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後開車

酒後開車

2008年世界衛生組織的事故調查顯示,大約50%—60%的交通事故與酒後駕駛有關,酒後駕駛已經被列為車禍致死的主要原因。在中國,每年由於酒後駕車引發的交通事故達數萬起;而造成死亡的事故中50%以上都與酒後駕車有關,酒後駕車的危害觸目驚心,已經成為交通事故的第一大“殺手”。2010年8月,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六次會議將首次審議刑法修正案(八)草案,醉酒駕駛或被判刑。

基本信息

酒後駕駛標準

酒後開車酒後開車
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局發布的《車輛駕駛人血液、呼氣酒精含量閾值與檢驗》國家標準,該標準規定:車輛駕駛人員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於或等於20毫克/100毫升、小於80毫克/100毫升為飲酒駕車。

醉酒駕車

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於或者等於80毫克/100毫升為醉酒駕車。

自己估量

據專家估算:排除個人體重、體溫、性別、年齡、人體脂肪含量、是否經常飲酒等因素,一般喝2/5瓶普通瓶裝啤酒,或半兩50度左右的白酒,或2兩左右的12度紅酒,就能達到“酒後”標準。

以上就是酒後駕駛標準的詳細介紹,希望大家都能對此有些了解,警惕酒後駕駛的危害,千萬不要嘗試酒後駕駛,危害健康也危害生命。

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局發布的《車輛駕駛人血液、呼氣酒精含量閾值與檢驗》國家標準,該標準規定:車輛駕駛人員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於或等於20毫克/100毫升、小於80毫克/100毫升為飲酒駕車。

醉酒駕車

駕駛人血液中酒精含量達到20mg/100ml,小於80mg/100ml的駕駛行為被認定為酒後駕駛;車輛駕駛人員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於或者等於80mg/100ml的駕駛行為被認定為醉酒駕駛。

自己估量

據專家估算:排除個人體重、體溫、性別、年齡、人體脂肪含量、是否經常飲酒等因素,一般喝2/5瓶普通瓶裝啤酒,或半兩50度左右的白酒,或2兩左右的12度紅酒,就能達到“酒後”標準。以上就是酒後駕駛標準的詳細介紹,希望大家都能對此有些了解,警惕酒後駕駛的危害,千萬不要嘗試酒後駕駛,危害健康也危害生命。

如何處罰

酒後開車酒後開車
■姓名:張明寶

■性別:男

■出生:1966年4月

■單位:淮安第五建築工程公司南京分公司(掛靠)

■職務:項目經理(個體施工隊負責人)

■肇事狀態:血液酒精含量是醉酒標準的近五倍

醉酒駕車造成5死4傷重大交通事故嫌疑人張明寶已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南京市江寧區東山街道金盛路發生一起醉酒駕車導致的重大交通事故,事故造成3人當場身亡,2人經醫院搶救無效死亡,另有4人受輕傷。經抽血化驗,肇事司機的血液中酒精含量為每百毫升381毫克,而每百毫升80毫克就屬於醉酒,顯然,肇事司機屬嚴重醉酒駕駛。

經警方調查,肇事司機張明寶,今年43歲,是個體施工隊負責人,掛靠淮安第五建築工程公司南京分公司,家住江寧區東山街道金盛路某小區。審訊過程中,張明寶交代說,30日晚上8點15分左右,他跟人在金盛路一家飯店吃飯,喝了七八兩白酒。飯後,他駕駛蘇ATH900牌號黑色別克君越轎車在金盛路由南向北行駛準備回家,車輛失控後沿途先後撞倒9名路人,撞壞6輛路邊停放的轎車。

酒醒後的張明寶意識到自己闖了滔天大禍,面對警方的訊問,他聲音發顫,兩眼通紅,記者注意到,他的手和腿都在不停地顫抖。張明寶說,自己成了“劊子手”十分後悔,願意盡最大努力賠償。他說:“我想想後果真的很害怕,我等於成了劊子手啊!”他說,願意賣房、賣車,盡最大努力賠償死者和傷者家屬,同時希望廣大開車人吸取他的教訓,千萬不要酒後駕車,防止害了自己又害他人。說完,他低下頭,雙手緊緊捂住臉。

