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藥衛生體制改革

醫藥衛生體制改革

醫藥衛生體制改革是根據《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的意見》(中發〔2009〕6號,以下簡稱《意見》)。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以人為本,針對民眾不斷增長的醫藥衛生新需求和醫藥衛生髮展的新趨勢以及面臨的新挑戰,著力進行探索創新。 2009—2011年重點抓好五項改革。一是加快推進基本醫療保障制度建設,二是初步建立國家基本藥物制度,三是健全基層醫療衛生服務體系,四是促進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逐步均等化,五是推進公立醫院改革試點。

改革現狀

改革開放以來,我們醫藥衛生事業進行了一系列改革,也曾經歷若干比較大的改革過程,取得了一些突破性進展。比如,針對衛生資源嚴重短缺導致的“看病難、住院難和手術難”問題,鼓勵多渠道籌資、多種形式辦醫,逐步形成了公有制為主體,多種形式、多種渠道辦醫的新格局。醫療機構通過一系列激勵措施,明顯調動了醫療機構和醫務人員的積極性,使我國醫療服務規模、條件、水平和能力有了明顯改善,醫療衛生服務供給大幅度增加,有效緩解了由於衛生資源短缺造成的“看病難、住院難、手術難”等突出矛盾。再比如,針對職工醫療保險基本由國家和企事業單位包攬的弊端,對公費醫療和勞保醫療制度進行改革,建立了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同時,逐步建立了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和城鄉醫療救助制度,初步形成我國醫療保障體系。
但是,醫藥衛生體制深層次的一些問題依然沒有根本解決,並出現一些新的問題:城鄉和區域醫療衛生事業發展不平衡,藥品生產流通秩序不規範,醫院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不完善,政府衛生投入不足,醫藥費用快速上漲,醫療保障制度不健全,保障範圍小,保障水平較低,居民個人負擔過重,出現了新形勢下的“看病難”和“看病貴”問題。目前,我國進入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新階段,人民生活水平不斷提高,居民消費模式也跨上了新的台階,健康需求快速增加,“無病早預防、有病早治療、防止傷病殘”,已經成為廣大人民民眾最關注、最迫切、最現實的利益問題。民眾對改善醫藥衛生服務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一是緩解民眾反映強烈的“看病難、看病貴”問題,減輕民眾的疾病負擔,實現全體人民“病有所醫”,維護民眾的健康權益;二是應對工業化、城鎮化、人口老齡化、疾病譜變化和環境變化等,給醫藥衛生工作帶來的新挑戰;三是解決醫藥衛生領域長期以來形成和積累的深層次矛盾,推動醫藥衛生事業持續健康發展;四是逐步建立符合國情的基本醫療衛生制度,實現人人享有基本醫療衛生服務,不斷提高人民健康水平。
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是在深刻總結以往衛生改革的基礎上,從國情出發,借鑑國際有益經驗,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認真研究解決好建立什麼樣的制度、實現什麼樣的發展、發展的目的是什麼以及如何發展等重大問題,就是要明確目標,創新制度,解決深層次的、制約醫藥衛生事業科學發展的體制、機制和結構性問題,實現黨的十七大提出的人人享有基本醫療衛生服務的目標,完成“建立基本醫療衛生制度”和“病有所醫”的重大歷史任務。

改革意見

2006年6月30日,國務院第141次常務會議決定成立以國家發展改革委和衛生部牽頭,財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等16個部門參加的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部際協調工作小組。在此後兩年多的時間裡,工作小組深入各地進行了大量實際調研,專題研究有關重點難點問題,廣泛聽取各方意見,並委託世界衛生組織、北京大學等國內外知名機構,開展獨立平行研究,還在網上公開徵集建議方案。在此基礎上,起草了《關於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的意見》。2008年2月29日和9月10日國務院兩次召開常務會議對《意見》進行審議。
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醫改方案的制定。2006年10月23日,胡錦濤總書記在中央政治局第三十五次集團學習會上發表重要講話,強調了堅持公共醫療衛生的公益性質,為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指明了方向。溫家寶總理於2008年4月中旬主持召開了兩個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工作座談會,分別聽取了醫務工作者、專家學者、企業負責人、企業職工、城鎮居民、農民、農民工等各界代表的意見,提出醫改要做到讓老百姓得到實惠、讓醫務人員受到鼓舞、讓監管人員易於掌握。李克強副總理親自深入基層調研,多次主持會議研究《意見》的修改完善,提出了近期五項重點改革的方向和工作要求。
按照國務院的部署,2008年9月醫改意見(徵求意見稿)再次徵求社會意見,並於10月14日~11月14日,全文向社會公布,問計於民,引起各方面積極反響。隨後,工作小組對各方反饋意見進行了認真梳理,本著儘可能吸收的原則對《意見》進行修改,共修改190餘處。與此同時,國務院決定,圍繞民眾最為關切的問題,對近期重點改革的目標和主要措施,進行了深化研究和測算,形成了《關於醫藥衛生體制改革近期重點實施方案(2009?2011年)》。2009年1月21日,國務院第26次常務會議再次進行審議,2月5日,中央政治局常委會進行了審議,黨中央、國務院原則通過了《意見》和《實施方案》。3月5日,溫家寶總理在《政府工作報告》中鄭重向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報告了醫改工作。
綜上所述,《意見》是在黨中央、國務院直接領導下,經過工作小組歷時兩年多的艱苦努力,反覆論證修改完善後形成的,是匯集各方智慧的結晶。

