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龍魚事件

金龍魚事件

2010年下半年,網路上曾鬧得沸沸揚揚,起因是犯罪嫌疑人郭某林利用網路發布《金龍魚,一條禍國殃民的魚!》文章散布謠言,該文稱金龍魚食用油利用“有害的”轉基因大豆,“毒害”國人的身體健康,呼籲網民抵制金龍魚。這起事件是一起利用網路散布謠言損害企業商業信譽案,南山警方已於2010年10月23日將犯罪嫌疑人郭某林抓獲,目前,犯罪嫌疑人郭某林已被南山區檢察院依法逮捕。

事件緣由

“公關先生”發帖攻擊金龍魚獲刑 2011年07月15日 02:31

來源:京華時報作者:胡笑紅

因撰寫網帖攻擊金龍魚食用油,北京一家公關公司的策劃總監郭成林昨天因損害商品聲譽罪被深圳南山區人民法院一審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並處罰金1萬元。值得注意的是,判決書中出現了另一食用油巨頭魯花的身影,郭成林所在的公司曾與魯花簽訂過服務協定。

本報記者胡笑紅

事件背景

“公關”發帖啐金龍魚

根據深圳南山區人民檢察院提起的公訴顯示,2010年8月,郭成林所在的北京贊伯行銷管理諮詢有限公司(簡稱“贊伯公司”)與山東魯花集團有限公司簽訂《行銷策劃諮詢協定》,魯花支付180萬元委託贊伯公司提供“魯花堅果調和油行銷整合服務”,贊伯公司指派郭成林負責此項目。接手項目後,郭成林帶領項目團隊根據魯花的介紹,“提煉”出其主要競爭對手金龍魚的很多“缺點”。

事件經過

郭成林撰寫題為《金龍魚,一條禍國殃民的鱷魚!》的文章,於去年9月15日發在天涯、搜狐等網站的論壇及自己的QQ部落格上。短短一個多月時間,該文章的瀏覽、跟帖、回複次數達80萬之多。經相關評估機構評估,這給金龍魚所屬公司南海油脂工業(赤灣)有限公司造成的商品聲譽損失達58萬元。

事件結果

2010年10月11日,南海油脂工業(赤灣)有限公司負責人向深圳南山公安分局報案,南山公安分局很快鎖定嫌疑人郭成林,並於當年10月23日在北京將其抓獲。11月30日,郭成林因涉嫌損害商品聲譽罪被批捕。

因損害商品聲譽獲刑

6月3日,南山區人民法院開庭審理此案,被告人郭成林當庭否認指控,稱自己發帖是為了警醒網民注意轉基因食品的潛在危害,呼籲政府部門停止轉基因商業化步伐,是為公眾利益呼籲。對於將矛頭指向金龍魚的原因,郭成林稱這是因為金龍魚是國內第一大轉基因食用油生產商。郭成林的辯解未被法院採納。

最終,南山區人民法院作出一審判決,認為郭成林捏造並散布虛假事實,損害他人商品聲譽,情節嚴重,已構成損害商品聲譽罪,判處其有期徒刑一年,並處罰金1萬元。法院在判決書中稱,深圳市計量質量檢測研究院出具的檢驗報告證實南海油脂公司生產的金龍魚二代食用調和油等產品合格。

事件影響

給公關行業敲響警鐘

金龍魚風波是食品行業再度上演的一出競爭對手惡意攻擊事件,雖然涉案人員已受到應有的處罰,但該事件對金龍魚品牌形象造成的損失是不可挽回的。這敲響食品行業從業者的警鐘,警示他們在參與市場競爭時一定要守住自己的道德底線,遠離不正當的競爭手段,以免導致行業內相互效仿、互相抹黑,不僅會使品牌形象受損,還會在業內形成惡性循環,破壞正常的市場秩序,給消費者帶來莫須有的恐慌。

作為消費者,也需要具備明辨是否的能力,不能因為網路上的片面之詞產生恐慌情緒,成為流言的傳播者,擴散負面言論。所謂“三人成虎”,在現如今網路信息魚龍混雜的時代,真相往往抵不過流言。在真相未能水落石出之前,應當保持一個不偏不倚的態度,以免給品牌造成更多的負面影響。

