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祖輝

金祖輝,義烏廿三里人。6歲入私塾,後相繼在金華城東初級國小、義烏縣立高等國小、杭州之江大學中學部畢業。不久,赴日本,在東亞預備學校學習日語一年,考入慶應大學理財科。1924年春畢業後回國,先後任浙江省公立政法專門學校政經系教授及上海大學、上海法政大學、上海法科大學及中華藝術學校教授。1927年曾在南京國民政府外交部工作,1935年任駐朝鮮京城總領事館領事,次年任駐新義州領事。1937年七七盧溝橋事變發生後奉命回國。後曾任汪偽實業部參事兼駐滬辦事處主任、糧食管理委員會上海事務所主任。曾被國民黨軍統局逮捕,關押一年半。
解放後任平原師範學院經濟系教授,其間曾參加全國政協土改工作團第五團在江西省參加土地改革工作。1955年平原省和河南省合併,調河南省財政經濟委員會工作。1956年後調河南省財政廳工作,轉省財政幹校任圖書資料室主任。文化大革命中受衝擊,下放河南省委“五七幹校”勞動。1973年調回河南省財政廳工作。翌年春在杭州被腳踏車撞倒骨折,帶職長期在杭州休養至病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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