改革創新

這次改革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以人為本,針對民眾不斷增長的醫藥衛生新需求和醫藥衛生髮展的新趨勢以及面臨的新挑戰,著力進行探索創新。總體看,有以下五個方面重大創新:
一是在改革的理念上,首次提出“把基本醫療衛生制度作為公共產品向全民提供”。改革的目的十分鮮明,就是要建立覆蓋城鄉居民的基本醫療衛生制度,解決民眾反映較多的“看病難、看病貴”的問題。方案始終貫穿堅持公共醫療衛生公益性這條主線。這一理念的創新既符合醫療衛生自身發展規律,又符合中國基本國情,具有重要意義。
二是在改革的基本原則上,明確強調政府主導與發揮市場機製作用相結合,強調堅持公平與效率的統一。一方面從維護廣大民眾健康權益出發,提出強化政府在基本醫療衛生制度中的責任和在提供公共衛生和基本醫療服務中的主導地位。另一方面,強調注重發揮市場機制的作用,統籌利用全社會的醫療衛生資源,力爭形成高效的藥品供應保障體系、多層次醫療保障體系和多元化辦醫格局,促進有序競爭,提高服務質量和效率,滿足民眾多層次多樣化需求。
三是在近期改革的重點上,突出基本、基礎和基層,強調面向農村,惠及民眾。從國情和初級階段的特點出發,提出首先解決公平問題,保基本需求,建立基本醫療衛生制度。第一次提出建立覆蓋城鄉居民的基本醫療保障體系,也就是全民醫保;堅持預防為主的方針,把公共衛生服務體系與醫療服務、醫療保障、藥品供應保障體系並列,作為構成基本醫療衛生制度的四大體系予以加強,首次提出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均等化的目標,縮小城鄉居民基本公共衛生服務的差距;第一次提出初步建立國家基本藥物制度,整頓治理藥品生產供應保障體系,規範用藥行為,降低藥品價格和患者醫藥費用;著力加強基層醫療衛生服務體系建設,使廣大城鄉民眾不出鄉村、社區就能得到比較好的基本醫療衛生服務。同時,根據基本國情,強調了縣級醫院在農村防病治病中的龍頭作用,提出了全面加強縣級醫院建設,提高醫療服務水平和質量,使農村大病不出縣。
四是在改革的基本思路上,遠近結合,把解決民眾看病就醫突出問題與建立完善基本制度體系結合起來。一方面著眼長遠,突出頂層設計,第一次系統提出了建立有中國特色的基本醫療衛生制度的基本醫療衛生制度的基本框架,明確了深化改革的總體方向和目標、主要任務及主要政策措施,即“一個目標、四大體系、八項支撐”。同時,立足當前,提出近期要著力抓好五項重點改革,即“四項基本和一項試點”,增強改革的可操作性,五項改革相互聯繫,涉及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的關鍵環節和民眾最為關切的問題。
五是在改革的方法步驟上,強調試點先行,穩步推進。由於醫藥衛生體制改革涉及面廣,情況複雜,政策性強,地區差異大,方案中一些重大改革,由中央明確目標取向和基本原則,給地方留有操作空間,鼓勵地方因地制宜試點探索,通過總結和積累經驗,把改革不斷推向深入。
此外,在具體政策措施上,也有不少亮點,如把建立醫藥衛生信息系統作為改革的重要抓手;鼓勵社會資本舉辦非營利性醫院,加快多元辦醫格局的形成;提出建立住院醫師規範化培訓、研究探索註冊醫師多點執業,提高醫療服務水平和質量;採取定向免費培養等多種方式為貧困地區農村培養實用衛生人才;開展醫務社會工作,增進醫患溝通等等。

改革重點

 本次醫改在充分考慮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特點的基礎上,結合我國的實際國情,從解決民眾反映最強烈的“看病難、看病貴”問題出發,把五項改革做為近期改革的重點。
首先,醫藥衛生體制改革是艱巨而長期的任務,需要分階段有重點地推進。在改革初期首先著力解決公平問題,保障廣大民眾看病就醫的基本需求,並隨著經濟社會發展,逐步發展多層次、多樣化的醫療衛生服務,提高服務效率和質量,滿足人民民眾多樣化的醫療衛生需求。
其次,醫療保障制度不夠完善,公共醫療衛生服務機構公益性質弱化,藥品生產流通秩序不規範、價格虛高是醫藥衛生領域突出的問題,推進五項改革就是要改變部分城鄉居民沒有基本醫療保障和公共醫療衛生服務長期薄弱的狀況,扭轉公立醫療機構趨勢利行為,真正回歸公益性,有效解決當前醫藥衛生領域的突出問題,為全面實現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的長遠目標奠定堅實基礎。
最後,推進五項重點改革,旨在著力解決民眾反映較多的“看病難、看病貴”問題。推進基本醫療保障制度建設,將全體城鄉居民納入基本醫療保障制度,切實減輕民眾個人支付的醫藥費用負擔。建立國家基本藥物制度,完善基層醫療衛生服務體系,方便民眾就醫,降低醫療服務和藥品價格。促進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逐步均等化,使全體城鄉居民都能享受基本公共衛生服務,最大限度地預防疾病。推進公立醫院改革試點,提高公立醫療機構服務水平,努力解決民眾“看好病”問題。

現行制度

基本醫療衛生制度主要由覆蓋城鄉居民的公共衛生服務體系、醫療服務體系、醫療保障體系和藥品供應保障體系共同構成,四大體系四位一體,相輔相成,配套建設,協調發展。同時,建立和完善醫藥衛生的管理、運行、投入、價格、監管、科技與人才、信息、法制等八項體制機制及條件,八個方面的體制機制和條件保障四大體系有效規範運轉,實現為民眾提供安全、有效、方便、價廉的醫療衛生服務的目標。因此,基本醫療衛生制度的基本框架也可形象地概括為“四梁八柱”。《意見》明確提出了建設、完善“四梁八柱”具體內容及主要政策措施。

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的時間、步驟?
本次醫改在方案設計上,既注重整體設計,明確總體改革方向目標和基本框架;又突出重點,爭取近期取得明顯成效。醫改工作主要分為近期和長遠階段,這兩階段的任務相互銜接,推動醫藥衛生體制改革持續、有效的前進。
近期階段主要指從2009至2011年的三年內,改革的重點是加快推進基本醫療保障制度建設、初步建立國家基本藥物制度、健全基層醫療衛生服務體系、促進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逐步均等化和推進公立醫院改革試點,改革的目標是使“看病難、看病貴”問題切實得到緩解。這一階段的任務是改革醫藥衛生體制中民眾反映最突出,迫切需要解決的基本問題,保障民眾的基本醫藥衛生需求,使醫改邁出堅實步伐,為下一步改革打好基礎。在《國務院關於醫藥衛生體制改革近期重點實施方案(2009?2011年)》中,對於三年中的各項任務,明確了20個時間節點和23項量化指標。有關部門還將根據改革推進的需要,制定若干配套檔案和實施細則。
長遠階段是從現在到2020年,改革的任務是普遍建立比較完善的公共衛生服務體系和醫療服務體系,比較健全的醫療保障體系,比較規範的藥品供應保障體系,比較科學的醫療衛生機構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包括了四大體系、八項支撐。改革的目標是基本建立覆蓋城鄉居民的基本醫療衛生制度。這一階段的改革是前一階段的延伸,要在人人享有基本醫療衛生服務的基礎上,適應人民民眾多層次的醫療衛生需求,進一步完善體系,在提高服務效率和質量上下功夫,擴大優質服務供給,提高人民民眾健康水平。