追問

1.魯花到底是否介入該案

魯花及贊伯齊“封口”

在本案中,魯花的角色有些微妙,儘管不在被訴之列,但其與贊伯公司的合作是不爭的事實。魯花是否是攻擊金龍魚的幕後推手?對此,郭成林的說法前後不一,有訊息稱郭成林此前曾承認自己發帖時與魯花方面有過交流溝通,但之後又否認了。

記者了解到,郭成林最後辯稱,贊伯公司與魯花之間簽訂的協定和他沒有關係,他作為公司總監,與任何項目都不掛鈎,他雖然與魯花公司有工作關係,但絕不是因為經濟利益幫助魯花打擊競爭對手;發帖是出於社會公益的個人行為,完全基於事實,不是捏造。

而從昨天的判決來看,魯花和郭成林所在的公關公司也似乎逃脫了干係。連日來,記者就此案與魯花方面聯繫採訪事宜,工作人員都稱“不太清楚此事,負責宣傳的徐主任聯繫不上”。記者昨天打電話給贊伯公司負責人路長全,當聽說是詢問此案時,路長全只說了句“沒有任何評價”就匆匆掛斷了電話。

2.轉基因食用油是否有害

法院在判決書中稱,深圳市計量質量檢測研究院出具的檢驗報告證實南海油脂公司生產的金龍魚二代食用調和油等產品合格。

實際上,包括魯花、金龍魚在內的很多食用油品牌,都會在產品標籤上標註“轉基因”、“非轉基因”字樣。

事件

2012年金龍魚事件

金龍魚事件 金龍魚事件

安徽省工商局最近通報 金龍魚玉米油被檢測出色澤和煙點項目不合格 。

生產商益海嘉里工作人員稱,“問題油”系因流通環節運輸、儲存不當導致。業內分析稱,多種油混合也可能導致色澤不穩定,即使流通環節導致生產企業也得負責任。

雖然"問題油"已經下架,但縈繞在消費者心中的疑問仍未能解開。"問題油"背後的色澤和煙點項目為何不合格?"問題油"生產、流通環節到底誰之過?對此,涉事小超市並不認可,超市經理說,總部配送到貨,店裡直接上架,基本上不會出現盛放和保管問題。

安徽工商通報, 金龍魚兩批次玉米油被檢測出色澤和煙點項目不合格。 金龍魚生產商表示,由於小超市保管不善,使得玉米油長期暴曬。

2012年金龍魚事件經過

金龍魚玉米油被抽檢出色澤和煙點項目不合格的訊息,近日再一次觸動了公眾有關食品安全的敏感神經。

目前,雖然“問題油”已經下架,但縈繞在消費者心中的疑問仍未能解開。“問題油”背後的色澤和煙點項目為何不合格?“問題油”生產、流通環節到底誰之過?記者日前就此進行了調查。

金龍魚被曝出現“問題油”

春節臨近,食用油“黃麴黴毒素”風波未平,“色澤煙點”風波又起。安徽省工商局不久前對外發布通報,該部門抽檢7家生產廠家10組食用油後發現,合肥市有2批次食用油不合格。其中,金龍魚玉米油被檢測出色澤和煙點項目不合格。

“為加強元旦、春節期間食品質量監管,省局在合肥、蕪湖和宿州等地市場流通環節對食用油開展抽樣檢驗。”安徽省工商局食品流通監督管理處副調研員張明介紹說,此次被檢出有問題的金龍魚玉米油的生產日期為2011年3月1日,由益海(泰州)糧油工業有限公司生產的5升裝金龍魚玉米油,被抽檢出色澤和煙點項目不合格。

短時間內,“黃麴黴素”“過氧化值”“色澤煙點”……一些食用油相繼檢測出這些項目不合格,令關注食品安全的消費者深感不安。

記者8日走訪合肥市多家大型超市和糧油專賣店,聽到很多消費者在詢問“問題油”的情況,不少消費者表示絕對不會購買“問題油”。

國家農副加工食品質量監督檢驗中心(安徽)糧油檢驗部負責人說,對於食品加工企業來說,在產品出廠檢驗時,這兩個項目應該是必檢的。“根據過往食用油檢驗的經驗,不管是在生產環節,還是在流通環節,出現色澤和煙點項目不合格的非常少見!”