由於這起事故影響惡劣,昨天,警方對於張明寶是涉嫌交通肇事罪還是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拘留,會集法院、檢察院進行了緊急研究。但警方昨天沒有透露張明寶是以何種罪名被刑事拘留。(寧公宣 羅雙江)

張明寶開車很“猛” 不到3年曝光80次

張明寶名下共有三輛車,松花江麵包車、寶來和一輛別克,並不包括那輛肇事車。而他本人是2006年5月份領取了C1駕照。通過張明寶的駕駛證進行查詢,可以發現他從2006年8月份到2009年4月份,共有80次違法行為記錄,粗略統計一下,其中超速就達到了39起,此外還有不少次闖紅燈,而且這些曝光僅僅來自於其中那一輛寶來。

這些違法行為都是用張明寶的駕駛證來處理的,儘管不意味著每一起都是他本人駕車違法,但肯定要占絕大部分,這可以從側面反映張明寶開車很“猛”。

而記者查詢事故車“蘇ATH900”的曝光記錄發現,6月26日,也就是事故前4天,這輛車就連續闖了兩次紅燈 (郭一鵬)

鄰居眼中的張明寶:他人還好,就是愛喝酒

事發後,市民們對肇事者都報以極大的憤慨。那么醉酒駕車致使5死4傷的張明寶究竟是個怎樣的人呢?他是不是像傳言中的那樣,是個財大氣粗、野蠻粗暴的包工頭呢?由於張明寶已被拘留,警方不允許記者進入看守所進行採訪,記者只有來到事發地苦苦尋找張家住處。

張的妻子已經被娘家來人接回,兒子又在外地上大學,所以現在家裡沒人。她說,前天晚上,聽說家門口出了大車禍,她本人也從家裡走出來看熱鬧。誰知剛出家門,就看見張的妻子穿著睡衣拖鞋、亂著頭髮向小區外哭著跑去。張妻哭得很慘,邊哭邊喊:“這次你可把人家害苦了……”據說,是有小區裡的住戶看見張明寶被抓出車,打電話告訴張妻的。

張明寶和妻子都是很“本分”的人,張明寶在外打拚,雖然賺了一些錢,但每次回家都很晚了,有時候外出做生意,很久不回家。而張妻無業,在家操持家務,很少外出,為人也很謙和。兩人育有一子,今年22歲。鄰居們說,雖然家庭條件優越,但孩子一點也沒有“紈絝子弟”的意思,學習很認真刻苦,現在外地上大學。

文化不高待人很客氣白手起家掙下3輛車

一位7旬老者告訴記者,他和張明寶是一個村的,看著他長大。據介紹,張明寶原是附近前莊村的村民,2007年村里拆遷,村民們大多搬到金港花園。張明寶有兩個姐姐,是家中唯一的兒子。老者說,張明寶是國中文化,家庭條件不好,從小就很能吃苦,他白手起家,這些年接了不少大工程,賺了不少錢,家裡的車子就有3輛(不包括肇事車)。雖然如此,但他待人還很客氣,對長輩很有禮貌。老者說,每次張明寶開車回家碰見他,總要停車向他問好,並把自己的好煙拿出來發給他抽。

家庭不幸養酗酒惡習鄰居多次見他醉駕,“這個孩子什麼都好,就是愛喝酒,這次才出了大事!”老者說,這幾年他經常碰見張明寶喝得醉暈暈地開車回家,每次叫他不要酒後開車,他都說沒事,不想這次出了這么大的事情。記者從當前前莊村的村民口中得知,張明寶愛喝酒,除了做工程應酬多,可能還和他的家庭遭遇有關。

張明寶的父母大約在10年前同時生了一場大病,雙雙過世。張明寶很孝順,這件事對他打擊很大,可能就是從那時候起養成了酗酒的惡習。而大約在三四年前,張明寶的一個姐姐好像也是因為車禍(也有村民說是生病)去世。張家家境不太好,張明寶的姐姐從小就照顧他,她的去世對張明寶來說無疑又是一次重大的打擊。其後,他酒喝得更凶了。據稱,張明寶還有一個姐姐在工廠打工,家庭條件不好。但是姐弟倆的感情也很好,逢年過節,張明寶總是把她和丈夫、小孩接到家中一起過節。有時還給予經濟上的接濟。