為什麼說醫藥衛生體制改革是一個漸進的過程?
醫藥衛生體制改革是一項涉及面廣、難度極大的系統工程,牽一髮而動全身,不可能“畢其功於一役”。因此,需要統籌全局,循序漸進。
首先,我國人口多、底子薄,經濟發展水平低,城鄉之間、區域之間差距大,長期處於社會主義初級階段。這一基本國情決定了改革的艱巨性和複雜性,需要付出長期艱苦的努力。
其次,醫藥衛生體制改革本身具有複雜性。它包括公共衛生、醫療服務、醫療保障、藥品供應保障四個領域,每個領域內又存在深層次的矛盾。要解決這些矛盾,必須分階段,重點突破,逐步推進。
再次,醫藥衛生體制改革關係到廣大人民民眾的切身利益,關係到各家萬戶的幸福安康。而且,不同的群體又有不同的訴求。因此,每一項決策都需慎之又慎。為了避免重大決策失誤,很多政策都需要先試點後推廣。

我國醫療保障體系主要包括哪些內容?
我國醫療保障體系以基本醫療保險和城鄉醫療救助為主體,還包括其他多種形式的補充醫療保險和商業健康保險。
基本醫療保險由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構成,分別從制度上覆蓋城鎮就業人口、城鎮非就業人口和農村人口。在綜合考慮各方面承受能力的前提下,通過國家、僱主、集體、家庭和個人責任明確、合理分擔的多渠道籌資,實現社會互助共濟和費用分擔,滿足城鄉居民的基本醫療保障需求。
城鄉醫療救助是我國多層次醫療保障體系的網底,主要由政府財政提供資金為無力進入基本醫療保險體系以及進入後個人無力承擔共付費用的城鄉貧困人口提供幫助,使他們能夠與其他社會成員一樣享有基本醫療保障。
補充醫療保險包括商業健康保險和其他形式補充醫療保險。主要是滿足基本醫療保障之外較高層次的醫療需求。國家鼓勵企業和個人通過參加商業保險及多種形式的補充保險解決基本醫療保障之外的需求。
除此之外,國家通過提供社會福利和發展慈善事業,建立健全醫療衛生服務設施,擴大醫療保障資金來源,更好地滿足民眾醫療保障需求。

我國城鎮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建設取得了哪些成就?還存在哪些問題?
我國城鎮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包括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和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目前,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已在全國範圍內普遍建立,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試點也在逐步推開。截至2008年底,城鎮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數已超過3.1億人。近年來,各級醫療保險管理部門在管理中不斷探索,建立健全機制,完善政策規範,強化服務管理,城鎮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成效逐步顯現:
一是廣大參保人員的基本醫療需求得到了保障。城鎮基本醫療保險制度運行平穩,基金收支基本平衡,一定程度上緩解了人民民眾“看病難、看病貴”的問題。
二是建立了符合中國現實國情的基本保障機制和費用分擔機制。基本醫療保險堅持基本保障的原則,即籌資水平與經濟發展水平相適應,與單位、個人的實際繳費能力相適應;待遇水平既要確保參保人員的基本醫療需求,又要符合醫療保險基金的實際支付能力。通過建立費用分擔機制,促進了費用約束機制的完善和自我保障意識的增強,為制度的可持續發展提供了保障。
三是初步建立了醫療服務的第三方監管機制。醫療保險機構代表參保人員利益對定點機構的醫療行為進行監管,促進醫療機構合理診療、合理用藥,從而保障了參保人員合理的醫療權益。
四是建立了社會化管理服務體系,減輕了用人單位的事務性負擔,增強了政府的公共服務功能。城鎮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順利實施和平穩運行,對促進國企改革和經濟體制轉軌,維護改革發展穩定大局發揮了重要作用。
目前存在問題:一是部分地級城市沒有啟動實施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部分國有困難企業職工和關閉破產企業退休人員尚未參保。二是各項醫療保障制度本身還有待完善,統籌模式和補償方式有待最佳化;各項保險制度統籌層次較低,在人員流動和身份轉化時還難以實現保險政策和待遇的銜接。三是經辦管理服務能力有待進一步提高。要適應社會化管理需要向街道、社區延伸服務,創新管理服務理念,更好地為廣大參保人員提供優質方便的服務。

提高參保覆蓋率的目標是什麼?
提高參保覆蓋率是提高民眾就醫支付能力,解決民眾“看病貴”的重要措施。基本醫療保障制度覆蓋目標是:實現城鄉居民的全覆蓋,使人人享有基本醫療保障。當前,加快基本醫療保障制度建設的首要任務是儘快擴大覆蓋面,爭取用三年的時間,到2011年,使職工醫保、居民醫保和新農合三項基本醫療保險制度覆蓋到總人口的90%以上。

我國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有何進展與挑戰?
2003年以來,新農合制度建設從試點起步,積極探索,穩步推進,基本實現了全覆蓋,取得顯著成績。
一是覆蓋面不斷擴大。到2008年,全國已有2729個縣(市、區)建立了新農合制度,覆蓋了全國所有含農業人口的縣(市、區),參合農民8億多,參合率91.5%,提前兩年完成了中央確定的全面覆蓋目標。
二是籌資水平穩步提高。從2003年到2008年,參合農民人均籌資標準由30元提高到100元,其中,各級政府人均補助80元,個人人均繳費20元;中央財政對中西部參合農民的人均補助標準從10元提高到40元,並對東部省份參合農民也給予一定補助;全國新農合基金規模從40億元提高到700多億元。
三是農民受益不斷增加。截至2008年底,全國累計有15億人次享受到新農合補償,共補償資金1253億元,其中,住院補償1.1億人次,補償資金1014億元,有11.9億人次享受到門診醫療補償,對2億人進行了健康體檢。參合農民次均住院補償金額從試點初期的690元提高到2008年的1066元,實際住院補償比從24.7%提高到38%,有效地減輕了農民的疾病經濟負擔。
四是新農合制度框架和運行機制不斷完善。各地逐步建立並完善了由政府領導,衛生部門主管,相關部門配合,經辦機構運作,醫療機構服務,農民民眾參與的管理運行機制;建立了以家庭為單位自願參加,以縣(市、區)為單位統籌,個人繳費、集體扶持和政府資助相結合的籌資機制;建立了全國統一規範的基金管理制度以及農民等有關各方參與的基金運行、審核報付為核心的監管制度;建立了與新農合制度相銜接的醫療救助制度。
實踐證明,新農合制度符合我國國情,符合農村經濟發展水平,與農民經濟承受能力和醫療服務需求基本適應。新農合是我國農村衛生改革發展的一項重大制度創新,是現階段我國農民基本醫療保障的一個重要實現形式。
作為一項農村居民的基本醫療保障形式,新農合制度還在不斷的發展之中,有待進一步完善。主要表現在:一是新農合籌資水平較低,農民保障水平總體不高,農民個人醫療費用負擔仍較重。二是新農合的制度已經建立,但具體的補償方案和制度措施還需要不斷規範和完善。三是隨著新農合全面覆蓋和籌資標準的提高,確保基金安全運行的任務更加繁重,完善經辦機構建設,加強經辦管理能力建設的要求非常迫切。四是農村醫療衛生服務能力仍比較薄弱,不能滿足農民基本醫療需求;有的醫療機構服務不規範,存在醫療費用過高問題。

