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8年,在四川地震救災中,他主動請纓,連續高強度工作50多個小時,被公安部授予“全國公安機關抗震救災先進個人”並被榮記個人一等功。
12年來,作為一名特勤隊員,他始終奮戰在滅火救援的第一線,先後參與各類火災撲救及搶險救援1000多次,救出遇險民眾120餘人,尤其在撲救寧波市“財稅大樓”火災、輕紡城火災以及處置“8.3”漁輪爆炸、“6.9”丙烯泄漏和“5.12”抗震救災等重大突發事故中大顯身手,先後3次被評為優秀共產黨員,7次被評為優秀士兵,1次被浙江省消防總隊評為“執勤崗位練兵先進個人”,榮立個人一等功、二等功、三等功各1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