他們所說的情況基本一致——張家很普通,人很“本分”。

網友發帖搜尋逼停肇事車的哥

金盛路沿線明月港灣、天地新城、碧水灣等眾多小區業主論壇內,線上人數都超過百人,家住天地新城的市民陳小姐表示,肇事者自有法律制裁,大家現在特別關心的是那位將肇事車輛逼停的計程車司機在哪裡。

為了寄託對逝去鄰居的哀思,所有論壇的背景都刷成了黑色或者灰色。記者注意到,在情緒平復後,網友們都想起了那位逼停肇事車輛的計程車司機,“他是一位勇敢的計程車司機!”有網友表示,當時肇事車輛已經“瘋”了,一般人的心理肯定是害怕、躲讓,他竟然敢衝上去幫忙,精神真是值得敬佩,“那個時候他完全忘記了自己也很危險!”隨後,有網友跟帖提供線索說,是一輛藍色車身的計程車,應該是大件計程車公司的司機,希望鄰居能提供更多的線索。

遇難者名單讓我們為在天堂的他們祈禱

康偉東 鄭琳(女) 董成忠 沈萍(女)。

另一名遇難者暫不知名 別忘記還有一個未來得及看一眼世界的嬰兒那個嬰兒還是沒能看一眼世界。

那個被撞出母腹的嬰兒,全南京、全國的網友都在為他祈禱,但是,奇蹟沒有發生。記者昨天在江寧醫院採訪,說到對那位孕婦的搶救,醫生眼眶濕潤起來,她告訴記者,當時參與搶救的醫護人員雖然都目睹過不少慘烈的傷病員,但是看到那位孕婦的慘狀,不少人還是忍不住哭了起來,大家都強忍著淚水,對孕婦進行搶救,對她肚子裡的孩子進行搶救,但最終還是因為傷勢過重,孕婦和那還未出世的孩子還是離開了人世。

丈夫拋下六個月大的女兒走了。

洪寶時是南京一家羊毛衫廠的檢驗員,在6月30日晚上8點20分之前,她還是個幸福的妻子,家中還有一個六個月大的女兒嗷嗷待哺。6月30日晚上那一瞬間,夫妻兩人一死一傷,陰陽兩隔。

洪寶時的病榻旁放滿了沒有打開的食品,從晚上到第二天白天,小洪滴水未進,餅乾、礦泉水、便當、水果,什麼都不肯吃。只是一個勁地抹著眼淚。

洪寶時一邊抹著眼淚一邊說,從車禍發生之後,她無時無刻地不在回想著和丈夫董成忠相處的每一個細節:“他是個性格很好的男人,他雖然比我小兩歲,但是對我很照顧,生活中處處都讓著我。”洪寶時說,丈夫的老家在盱眙馬壩,出事之後,她只告訴了自己在安徽老家的親人,公婆那邊還沒有通知,害怕他們接受不了。儘管結婚才兩年,但是因為小洪和丈夫都在工廠做檢驗工作,兩人朝夕相處,日久生情最終確定了戀愛關係,還在半年前喜得一個千金,萬萬沒想到的是,幸福的一家三口生活才剛剛開始,丈夫遭遇慘禍,撒手人寰。

回憶起事發時的經過,洪寶時的淚水又湧上了眼眶。“我們吃完飯走在路上,突然聽見背後有砰砰的響聲,回過頭就看見車瘋了一樣衝過來。我下意識想把他拉過來,可是……”

第一名被撞者:“只要他停下車……”

張鵬住在江寧醫院腦外科31床,他的胳膊和頭都在車禍中被撞傷。懷孕八個月的老婆當時被嚇得癱倒在地,雖然沒有受傷,但肯定也受到了驚嚇,也不知道對胎兒有沒有什麼影響。

張鵬是第一個被撞的,他向記者表示,當時這輛肇事車將他撞倒之後,其實事情也不大,可是不知道為什麼,肇事車並沒有及時地停車查看,而是迅速地逃離現場。“如果他當時停下車,就不會發生那么多起悲劇了!”