如何進一步完善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
在今後一段時期,新農合工作的重點是鞏固完善制度,加強監督管理,提高保障水平;
一是逐步提高籌資水平。到2010年,新農合財政補助標準達到每人每年120元,農民個人繳費水平適當提高。
二是調整和完善統籌補償方案。根據公平享有、公平受益的原則,在確保基金安全的前提下,逐步提高住院補償水平。探索和完善門診統籌,適當增加門診補償,擴大受益面,使農民從籌資增長中受益。
三是切實加強基金監管。認真貫徹落實新農合基金財務會計制度,規定和完善新農合基金的管理和運行。完善新農合基金使用和補償公示制度,強化社會監督。加大對貪污、挪用、騙取新農合基金等違法違規行為的查處力度,確保基金安全。
四是強化定點醫療機構監管。規範新農合藥品目錄、診療項目目錄;通過探索有效的醫療費用支付方式、加強行政管理等綜合措施有效約束定點醫療機構服務行為。
五是加強管理服務能力建設。本著精簡、效能的原則,完善新農合管理經辦體系。加快推進信息化建設,提高管理能力。積極推行參合農民在定點醫療機構就醫即時補償的做法,方便農民就醫。
六是進一步完善農村衛生服務體系建設。提高農村醫療機構服務質量和效率,改革體制機制,合理控制醫藥費用。

如何做好不同醫療保障制度間的銜接?
不同醫療保障制度之間的銜接包括不同基本醫療保險制度之間的銜接、基本醫療保險和醫療救助制度之間的銜接以及基本醫療保險和補充醫療保險之間的銜接。要做好這幾個銜接,應當處理好以下四個方面的問題:
一是要做好各項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在政策方面的銜接。進一步統籌制定和完善各項基本醫療保險政策,加快擴大覆蓋面,爭取早日實現人人享有基本醫療保障的目錄;逐步提高基本醫療保險的統籌層次和保障水平,縮小制度差異。
二是做好各項基本醫療保險在管理方面的銜接。在依託現有各項醫療保險信息管理系統的基礎上,統一信息標準,使各種基本醫療保險數據信息實現共享;統籌安排各項醫療保險制度的定點管理、服務標準、結算方式。逐步整合經辦管理資源,提高管理服務效率,為參保人做好服務工作。
三是做好參保人員身份變化和流動時的基本醫療保險關係銜接。要著力研究保險關係轉移接續辦法,實現基本醫療保險關係的順暢轉移。做好參保人從居民轉變為就業人群時,居民醫療保險與職工醫療保險的銜接;做好參保人從農村轉移到城市時,新農合與城鎮職工(居民)醫療保險的銜接;做好參保人跨地區轉移時,基本醫療保險關係的轉移接續。
四是完善多層次醫療保障體系。完善城鄉醫療救助制度,多形式、多層次提供救助,資助困難民眾和參保參合,對救助對象難以自負的基本醫療費用按規定給予補助,緩解困難民眾醫療負擔,築牢保障底線。完善公務員醫療補助,大額醫療費用補助和企業補充醫療保險。鼓勵商業保險公司開發適應民眾需要、與醫療保險制度相銜接的健康保險產品,滿足民眾多層次的醫療保障需求。

公共衛生服務取得的成效和存在的問題?
改革開放以來,我國不斷加強公共衛生服務體系建設,基本建成了覆蓋全國城鄉的疾病預防控制體系和應急醫療救治體系。在黨和政府的正確領導下,確保歷次大的自然災害之後無大疫。嚴重威脅民眾健康的重大傳染病、地方病得到有效控制,消除了絲蟲病,實現了無脊髓灰質炎,有效應對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人感染豬鏈球菌等疫情。據估算,自1978年實施國家免疫規劃以來,全國減少了麻疹、百日咳、白喉、脊髓灰質炎、結核、破傷風等6類疾病的發病人數共3億人次,減少相關死亡400萬人。自1992年以來,全國預防了8000萬人感染B肝病毒,B肝病毒表面抗原攜帶者減少了2000萬人,普及B肝疫苗接種有效地控制了B肝的流行。2007年國家免疫規劃疫苗增加到14種,預防15種傳染病。愛滋病、結核病、血吸蟲病等重大傳染病和地方病防治重大進展,初步遏制愛滋病的蔓延勢頭,結核病控制策略覆蓋達到100%,血吸蟲病疫情降至歷史最低水平。慢性非傳染性疾病防治工作逐步規範,精神衛生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創建國家衛生城市(區)和國家衛生鎮(縣)活動穩步推進,農村改水改廁工作和農村環境衛生綜合整治繼續推進,城鄉環境衛生進一步改善。控煙履約工作紮實推進。降低孕產婦死亡率和消除新生兒破傷風項目擴展至1200個,中西部農村孕產婦住院分娩補助政策全面實施,2009年農村孕產婦住院分娩補助的範圍將擴大到全國,全國孕產婦死亡率從2007年的36.6/10萬降低到2008年的34.2/10萬,嬰兒死亡率從2007年的15.3‰降低到2008年的14.9‰。衛生監督體系向基層延伸,食品、飲用水、公共場所、職業、放射、學校、傳染病防治、醫療服務與血液安全等衛生監督工作取得了新進展。但是,我國公共衛生服務仍然存在一些問題:
一是部分地區人員能力達不到工作要求。公共衛生服務機構缺乏穩定和吸引人才的條件,衛生人員業務素質不高、結構不合理,民眾對基層衛生服務的信任度還不高。
二是地區和人群公共衛生服務水平和可及性存在較大差異。東部地區與中西部地區之間、城鄉之間公共衛生服務水平存在較大差距,流動人口公共衛生服務和管理模式仍在探索中。
三是部分公共衛生服務機構基礎設施薄弱,經費投入不足,影響服務的有效開展。

