鍾傳華

鍾傳華,是廣東省物價局一名會計,利用職務便利,貪污上千萬元。 鍾傳華自辯稱,他是受原副局長馬雲指使。 他還表示,他的行為都是“受命”於原廣東省物價局副局長馬雲。

基本信息

簡介

鍾傳華,是廣東省物價局一名會計,利用職務便利,貪污上千萬元。鍾傳華因涉嫌貪污,2011年4月20日,在廣州中院的被告席接受審判。鍾傳華自辯稱,他是受原副局長馬雲指使。

案情

據指控,2003年至2007年,鍾傳華利用擔任廣東省物價局財務會計的職務之便,單獨或者夥同該局財務出納莫貴珍(另案處理),採取不做賬、偽造賬目、銷毀銀行對賬單等手段,侵吞該局經濟信息庫銀行賬戶、基建銀行賬戶公款一千多萬元。

受審

在庭審中,鍾傳華的供述與被指控的犯罪事實、涉案數額等細節基本一致,但認為這只是“挪用”資金,並非“貪污”。他還表示,他的行為都是“受命”於原廣東省物價局副局長馬雲。
而根據馬雲的供述,省物價局小金庫在他擔任辦公室主任前即存在,2003年要求清理小金庫後,他又指示設立了其他賬戶,並由鍾傳華管理小金庫。同時,馬雲表示,他並不知道有經濟信息庫銀行賬戶存在。馬雲還稱,2000年起他擔任省物價局辦公室主任之初,省物價局就有基建賬戶,當時鐘傳華已經在管理,如果有“做賬”,就是鍾傳華具體操作。對於馬雲的證言,鍾傳華稱“都是假話”。從有關渠道獲悉,馬雲初定下周受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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