鐵路站場建築物

設在站場內用於鐵路運輸生產和各種技術作業的建築物,有用於客、貨運輸的天橋、地道、站台、雨棚等,有用於機車車輛整備檢修作業的檢查坑、灰坑、水塔、水鶴、給砂設備、給煤設備、站場照明燈橋等。

鐵路站場建築物

正文

設在站場內用於鐵路運輸生產和各種技術作業的建築物,有用於客、貨運輸的天橋、地道、站台、雨棚等,有用於機車車輛整備檢修作業的檢查坑、灰坑、水塔、水鶴、給砂設備、給煤設備、站場照明燈橋等。
天橋 在鐵路站場的站台間,為旅客和行人跨越股道修建的橋樑建築物。天橋一般設定在旅客人數較多的通過式大、中車站上,或設在通路經常被通過列車、停站列車或調車車列所占用的車站上。
天橋形式有露天式和棚蓋式,後者又分為敞開式和封閉式兩種。天橋有木、鋼、鋼筋混凝土和圬工結構,一般採用鋼、鋼筋混凝土、預應力混凝土結構,並採用裝配式構件。天橋由跨越結構、支架、斜道三部分組成。斜道又分斜梯和斜坡道兩種。
天橋寬度一般不小於3.0米,斜道寬度宜與橋面同寬,如通往站台有二個斜梯時,每個斜梯的寬度也不應小於2.5米。
地道 鐵路車站內穿越站台間軌道的地下通道,設在旅客眾多、運輸繁忙的車站內。有的車站除設有旅客人行地道外,還因行包、郵件數量很多,而設有行包、郵件地道。
地道有鋼筋混凝土箱形框架、蓋板箱涵等結構形式。地下水位高的車站採用箱形框架為宜。地道由洞身、出口通道、入口通道三部分組成。出、入口通道可採用斜梯、斜坡道或自動扶梯。為避免雨雪侵入地道,一般在出入口處設定雨棚。旅客人行地道淨空不低於2.5米,行包、郵件地道不低於 3米。洞身和出入口通道的寬度同人行天橋。地道與天橋比具有行走高程小,流程短,便於疏散旅客,占用站台面積小,不影響站場內對行車信號的瞭望等優點。當站房和站前廣場低於線路時,宜採用地道。缺點是施工、維修較困難,造價相對較高。
站台 車站內供旅客上、下車或裝卸貨物用的平台,分旅客站台和貨物站台兩種。
旅客站台 為旅客上、下車及行包、郵件裝卸和搬運而設定的站台。按站台位置和線路配置的關係可分為基本站台、中間站台、分配站台。在通過式車站上,緊靠站房一側的站台為基本站台;設於線路中間的為中間站台;在盡頭式車站上,聯繫各中間站台的為分配站台。按站台面高出相鄰線路軌頂面的高度(其高度應考慮車廂階梯踏步高度或車廂地板面高度,以及相鄰線路是否通過超限列車等條件來確定),又可分為低站台、一般站台和高站台。目前規定站台面比相鄰線路軌頂面高300毫米為低站台,高500毫米為一般站台,高1100毫米為高站台。
旅客站台長度一般為400~500米;用於短途和市郊旅客列車的站台,應按停靠的列車實際長度確定,一般不短於300米;客流量較小的車站,可適當減短。站台寬度應不小於 6米。站台由站台牆和站台面組成。站台牆材料應就地取材,可採用磚、石、混凝土或鋼筋混凝土等。站台面可根據客運需要採用不同標準。
貨物站台 供貨物列車到發、中轉、換裝、存放貨物需要而設定的站台。貨物站台有普通貨物站台、辦理零擔中轉作業的站台。普通貨物站台邊緣頂面高出軌頂面 1.1米。辦理零擔中轉作業的站台長度和寬度應根據作業量、取送車長度、貨物中轉範圍、裝卸作業過程和採用的裝卸機械類型確定。為裝卸散裝貨物,可結合地形修建高出軌頂面1.1米以上的站台。
雨棚 按用途可分為旅客站台雨棚、貨物站台雨棚。
旅客站台雨棚 車站為使上、下車旅客免受日曬、雨淋而設定的雨棚,一般設定在多雨地區,以及客流量較大且一次上、下車旅客人數較多的車站。旅客站台雨棚主體結構的建築材料有木、鋼、鋼筋混凝土、預應力混凝土等,棚面材料有石棉瓦、瓦壟鐵、鋼筋混凝土板等。雨棚外形除殼體外,一般做成“Y”形或“YY”形,這種形式既能同鐵路建築接近限界輪廓相吻合,又可降低立柱的高度。雨棚寬度一般與站台基本一致。雨棚長度一般為100~250米;在大型客運站上,應設定與站台等長的雨棚。雨棚高度,其檐口距鄰靠線路軌面的高度,應符合建築限界要求。
貨物站台雨棚 車站為使存放的貨物不受日曬、雨雪等天氣條件影響而設定的雨棚。分站台式和跨線式兩種。站台式雨棚主體結構及棚面材料同旅客站台雨棚。跨線式雨棚是內部布置有裝卸線的雨棚,一般設定在多雨雪和裝卸作業量較大的車站。