如何理解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均等化?
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均等化是指全體城鄉居民,無論其性別、年齡、種族、居住地、職業、收入,都能平等的獲得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均等化可從兩個角度理解:從保障公民健康權益的角度看,意味著人人享有服務的權利是相同的;從服務的內容看,是根據居民的健康需要和政府的財政承受能力確定的,既有面向人群的公共衛生服務,如統一建立居民健康檔案,進行健康教育等;也有面向個體的公共衛生服務,比如,疫苗接種、婦幼保健、老年保健等是針對特定年齡和性別的人群,愛滋病的“四免一關懷”、結核病、血吸蟲病的防治等是針對患該種疾病的患者群,預防氟中毒等地方病的項目則是針對疾病流行地區的人群,這些都是基本公共衛生服務,但是,具體到某個人,如果不屬於這些人群,則不需得到這些服務。在這個意義上,均等化並不意味著每個人都必須得到完全相同、沒有任何差異的基本公共衛生服務。

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均等化的目標是什麼?
實現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均等化,目標是保障城鄉居民獲得最基本、最有效的基本公共衛生服務,縮小城鄉居民基本公共衛生服務的差異,使大家都能享受到基本公共衛生服務,最終使老百姓不得病、少得病、晚得病、不得大病。
基本公共衛生均等化的目標可分為近期目標和中長期目標。近期目標是:從2009年起國家制定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和增加部分重大公共衛生服務項目,逐步向城鄉居民提供,到2011年,促進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均等化的機制基本建立,公共衛生服務的城鄉、地區和人群之間的差距逐步縮小。中長期目標是到2020年,促進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均等化的機制趨於完善,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內容進一步增加,重大疾病和主要健康危險因素得到有效控制。

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包括哪些內容?
國家基本公共衛生項目是指國家根據居民的主要健康問題及其危險因素,按照干預措施的投入產出比、經濟社會發展狀況和國家財力等來篩選確定、主要通過城鄉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向全體居民提供的公共衛生服務項目。
現階段的國家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包括疾病控制、預防接種、疫病監測與報告、婦女及生殖保健、兒童保健、老年保健、健康教育、健康信息的收集報告、健康危險因素的檢測干預等內容,2009年起,將逐步在全國統一建立居民健康檔案,並實施規範管理。定期為65歲以上老年人做健康檢查、為3歲以下嬰幼兒做生長發育檢查、為孕產婦做產前檢查和產後訪視,為高血壓、糖尿病、精神疾病、愛滋病、結核病等人群疾病防治提供指導服務。加強健康知識宣傳教育,開設中央電視台健康頻道,中央和地方媒體均應加強健康知識宣傳教育。有關部門將制定相應的操作性檔案明確具體內容和要求。隨著經濟社會發展,將適時調整國家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以滿足人民民眾不斷增長的公共衛生服務需要,提高全民健康水平。

國家重大公共衛生服務項目與民眾直接相關嗎?
國家針對嚴重威脅婦女、兒童、老年人等脆弱人群和某些地區居民的傳染病、地方病等重大疾病和主要健康危險因素,設立和實施重大公共衛生服務項目。現階段,重大公共衛生服務項目主要包括:國家免疫規劃、重大疾病防控、農村婦女住院分娩等,2009年還將增加開展:為15歲以下人群補種B肝疫苗;消除燃煤型氟中毒危害;農村婦女孕前和孕早期補服葉酸等,預防出生缺陷;貧困白內障患者復明;農村改水改廁等項目。
重大公共衛生服務項目與民眾健康直接相關,可以免除或緩解特定人群的疾病威脅。例如,由於普遍實行兒童免疫規劃,我國實現了世界衛生組織提出的“無脊髓灰質炎”的目標,“兒童白喉”已連續20年無報告病例;我國加大重大傳染病的防治力度,對愛滋病人實行了“四免一關懷”政策,對結核病人實施以免費治療為核心的現代結核病控制策略(DOTS)等,重大傳染病得到初步遏制;長期以來地方病防治工作穩步推進,已經基本消除碘缺乏病,大骨節病、克山病和氟中毒等病區不斷縮小。
如何保障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均等化的實現?
在投入方面,一是加大專業公共衛生投入。將疾病預防控制機構等專業公共衛生機構的人員經費、發展建設、公用經費和業務經費由政府預算全額安排,服務性收入收繳財政專戶或納入預算管理。二是建立和完善城鄉基本公共衛生經費保障機制,2009年人均基本公共衛生服務經費標準不低於15元,2011年不低於20元,為城鄉居民免費提供健康教育,為老年人、嬰幼兒、孕產婦健康檢查,開展慢性病、傳染病防治指導等基本公共衛生服務。三是支持實施重大疾病防控、國家免疫規劃、農村婦女住院分娩等重大公共衛生服務項目,2009年增加為15歲以下人群補種B肝疫苗等項目。加大中央、省有財政對困難地區的專項轉移支付力度。中央政府主要對國家免疫規劃、跨地區的重大傳染疾病預防控制等給予補助。
在建設方面,一是加強公共衛生服務能力。重點改善精神衛生、婦幼衛生、衛生監督、計畫生育等專業公共衛生和城鄉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的設施條件,提高應對重大疾病及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能力。二是積極推廣和套用中醫藥預防保健方法和技術,充分發揮中醫藥治未病的作用。
在管理方面,一是加強規劃。根據區域衛生規劃,合理配置公共衛生服務資源。二是加強績效考核。制定崗位服務規範,細化考核內容,規範考核程式和實施細則,並將人員收入與服務績效掛鈎,提高服務質量和效率。三是轉變服務模式。承擔公共衛生服務任務的機構要深入基層和居民家庭,開展面向人群的主動服務。四是落實傳染病醫院、鼠防機構、血防機構和其他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從事有毒有害有傳染性崗位工作人員的待遇政策。

公共衛生服務體系的構成與功能是什麼?
公共衛生服務體系由專業公共衛生服務網路和醫療服務體系的公共衛生服務功能部分組成。專業公共衛生服務網路包括疾病預防控制、健康教育、婦幼保健、精神衛生、應急救治、采供血、衛生監督和計畫生育等。以基層醫療衛生服務網路為基礎的醫療服務體系,為民眾提供日常性公共衛生服務。公共衛生服務體系在落實我國預防為主的衛生工作方針,儘可能使老百姓少得病方面發揮著重要作用。