都說不殺不足平民憤但還要證據和法律說話

醉酒駕駛造成5死4傷,肇事者張明寶應該承擔什麼樣的罪名呢,他會不會被判死刑,該承擔多少金額的賠償責任?……記者昨日就此採訪了一些學者和律師。

第一問會不會判死刑?

江蘇鐘山明鏡律師事務所饒奮斌律師和南京大學法學院張復友教授都認為,張明寶可能涉嫌的罪名有兩個:交通肇事罪和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這兩個罪名量刑有天壤之別:交通肇事罪是一個單純的過失犯罪,有特別惡劣的情節當處三年到七年之間的有期徒刑;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屬於故意犯罪,可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就本案,張明寶究竟會被認定何罪,要結合公安機關偵查蒐集到的所有證據加以評判,不能單純地從一個表面現象來看。區分張明寶的主觀心態,是過失還是故意,是分清他涉嫌什麼罪名的關鍵。交通肇事罪要求主觀心理狀態為過失。也就是說,如果張明寶完全沒有想過去撞人,完全是因為酒喝多了,行為失控犯下事,很可能會認定為交通肇事罪。而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要求主觀心理狀態為故意,包括直接故意和間接故意。如果有證據證明張明寶仇視社會,想報復社會,他的行為就是明顯的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造成5死4傷的嚴重後果,很可能被判極刑。如果張明寶本身沒有故意撞人的想法,但在撞了第一個人之後,想逃逸,逃逸過程中又撞了其他人,就構成間接故意,並涉嫌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當然,現在案情還不明晰,很多細節尚待警方追查”,張教授說。

第二問要賠多少錢?

江蘇寧聯律師事務所董雲春律師認為,所有受害者及其親屬都完全可以要求肇事者賠償人身傷害及財產造成的損失,其中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住院一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傷殘的殘疾賠償金及死亡的死亡賠償金,子女撫養費、父母贍養費等等,只要實際發生的損失,全都應當賠償。由於賠償金的計算比較複雜,張明寶到底應該承擔多少金額的賠償,目前無法準確計算,但應該是一筆龐大的數額。僅以死亡賠償金為例,死亡賠償金計算標準,是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農村居民純收入計算,死亡賠償金結合受害人的身份來確定,在同一個事件中受害,按不同的標準來賠償。以60歲以下的城鎮居民為例,死亡賠償金=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2007年南京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超過兩萬元,以2萬元計算,一筆最高死亡賠償金就達到40萬元。5名死者的死亡賠償金如果按這個標準計算,那么就是200萬元。再加上對死者的其他賠償以及對傷者的賠償和對財物損壞的賠償,200萬元遠遠不夠。

關於保險公司是否應當賠付的問題,交強險基於其具有社會公益性質,只要法律沒有具體規定除外責任的情形,都應該由保險公司理賠。但法律上對此有爭議,曾經出現司機醉酒駕駛肇事,保險公司拒賠的案例。至於其它商業性的保險,保險公司都會對醉酒駕車拒絕理賠。也就是說,對於上述幾百萬元的賠償,張明寶需要自己承擔。

第三問腹中胎兒算不算人命?

在相關部門的通告和媒體報導中,均稱車禍造成5名市民死亡。有網友發出疑問:這個可憐的胎兒,能不能算作一條人命?記者據此採訪了相關人士。不少網友認為,胎兒尚在腹中是不能算作生命個體的,只有脫離母體並存活,才能算作生命個體,從而享有民事權利。如果被撞出的胎兒正如報導所稱,已經脫離母體,接觸外部世界,並且當時是活體,過了一段時間才死去,是可以算作生命個體的。但南京大學法學院張復友教授認為,胎兒滑落時即使有生命跡象,也不能算作生命體,因為它還不具備離開母體自主存活的能力。

這是個存在爭議的話題。討論的意義在於,如果胎兒可以算作生命個體,就能享有民事權利。那么,肇事司機張明寶的罪狀上又將多一條人命!而孕婦家屬也能就胎兒死亡索賠,獲得更多一點的安慰。

第四問同桌共飲者有無責任?

