萬人民民眾司法救助,司法審判工作。下轄浦西、南蒲、惱里、孟崗、丁欒、方里、樊相七個人民法庭。現有領導班子成員13人,班子成員全體學歷均為大學本科,文化程度較高,均具有較高的法律文化知識水平。班子成員中,36至40歲2人,41至45歲5人,46至50歲4人,51歲及以上2人。年齡分布較為均勻,均具有一定時間的豐富的基層法院工作經驗。

機構設定

長垣縣法院內設機構有政治處、辦公室、研究室、機關服務中心、審管辦、刑庭、技術室、立案庭、民一庭、民二庭、執行局、法警大隊、行政庭、審監庭,以及浦西、南蒲、惱里、孟崗、丁欒、方里、樊相七個人民法庭,總共21個。我院現有編制數127人(其中政法編制99人,事業編制28人),實有在編131人(行政編制實有82人,事業編制實有49人),其中公務員82人,法官60人,一線法官45人,已授銜法警9人,聘乾40人。

法院建設

長垣縣法院在縣委和上級法院的領導和指導下,認真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於政法工作的一系列論述和十八屆三中、四中全會精神,緊緊圍繞縣委和上級法院的重大工作部署,以審判工作為中心,創新工作新舉措,牢固樹立“為民、務實、清廉、公正”的法治理念,積極培養效率意識、公正意識、服務意識、學習意識和大局意識,實現“維護社會大局穩定、促社會公平正義、保障人民安居樂業”的重要任務,不斷全力提升法院幹警的思想道德素質和整體文明程度。

所獲榮譽

近年來,全院獲得省、市法院嘉獎、表彰的幹警共有60餘人次、部門40餘次,刑事審判、指導民調、行政審判、集中執行、思想宣傳、調研、案例編報、公文處理、涉訴信訪等10多項工作躋身省市先進行列。先後被省委政法委授予“全省政法系統執法規範化建設示範單位”;被省高院授予“全省指導人民法庭先進法院”“全省優秀人民法院”榮譽稱號。“省級文明單位”榮譽稱號,被新鄉市委政法委、人事局評為“踐行社會主義法治理念先進單位”;院黨組被中共新鄉市委授予全市“五好”黨組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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