醫療服務體系的現狀和存在的問題?
改革開放30年來,我國醫療衛生髮展較快,2007年底,我國醫療衛生機構總數為298408所,其中醫院19852家,鄉鎮衛生院39876所,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站)27069個;我國衛生人員總數為5907052人;床位總數為370.11萬張。此外,有村衛生室61.4萬個,鄉村醫生88.2萬人。我國城鄉醫療服務網路基本形成,在城市初步形成了社區衛生服務機構與城市醫院(包括省、市級綜合醫院和專科醫院等)相銜接的醫療服務體系,在農村形成了縣、鄉、村三級醫療預防保健網。其中,公立醫院是我國醫療衛生服務體系的骨幹力量,在我國城鄉醫療服務體系中具有重要的基礎性地位,在增進人民民眾健康、保障社會穩定安全等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同時,民營醫療機構也已成為我國醫療服務體系中的組成部分,發揮著積極作用。中外合資、合作醫療機構也得到一定發展。
目前,我國醫療服務體系存在六個不協調:一是衛生事業發展與經濟發展不協調,衛生事業長期滯後於經濟和其他社會事業發展。二是醫療服務與醫療保障不協調,醫療保障發展滯後,城鄉居民醫藥費用負擔較重。三是城鄉、區域醫療衛生髮展不協調,農村與城市、中西部地區與東部地區以及不同人群之間的醫療服務質量、水平和可及性差距加大。四是醫院管理體制、運行機制與醫療服務需求不協調,績效考核制度有待完善。五是中西醫發展不協調,中醫藥發展滯後,服務領域逐漸萎縮,特色、優勢逐步淡化。六是公平與效率不協調,注重了調動醫務人員積極性,忽視了維護公共醫療衛生的公益性;注重了提高服務效率,忽視了維護醫療衛生公平。

在實現人人享有基本醫療衛生服務的過程中,基層醫療衛生服務體系的作用是什麼?
基層醫療衛生服務體系是提供公共衛生與基本醫療服務的重要載體。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貼近居民民眾,熟悉區、村鎮情況,具備一定的衛生服務能力,預防為主、防治結合,服務成本比較低,在為城鄉居民提供安全、方便、質優、價廉的基本醫療衛生服務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當前,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主要開展健康教育、傳染病防治、慢性病管理、婦幼保健等公共衛生服務,使居民增加醫療衛生知識,提高自我保健水平,改變不良生活習慣,儘可能少生病。同時,採取適宜醫療技術和基本藥物為農村和社區居民提供基本醫療服務,廣泛開展常見病、多發病和診斷明確的慢性病的診療服務,方便民眾就近醫療。要通過完善農村三級醫療衛生服務網,搭建以城市社區衛生服務機構為基礎、社區衛生服務機構與醫院、預防保健機構分工合理、協作密切的新型城市服務體系,逐步建立起分級醫療、社區首診和雙向轉診制度,為廣大城鄉民眾提供安全、方便、質優、價廉的服務。

基層醫療衛生服務體系建設的具體措施是什麼?
到2011年的目標:
一是加強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基礎設施建設,通過中央重點支持2000所左右縣級醫院(含中醫院)建設,使每個縣至少有1所縣級醫院基本達到標準化水平,發揮縣級醫院在縣域醫療衛生服務網路中的龍頭作用;在全面完成中央規劃建設2.9萬所鄉鎮衛生院建設任務的基礎上,再支持5000所中心鄉鎮衛生院加強建設;支持邊遠地區村衛生室建設,實現每個行政村都有衛生室;新建、改造3700所城市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和1.1萬個社區衛生服務站。完善基層醫療衛生服務網路,力爭農村居民小病不出鄉、城市居民不出社區可以得到安全、有效、便捷、經濟的公共衛生服務和基本醫療服務。
二是加強基層醫療衛生服務隊伍建設,通過為基層醫療機構培養全科醫生和社區護士,招聘執業醫師和註冊護士,培訓醫務人員和完善城市醫院對口支援農村制度、落實城市醫生到農村服務的政策等措施,使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的服務逐步得到規範,服務水平和質量逐步得到提高。
三是完善投入和補償機制,轉變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運行機制。政府負責其舉辦的鄉鎮衛生院、城市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站)按國家規定核定的基本建設、設備購置、人員經費,藥品收入不再作為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經費的補償渠道,實行藥品零差率銷售,減輕城鄉居民基本醫療衛生服務費用負擔。對包括社會力量舉辦的所有鄉鎮衛生院和城市社區衛生服務機構,政府採取購買服務等方式給予補助,對鄉村醫生承擔的公共衛生服務等任務給予合理補助。
四是建立分級診療和雙向轉診的分工協作機制,轉變服務方式,使基層醫療衛生服務利用量明顯增加,實現小病在基層、大病到醫院,緩解大醫院“掛號難、看病難”的狀況。

農村醫療衛生服務體系各組成部分的作用是什麼?
我國的農村醫療衛生服務體系,以縣級醫院為龍頭、鄉鎮衛生院和村衛生室為基礎構成。縣級醫院作為縣域內的醫療衛生中心,主要負責基本醫療服務及危重急症病人的搶救,並承擔對鄉鎮衛生院、村衛生室的業務技術指導和衛生人員的進修培訓;鄉鎮衛生院負責提供公共衛生服務的常見病、多發病的診療等綜合服務,並承擔對村衛生室的業務管理和技術指導;村衛生室承擔行政村的公共衛生服務及一般疾病的診治等工作。

為什麼要重點支持縣級醫院和中心鄉鎮衛生院建設?
縣級醫院是農村三有醫療衛生服務網路的龍頭和城鄉醫療連線的樞紐,承擔著農村地區患者大病診療,指導鄉鎮衛生院和村衛生室開展醫療衛生服務,培訓鄉村衛生人員等任務,對鄉鎮衛生院、村衛生室的業務開展有著重要的帶動和指導作用。當前,縣級醫院醫療服務能力存在的主要問題是重症醫學、急診、手術室、臨床檢驗等部門的設施設備和技術力量比較薄弱。加強縣醫院能力建設,一方面,農村地區常見病、多發病在縣級醫院就可以得到很好的診療,部分重症患者能夠得到及時診治,農村地區民眾就近得到較高水平的基本醫療服務,農村地區絕大多數疾病的診療在縣級醫院就可以得到解決,對於解決農村地區民眾看病就醫問題、保證“人人享有基本醫療服務”、實現“大病不出縣”的目標有著重要意義;另一方面,相比城市醫院而言,縣醫院收費相對低廉,可以有效降低醫療費用,有助於緩解農村地區民眾的就醫經濟負擔。
鄉鎮衛生院是預防為主、防治結合的衛生機構,是農村三級衛生服務網的樞紐,是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的重要服務載體。鄉鎮衛生院按照功能分為一般衛生院和中心衛生院。其中,中心衛生院是一定區域範圍內的預防、保健、醫療技術的指導中心,除具有一般衛生院的功能外,還承擔協助縣級衛生機構開展對區域內一般衛生院的技術指導工作。截止2007年底,我國有鄉鎮衛生院39876所,其中中心衛生院10396所。為讓農民民眾就近方便地獲得較高質量的醫療衛生服務,有必要進一步加強中心鄉鎮衛生院的建設,改善診療條件,提高服務水平,有效地發揮中心衛生院在農村三級網中的骨幹作用,帶動和促進鄉村衛生機構的發展。