應該反思的,還有當晚跟張明寶同桌喝酒的人。他們是否知道張明寶醉酒駕車?是否明知張明寶開車來的,仍然拚命勸酒?他們當中有沒有其他的酒後駕車者,面對逝去的生命,是感到慶幸,還是深深的自責?江蘇崔武律師事務所崔武主任律師表示,肇事者張明寶自然要受到法律制裁,那些跟他同桌喝酒的人,也存在過錯,也應承擔相應的責任。受害人家屬可以將同桌共飲者列為共同被告,要求他們與肇事者共同賠償。這個近年來有類似判例。比如內蒙古敖漢旗法院審理了一起案子:同桌兩名陪酒人因未盡到提醒注意義務,對醉酒後駕車釀成事故死亡的開車人負有一定責任,分別被判賠償死者家屬2萬多元和近4000元。而去年廣東東莞也判決了一起相似案子,結果卻不相同:因丈夫參加朋友宴會,最後醉死。其妻覺得酒友沒盡到相勸義務,將酒友告上法庭。但法院認為,丈夫醉酒死亡,是其本人不控制、過量飲酒造成的,酒友並無過錯。

不過有關專家說,中國並不是判例法國家,案件的判決不是按已有的案例進行,而是由法官根據法律來裁量。

追問 隔離欄在哪?紅綠燈在哪?

如果單從地圖上看,與金盛路相連的寧溧路才是南京市區與江寧之間的主要通道。金盛路充其量只能算是小區之間的一條連線線。但是接連開始的寧溧路改造和京滬高鐵項目改變了這條小區馬路的命運,迫於寧溧路圍擋施工在岔路口附近造成的路堵壓力,不少車輛都會選擇繞個彎從金盛路走雙龍街繞行,導致金盛路這條支線也常常車滿為患。

記者昨日特地再赴車禍現場實地查看,如果僅從道路的建設規模來看,金盛路的確修得不錯,雙向六車道的建設標準,路面平整。計程車師傅告訴記者,這樣的路面時速開上80公里/小時,肯定沒有問題。但整條路段除了在路面上劃有雙黃線以及車道線以外,記者沒有看到一處紅綠燈。居民多了,停在路邊的車子也就隨之多了,基本上占滿了金盛路兩側最外面的車道。在金盛路的兩側,並沒有看到機動車與非機動車道之間的隔欄,相反,因為要避開停在路邊的車輛,助力車、腳踏車乃至走路的居民們不得不時不時地走到機動車道上來,車來車往,也很不安全。

專家建議,這個地方因為周圍都是居民區,還有學校,現在又逢特殊的交通狀況,應該有特殊的交通處理,最起碼,隔離欄和帶監控的紅綠燈是應該有的。

南京嚴打醉駕 “百日風暴”啟動

“你被我們查到了還有機會改正,可有的人想改正都沒機會了!”昨晚在查處酒後駕車現場,交警九大隊副大隊長駱濤的這番話讓一名酒後駕車的司機低下了頭。記者了解到,從當晚起,南京將集中100天時間,全城集中整治酒後駕車,而被查者一律按上限處罰。

近百名酒後駕車的司機被查,而對他們的處罰將按照“上限”。昨日下午,省公安廳專門召開了全省查禁酒後駕車等嚴重交通違法行為專項整治行動視頻調度會。省公安廳副廳長陳逸中表示,即日起,全省將嚴厲查禁酒後駕駛等嚴重交通違法行為,每天19時至次日凌晨2時,加大檢查力度,對酒後駕車的,一律依法從快從重處理,不得以任何理由降格處罰。公務員酒後駕駛等嚴重交通違法行為一經查處,由公安交巡警部門抄告其所在單位處理,同時抄告當地紀檢、組織部門。 (寧交宣 蘇交軒 於英傑 郭一鵬 吳勝)。