誰在製造“問題油”?

色澤和煙點項目不合格既然在檢測中不多見,並且也不是什麼高技術難度的檢測項目,那么這到底是食品加工企業的“低級失誤”,還是流通企業的“操作不慎”所致?

據有關報導稱,金龍魚食用油合肥經銷商王先生稱,此次抽檢的“問題油”,出自一家小超市,由於小超市保管不善,才使得玉米油長期暴曬在日光下,因而導致油質產生了變化。

對此,涉事小超市並不認可。記者8日來到這家小超市,看到這裡雖然沒有涉事“問題油”的蹤影,但同品牌食用油還有很多種,都整齊地碼放在超市的最拐角處。“我覺得經銷商的說法不能令人信服,抽檢的玉米油在店裡銷售比較慢。”小超市負責人韋經理說,一般是經過總部配送到貨,店裡直接上架銷售,基本上不會出現盛放和保管問題。

記者隨後來到這家小超市總部,工作人員向記者出示了該經銷商的“三證”,即組織機構代碼證、食品流通許可證和稅務登記證。總部負責人郝明玲說,這“三證”是經銷商進入超市的前提條件,同時,每一批次產品還有“票證通”,可以追根溯源查出商品信息,包括產品的來源、生產廠家的信息、產品合格證編號等。

郝明玲告訴記者,被抽檢的這一批次產品在便利店不是大批量銷售,整個超市銷量不到10桶,且平常配送和倉儲也有一整套流程,暴曬導致色澤和煙點不合格的說法,實在不敢認同。“我們正準備相關材料,積極配合工商部門的調查,並找經銷商通知廠家及時給出解釋。”

接受採訪的消費者紛紛表示,油是生活必需品,老百姓對此特別關注,希望能儘快查明問題真相。“不管是超市問題,還是生產廠家問題,趕快查出原因吧,別又拿老百姓的安全不當回事了。”在家樂福超市合肥國購廣場店,70歲的胡翠蘭邊選購食用油邊說。

9日上午,金龍魚食用油生產商益海嘉里食品行銷有限公司合肥分公司經理李志剛回應記者稱,公司總部對這一事件非常重視,接到工商部門的通報後,第一時間將涉及的同一批次所有產品做下架處理。對於抽檢的色澤和煙點,屬於質量等級項目,而不是食品安全項目。比如,煙點不合格,是由於沒有達到一定的度數標準,說明食品的質量等級存在瑕疵,但在食品安全方面還是有保證的。

李志剛表示,因抽檢的這一批次產品具有出廠檢驗合格證明,經過初步判斷,“問題油”產生的原因是流通環節運輸、儲存不當造成的。不過,公司將通過這一案例,更加密切關注終端銷售環節,配合經銷商給消費者提供健康安全的食品。

如何讓“問題油”不再成為問題

安徽省工商局食品流通監督管理處副調研員張明告訴記者,工商部門在檢測出“問題油”之後,及時向各地超市、賣場下發了“問題油”的下架通知。。

眼下,“問題油”下架了,但食品安全無小事,由此引發的食品安全問題更值得深思。如何確保不再出現“問題油”、食用油產供銷“全鏈條”如何安全運轉,激起社會公眾熱議。

國家農副加工食品質量監督檢驗中心(安徽)糧油檢驗部負責人說,既然國家頒布了《食用植物油衛生標準》,對各項指標提出了相應的要求,那么,在產供銷各個環節,生產廠家和流通企業就應該不打折扣地遵照執行。此次被查出食用油的某些指標不合格,說明有些環節確實出現了問題,相關部門應該順藤摸瓜,進行嚴厲查處。