城市社區衛生服務的地位和作用是什麼?
第一,城市社區衛生服務應逐步成為城市居民健康的“守門人”,為民眾提供疾病預防控制等公共衛生服務,一般常見病、多發病的診療服務,以及慢性病管理、健康教育與諮詢和康復服務等。第二,社區衛生服務是新型城市醫療衛生服務體系的基礎,通過逐步建立社區首診、分級醫療和雙向轉診制度,實現城市醫院與社區衛生服務機構的分工協作,將有利於完善我國醫療服務體系,引導醫療衛生資源合理配置,方便民眾看病就醫,降低民眾醫藥費用。

藥品政策改革的目標和主要內容是什麼?
國家藥品政策改革的目標是建立以國家基本藥物制度為基礎的藥品供應保障體系,保障人民民眾基本用藥和安全用藥,涵蓋三個基本內容:第一,建立國家基本藥物制度,保障藥品生產供應,提高藥物的可獲得性;第二,完善藥品質量監管體系,促進藥品臨床合理使用,保證用藥安全;第三,完善“新藥創製制度”和科技創新體系,促進醫藥產業可持續發展,提高醫藥供給能力和國際競爭力。

什麼是基本藥物制度?包括哪些主要內容?
“基本藥物”的概念,是世界衛生組織於上世紀70年代提出的,指的是能夠滿足基本醫療衛生需求,劑型適宜、保證供應、基層能夠配備,國民能夠公平獲得的藥品,主要特徵是安全、必需、有效、價廉。我國要建立國家基本藥物制度,是黨中央、國務院為維護人民民眾健康、保障公眾基本用藥權益,而確立的一項重要的國家醫藥衛生政策,是國家藥品政策的核心和藥品供應保障體系的基礎。主要內容包括合理確定基本藥物品種,完善基本藥物的生產、供應、使用、定價、報銷等政策,保障民眾基本用藥。

為什麼要建立國家基本藥物制度?
建立國家基本藥物制度有利於整頓藥品生產流通秩序、規範醫療行為、促進合理用藥、減輕民眾負擔,實現人人享有基本醫療衛生服務。同時,有利於維護人民民眾的基本醫療衛生權益,促進公平、公正。我國幅員遼闊,城鄉、地區發展差異大,在全國範圍內建立基本藥物制度,有利於提高民眾獲得基本藥物的可及性,從而保證民眾基本用藥的需求,保障居民基本醫療衛生權益。建立國家基本藥物制度對於推動衛生事業發展,也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國家基本藥物的遴選有哪些原則、標準和程式?
基本藥物遴選應堅持防治必需、安全有效、價格合理、使用方便、中西藥並重的原則,結合我國用藥特點,參照國際經驗。首先要與我國公共衛生、基本醫療衛生服務和基本醫療保障水平相適應;要符合我國疾病譜的特點,能夠滿足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常見病、多發病和傳染病預防、治療的需求;應是臨床首先選擇使用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能夠配備、並能夠保證可及供應;要經國家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批准正式上市、不含有國家瀕危野生動植物藥材等要求。基本藥物遴選程式包括:根據藥品安全性等信息,按照專家諮詢評價、多方徵求意見、多方論證並經專家委員會審核、審定的程式,科學公正遴選國家基本藥物。

基本藥物的價格是怎樣制定的?
制定基本藥物價格要保持生產企業合理盈利,鼓勵企業生產供應,同時要嚴格控制流通環節費用,減少不合理加價行為。主要措施:一是基本藥物由國家按通用名稱制定統一的零售指導價,經營者在不突破政府有關規定的前提下,自主制定實際購銷價格。二是省級人民政府根據招標情況在國家指導價格規定的幅度內確定本地區基本藥物統一採購價格,其中包含配送費用。三是政府舉辦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對基本藥物按進價實行零差率銷售;其他非營利性醫療機構要逐步取消藥品加成。

國家對不同層級醫療機構基本藥物的使用有何規定?
國家建立基本藥物優先選擇和合理使用制度,確保政府舉辦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全部配備和使用基本藥物,其他類型醫療衛生機構應首先選擇配備基本藥物,並將基本藥物作為臨床治療的一線藥物首先選擇使用。衛生部門將制定不同規模、不同層級醫療衛生機構的基本藥物使用比例,並定期檢查醫療衛生機構基本藥物的配備情況。同時,所有零售藥店和醫療機構均應配備和銷售國家基本藥物,患者憑處方可以到零售藥店購買藥物。

有哪些措施鼓勵醫療機構合理使用基本藥物?
一是建立健全醫療衛生機構基本藥物配備和使用制度,確定不同規模、不同層級醫療衛生機構的基本藥物使用比例。二是制訂基本藥物臨床套用指南和基本藥物處方集,規範臨床醫師用藥行為。三是完善醫療衛生機構用藥管理、處方審核制度。發揮醫療機構和藥學技術人員在規範臨床用藥中的作用。四是加強醫療機構特別是基層醫療機構醫藥衛生人員的繼續教育與培訓,提高合理用藥水平。五是建立基本藥物使用和合理用藥監測考核評估制度,定期檢查醫療衛生機構基本藥物使用管理情況。針對發現問題,及時採取干預措施,規範基本藥物的使用。
同時,進一步規範藥品購銷行為,增加透明度,增強公眾知情權,充分發揮行業監督、民眾監督和社會監督的作用,以確保基本藥物的生產供應。

基本藥物和非基本藥物,醫保怎么報銷?
凡是納入醫保報銷基本目錄範圍的藥物,因病情需要使用且符合醫保相關報銷規定的,均能得到一定比例的報銷。基本藥物如此,非基本藥物也是如此。
基本藥物與非基本藥物在醫保報銷方面的不同有:一是基本藥物全部納入基本醫療保障藥品報銷目錄的範圍,而非基本藥物僅有部分納入;二是國家鼓勵使用基本藥物,基本藥物的報銷比例明顯高於非基本藥物。