不是嗎?一起交通肇事案,毀掉了多少家庭!昨天的採訪中,記者在現場看到,當地的店鋪、路邊西瓜攤上隨處可見的報紙上“醉車闖禍”四個字,依然觸目驚心。一名遇難者昨天剛剛明確身份,還不知道他的姓名,另一戶遭受不幸的家庭,窗戶上還貼著雖然有些褪色,卻還是紅艷艷的“喜”字……鄰居告訴我們,遇難的一對夫妻是外地人,說話很和氣,很恩愛,每天晚飯後都要手拉著手出去散步。當天氣候很涼爽,沒想到他們就這樣一去不回……

處罰新規定

酒後駕車概念、構成酒後駕車標準

酒後開車酒後開車
根據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局發布的《車輛駕駛人員血液、呼氣酒精含量閾值與檢驗》(GB19522—醉酒駕車的測試 2004)中規定,該規定指出,飲酒駕車是指車輛駕駛人員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於或者等於20mg/100ml,小於80mg/100ml的駕駛行為。醉酒駕車是指車輛駕駛人員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於或者等於80mg/100ml的駕駛行為。

通俗的講一般人喝一紙杯啤酒,100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即可達到20毫克;喝一瓶啤酒,100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即可達到80毫克。

刑事行政處罰

2011年2月25日,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九次會議表決通過了刑法修正案(八),對刑法相關條款進行了修改、增加,首次將醉酒駕車這種嚴重危害民眾利益的行為規定為犯罪,並將於5月1日正式實施。 具體規定為:“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追逐競駛,情節惡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駕駛機動車的,處拘役,並處罰金。”醉酒駕駛的界定標準為:每百毫升血中液的酒精含量高於80(含)毫克。 飲酒後駕車的處罰標準為罰款500元,記12分,暫扣駕照3個月,醉酒駕駛的處罰標準為行政拘留15天,罰款1500元,記12分,暫扣駕照6個月。另外,根據最新的刑法修訂案,2010年5月1日之後,醉酒駕駛行為將涉嫌“危險駕駛罪”,會被處以拘役和罰金。

簡介

酒後開車酒後開車
根據調查表明,40%的酒後駕車者“過高地相信自己的駕駛技術”。這類駕車者認為自己酒量大,開車技術過硬,總想用酒後駕車來“炫耀”自己的技術,結果造成險象環生。27%的酒後駕車者的“安全意識不強”。

此外,酒後駕駛者往往存在“僥倖心理”,認為自己以前飲酒駕駛從來沒有出過事,也沒有被抓過,而且也經常看到其他人酒後駕駛,於是便僥倖酒後駕駛,造成慘劇。有了以上思想作怪,駕駛者往往把酒後開車不當回事,使酒後駕駛屢禁不止。

危險

喝酒時酒精的刺激使人興奮,在不知不覺中就會喝多,當酒精在人體血液內達到一定濃度時,人對外界的反應能力及控制能力就會下降,處理緊急情況的能力也隨之下降。對於酒後駕車者而言,其血液中酒精含量越高,發生撞車的幾率越大。

當駕駛者血液中酒精含量達80mg/100mL時,發生交通事故的幾率是血液中不含酒精時的2.5倍;達到100mg/100mL時,發生交通事故的幾率是血液中不含酒精時的4.7倍。即使在少量飲酒的狀態下,交通事故的危險度也可達到未飲酒狀態的2倍左右。

判定標準

酒後開車酒後開車
根據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局發布的《車輛駕駛人員血液、呼氣酒精含量閾值與檢驗》(GB19522— 2004)中規定,該規定指出,飲酒駕車是指車輛駕駛人員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於或者等於20mg/100ml,小於80mg/100ml的駕駛行為。醉酒駕車是指車輛駕駛人員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於或者等於80mg/100ml的駕駛行為。