網友“天意如刀110917”也建議,不要等不合格產品流入了市場再採取措施,這只是亡羊補牢,要抓住源頭,減少或杜絕不合格產品流入市場。

商務部特聘專家、北京工商大學經濟學院教授周清傑認為,縱觀問題食品事件,無不與源頭和流通有關。從源頭把關上看,作為行業的標桿企業更應該自律,實行比國家標準更嚴格的標準,同時還應建立危機預警機制,發生問題食品事件時,及時回應消費者關切。此外,若涉及到食品安全問題,應讓相關企業承擔巨大的代價,並對相關責任人嚴格追責。

周清傑說,作為流通環節的監管部門,工商、質監等部門也應履行好質量安全監控,將執法資源共享,並不斷加大抽檢力度,增加抽檢頻次,切實保障老百姓的飲食安全。

質監專項調查

一個批次的金龍魚玉米油(生產日期為2011年3月1日,5升裝)被抽檢出色澤和煙點不合格。為對消費者負責,日前,泰州市質量技術監督局的專項調查小組到益海(泰州)工廠全面檢查,著重對金龍魚玉米油該批次留樣產品進行檢測,結果顯示煙點和色澤指標合格,符合國家標準。這就排除了“這批油品是生產過程中出現問題”的這一因素。

金龍魚向媒體發來聲明,感謝媒體及消費者對此事的關注,並向受到影響的消費者鄭重致歉。金龍魚負責人也表示,將從此事總結教訓,進一步加強對生產和流通環節管理。

質監部門調查

據了解,泰州市質量技術監督局對此事高度重視。日前,局領導親自部署成立專項調查小組對此事調查。小組成員包括泰州市質檢所總工程師、2個檢驗室的主任以及泰州市高港區質檢局的3位科長。專項小組針對金龍魚2011年3月1日批次的5L玉米油進行檢查。檢查內容包括:玉米油原料進貨驗收記錄、精煉生產記錄、包裝記錄、檢驗記錄、發貨記錄、收回產品明細。重點對金龍魚該批次留樣產品進行檢測,結果表明合格,煙點和色澤符合國家標準,並出具合格報告。

泰州市質檢所食品檢驗總工程師羅益群表示,“留樣合格,說明該批次出廠的產品符合國家標準要求。從檢測結果來看,部分批次產品抽檢不合格的原因,可能是受流通環節因素影響造成的,企業有必要加強對流通環節的監控管理,以保證食用油質量。”

金龍魚回應

益海泰州工廠總經理陳棟向記者表示,金龍魚高度重視產品質量,在獲知訊息後,馬上採取行動,對該批次產品的生產、銷售流通環節進行追索、下架回收,目前國內市場上已經沒有該批次的產品在銷售。

隨後,這家工廠將其他批次的金龍魚玉米油送至國家農副加工食品質量監督檢驗中心(安徽)進行檢測,結果顯示產品的煙點、色澤指標均符合國家標準要求。

金龍魚表示,感謝媒體以及消費者對此次事件的關注,並向受到影響的消費者鄭重道歉。對於公司生產的產品只要在產品保質期內,如出現問題,都會承擔相應責任。並以此為鑑,總結經驗,除在生產環節嚴格把關外,同時加強對流通環節的管理,特別是加強食用油儲存環境的管理,把好每個環節的質量關。

專家提示

煙點和色澤到底是什麼?和人體健康有沒有關係?消費者尤其對煙點這一專業名詞非常疑惑。泰州市質檢所食品檢驗總工程師羅益群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煙點是衡量油脂精煉加工質量等級指標,而非食品的安全衛生指標,不影響食用油的安全使用,以小包裝花生食用油為例,國標里是沒有煙點標準的要求。據羅益群介紹,油脂煙點是油脂試樣在國標規定的條件下加熱,當出現稀薄連續的藍煙時的溫度。出現煙點低的原因,一是生產環節中如果精煉時間、程度不夠,食用油中的游離脂肪酸、維生素E、卵磷脂等物質過多,會導致煙點低;二是合格出廠後,流通環節中如存放不當,會因多種原因影響,同樣會使得游離脂肪酸增高而導致煙點降低。而維生素E、卵磷脂等物質相對精煉油來說可謂“雜質”,不影響人體健康安全。

專家提醒消費者,小包裝食用油應該儲存在陰涼乾燥處,以利於保證食用油品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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