公立醫院改革試點的目標是什麼?如何開展試點工作?
確保公立醫院的公益性質和社會效益,提高醫療服務質量和效率,控制醫療服務成本,是本次公立醫院改革的出發點,改革試點的目標是,三年內在建立比較規範的公立醫院管理體制、運行機制和監管機制,比較完善的公立醫院補償機制以及比較合理的公立醫院規模布局和多元化辦醫格局等方面進行探索,形成公立醫院改革的總體思路和主要政策措施,為全面推動公立醫院改革奠定基礎。
試點工作的具體步驟是:從2009年開始,制定試點方案,選擇若干城市和公立醫院開展試點,及時進行總結評估,形成公立醫院改革的總體思路和主要政策,2011年逐步推開。

如何評估公立醫院試點效果?
評估公立醫院試點效果,要以公立醫院履行公共服務職能、維護公益性質、保證服務質量、安全和效率為核心。評估的主要內容包括:一是公立醫院是否履行政府確定的目標任務,為民眾提供安全、有效、方便、價廉的基本醫療服務;二是公立醫院是否全面貫徹執行政府有關法律法規、方針政策、規章制度和服務標準,規範醫療服務行為、提高醫療服務質量和效率、保障患者就醫安全;三是公立醫院是否認真執行政府制定的經濟運行、財務管理、價格管理、基本藥物使用等有關政策,減輕民眾負擔。四是公立醫院收入的使用和分配是否符合國家有關規定和政策。有關方面將研究建立評估指標體系和方法,開展內外部評估,同時將發揮社會監督和民眾監督的作用。

公立醫院改革試點的主要內容是什麼?
《實施方案》明確公立醫院體制改革試點重點在三個方面:一是改革管理體制、運行機制和監管機制,探索政事分開、管辦分開的有效形式,包括完善醫院法人治理結構,推進人事、分配製度改革,強化醫療服務質量管理等;二是推進補償機制改革,落實公立醫院政府補助政策,推進醫藥分開,逐步取消藥品加成,積極探索醫藥分開的多種有效形式;三是加快形成多元化辦醫格局,積極穩妥推進部分公立醫院轉制,鼓勵民營資本舉辦非營利性醫院。通過改革,使公立醫院切實履行公共服務職能,規範醫療服務行為,提高醫療服務效率和質量,為人民民眾提供安全、有效、方便、價廉、滿意的醫療服務。

如何建立高效規範的公立醫院運行機制,維護公益性質?
一是建立和完善醫院法人治理結構,明確所有者和管理者的責權,形成決策、執行、監督相互制衡,有責任、有激勵、有約束、有競爭、有活力的機制。二是推進醫藥分開,逐步取消藥品加成。醫院由此減少的收入或形成的虧損通過增設藥事服務費、調整部分技術服務收費標準和增加政府投入等途徑解決。積極探索醫藥分開的多種有效途徑。三是嚴格醫院預算和收支管理,加強成本核算與控制,加強財務監管和運行監督。嚴格控制公立醫院建設規模、標準和貸款行為。四是改革人事、分配製度,明確院長選拔任用和崗位規範,完善醫務人員職稱評定製度,實行崗位績效工資制度。五是堅持以病人為中心,最佳化服務流程,規範用藥、檢查和醫療行為。

如何理解“醫藥分開”?
我國長期以來實行公立醫院通過在藥品批發價基礎上加成15%?20%來補償和補充自身運行和發展的政策。醫院和醫生可以通過開藥獲取利益,而且藥價越高,實際加成額度越高,獲利越多。這是當前社會環境下造成民眾看病貴的重要原因之一,必須徹底改革。推行“醫藥分開”,就是要改革醫藥補醫機制,從體制機制上切斷醫院與藥品銷售之間的利益聯繫,解決醫生多開藥、開貴藥的問題、促進藥品合理使用,切實降低民眾用藥負擔。此次醫改方案明確了“醫藥分開”的改革方向,確定2009年起政府舉辦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實行基本藥物零差率銷售,對於公立醫院,逐步改革或取消藥品加成政策,明確逐步將公立醫院補償由服務收費、藥品加成收入和財政補助三個渠道改為服務收費和財政補助兩個渠道,積極探索醫藥分開的多種有效途徑。目前一些地方的探索主要有醫藥收支分開核算、藥房託管、剝離醫院門診藥房等。

解決“以藥補醫”問題後,如何完善公立醫院的補償機制?
改革“以藥補醫”機制之後,公立醫院補償由服務收費、藥品加成收入和財政補助三個渠道改為服務收費和財政補助兩個渠道,對於原來由藥品加成收入彌補的醫療虧損,將通過建立完善公立醫院補償機制,保證公立醫院的正常運行。一是對公立醫院提供藥事服務的成本,通過增設藥事服務費彌補。二是調整醫療服務收費標準,體現醫療服務成本和技術勞務價值。三是落實公立醫院政府補助政策。逐步加大政府對公立醫院基本建設和設備購置、重點學科發展、符合國家規定的離退休人員費用和補貼政策性虧損等方面的投入,對承擔的公共衛生服務等任務給予專項補助。

如何建立體現醫療衛生行業特點的公立醫院人事制度?
一是建立契約用人機制。把聘用契約作為公立醫院人事管理的基本形式,建立起以契約管理為基礎的用人機制。二是建立公平競爭機制,以崗位管理代替身份管理,在公立醫院實行崗位設定管理制度和公開招聘制度、競爭上崗制度,實現按需設崗、競聘上崗、按崗聘用、契約管理。三是建立健全績效評價機制。建立以聘用契約和崗位職責為依據的考核制度,把工作能力、業務水平及服務滿意度作為考核的重要依據,重點考核工作實績。四是改革內部分配激勵機制。建立體現崗位績效的收入分配製度。五是建立健全監督管理機制。

如何完善公立醫院的薪酬制度?
公立醫院實行崗位績效工資制度。合理確定醫院人員工資總水平,實行工資總額控制。崗位工資主要體現工作人員所聘崗位的職責和要求,工作人員按所聘崗位執行相應的崗位工資標準,實行“一崗一薪,崗變薪變”;績效工資,主要體現工作人員的實績和貢獻。有關部門將按照事業單位收入分配製度改革的總體部署,結合醫療衛生行業的實際,逐步建立和完善符合公立醫院特點的績效工資分配辦法,使工作人員的收入與崗位職責、工作業績和實際貢獻相聯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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