檢查坑 按用途可分為機車檢查坑與車輛檢查坑。
機車檢查坑 是對機車走行部和車架進行檢修、注油的建築物。設於機務段車庫或整備場。視機車牽引類型不同分有蒸汽、電力、柴油機車檢查坑。中國鐵路的蒸汽機車檢查坑寬為1.1米,深為1.0米;柴油機車和電力機車檢查坑寬為1.33米,深為1.0米。檢查坑長度是根據機車類型、檢修及整備等作業的技術要求確定,一般為20~36米。
車輛檢查坑 分為客車段油漆庫線檢查坑和整備線檢查坑兩種。前者是為了進行客車底架和轉向架油漆而設定的,坑寬為1.1米,深為0.5米,長為25米。有的油漆庫線為了適應更多類型車輛檢修,設有全庫通長坑,在局部檢查坑上蓋有蓋板。整備線檢查坑是在整備線上,為客車下部配件進行檢修而設定的。可設通長或局部檢查坑,坑寬為0.9米,深為0.5~0.7米。檢查坑內必須設定排水溝,以免積水。
灰坑 為蒸汽機車整備作業排放爐灰而設的低於軌道的建築物,一般設定在機務本段、折返段、折返點的整備場,以及機車行駛於長牽引交路時的上水站、中間站清爐地點。灰坑內設有排水、集水及沉碴設施。為避免坑壁受機車爐灰的高溫或冰凍等影響,坑內壁應鑲耐火磚,或採取其他耐火措施。如果灰坑兼做檢查坑使用時,其坑寬、深度與蒸汽機車檢查坑相同。
水塔 供應鐵路生產和生活用水的架空儲水設備,又稱高位水箱,設於樞紐站、機務段、折返段和中間給水站等機車上水的地區。水塔由基礎、支承結構、水箱三部分組成。塔中設有升降、照明、防雷、水位表示等設備。水塔設有揚水管和配水管,並與給水管網相連通。水塔有效高度取決於管網中所需要的水壓,水箱的有效容積取決於用水量的變化情況。水塔的建築材料可用木、鋼、磚、鋼絲網水泥、鋼筋混凝土及預應力混凝土等,大容量的水塔多採用預應力混凝土建造。
水鶴 鐵路上供蒸汽機車上水的一種設備。通常在機務段的兩個並列灰坑的兩端各設一個,以保證機車清灰時,煤水車無論靠近那一端都能上水,並能同時為兩台清灰機車上水。水鶴也可設於機務段出口處的機車待班線上,以便待班機車補水。在中間給水站到發線兩端也需設定水鶴。水鶴由支座、管柱、臂管、漏斗等組成。上水時轉動臂管使漏斗對準機車上水口。
給砂設備 在機車運行中,為增加機車車輪與鋼軌間的摩擦力,需向軌面撒砂,以利機車起動和運轉。為了向機車供給砂粒而設定的設備,通常稱給砂設備,包括貯砂場、乾砂室及向機車給砂裝置等。
乾砂室距相鄰線路中心一般不少於 3米。多雨、雪地區和用砂量大的機務段,可用機械乾砂;乾旱地區應儘量利用自然乾砂。曬砂場多用混凝土地坪。
向機車給砂按給砂方式可分為人力給砂及風力給砂。每日給砂量達1立方米以上時,可採用風力給砂設備。風力給砂設備包括給砂塔風力上砂設備及輸砂管道。給砂塔由配砂罐和砂罐架組成,鋼製配砂罐供貯砂用,下端設有扇形閥及出砂管,乾砂經出砂管自行流入機車砂箱內,砂罐架用以支承和架高配砂罐,其製造材料可用鋼和鋼筋混凝土。
給煤設備 向蒸汽機車提供燃料煤的設備,是蒸汽機車整備的一部分。給煤用煤台、皮帶輸送機和抓煤機。煤台的寬度有4米、6米、8米三種。此外,還有單側或雙側給煤之分。煤台長度根據所需要存煤量確定,有上砂作業者不應少於15米,一般按有效面積存煤0.85噸/米2計算(煤台四周邊緣扣除0.3米作為走道外,均為有效面積)。煤台高度按機車類型決定。皮帶輸送機可直接由地面向機車上煤,亦可作為向煤台送煤之用。抓煤機可單獨使用或配合高架給煤斗使用。
站場照明燈橋 為便於夜間機車檢查、車輛檢修和調車作業而設定的高架照明建築物。燈橋由橫樑、支柱和供維修用的設備組成,多用型鋼製造。一般兩燈橋之間距離為400~500米。在燈橋橫樑上,每兩股道之間相反方向各設一盞高壓水銀燈,燈光平行股道照射,光線均勻,不會因停放車輛擋住光線而產生陰影。此外,高壓水銀燈具有足夠的照度,能滿足運輸、檢修等作業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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