避免方法

酒後開車酒後開車
1.安裝車載防酒後駕駛系統:在車上安裝能自動識別喝酒尖峰時間段,能防止駕駛人檢測作弊的防酒後駕駛系統,若超過國家標準汽車則無法啟動。

2.國家法律提供支援:國家提供酒後駕車相關限制管理法律條文,交通管理部門應借鑑國外方式對有酒駕記錄人員實施強制安裝防酒後駕駛系統。

3.提供“酒後代駕”服務:餐飲娛樂場所為客人開設“酒後代駕”服務,或由政府開通“酒後代駕”服務專線。

4.免收酒後過夜停車費:餐飲娛樂場所免收酒後客人的車輛過夜停車費,支持客人在酒後主動放棄駕駛。

5.在酒標酒單上印製警示令:將“酒後不駕車”的宣傳語、漫畫等印在酒瓶的商標上及餐飲娛樂場所的酒水單上。

6.履行社會服務令:除國家規定的處罰外,酒後駕車者還要到醫院做義工。

7.避免僥倖心理:消除人們“少喝酒不影響開車”的認識誤區,剖析酒精對駕車者的影響和危害,警示人們放棄僥倖心理。

8.配備“車德”卡:在每輛車上配一張“車德”卡,每次被查到酒駕就在“車德卡”上做一個記號,實現社會共同監督。

9.錄製親情提示音:錄下孩子童聲“爸爸,喝酒別開車,我和媽媽在家等你”作為手機定時提醒錄音,從晚上7時開始,每小時提醒1次。

10.為醉酒者友情叫車:為醉酒者(不論是朋友還是陌生人)叫輛計程車。

11.發揮車友會的作用:由車友俱樂部向全體車友發出倡議避免酒後駕車,車友之間互相監督。

危害社會

酒後開車酒後開車
人們在喝酒過後,對駕駛車輛有六項很重要的影響:

(一) 視覺障礙:一般人在平常狀態下的外圍視界可達180度,如果酒精含量超過0.8%。,駕駛員的視野就會縮小。在這種情況下,人已經不具備駕駛能力。至於醉酒的駕駛員,甚至只能感覺到周圍環境的很小一部分。

(二) 運動反射神經遲鈍:慢了一兩秒。如車速為60km/h,一秒鐘車子就已經跑了16.67米,必然會產生嚴重後果。

(三)觸覺能力降低:飲酒後駕車,因酒精麻醉作用,人的手、腳觸覺較平時降低,往往無法正常控制油門、剎車及方向盤

(四)是判斷能力和操作能力降低:飲酒後,人對光、聲刺激的反應時間延長,從而無法正確判斷距離和速度。

(五)是心理變態。酒精刺激下,人有時會過高估計自己,對周圍人勸告常不予理睬,往往做出力不從心的事。

(六)是疲勞。飲酒後易睏倦,表現為駕車行駛不規律、空間視覺差等疲勞駕駛行為。

違法行為

公安部2009年12月17日正式對外公布了新修改的《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此次修改中的一大亮點就是加強駕駛人源頭管理,對部分駕駛人主觀過錯大、嚴重影響道路交通安全、擾亂道路交通秩序的交通違法行為提高記分分值,加大對交通違法行為的處罰力度。 ——將飲酒後駕駛機動車,在高速公路上倒車、逆行、掉頭,使用偽造、變造機動車牌證3種違法行為,由一次記6分調整為記12分。

——對違反禁令標誌、禁止標線指示違法行為的記分分值由2分提高至3分。

——新增遇前方機動車停車排隊或者緩慢行駛時,借道超車或者占用對面車道、穿插等候車輛,以隱瞞、欺騙手段補領機動車駕駛證和機動車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上遇交通擁堵,占用應急車道行駛等3類違法行為記分。 在提高嚴重交通違法行為記分分值的同時,針對目前交通違法行為記分項目偏多、重點不突出等問題,進一步擴大輕微交通違法警告教育面,減少了交通違法行為的記分項目,取消對“低能見度氣象條件下在高速公路上不按規定行駛”等12類交通違法行為的記分處理,合併了9種項目。將上道路行駛的機動車未懸掛機動車號牌與故意遮擋、污損、不按規定安裝機動車號牌、飲酒後駕駛與醉酒後駕駛機動車等9種性質類似、分值相同的交通違法行為的記分合併;降低“貨車載物超過核定載質量30%以上或者違反規定載客”等違法行為的記分分值。

據了解,調整後違法記分項目由47項減為38項,其中,一次記12分的6項,記6分的9項,記3分的11項,記2分的8項,記1分的4項。 與此同時,本次修改進一步細化駕駛人補領機動車駕駛證的相關規定,杜絕惡意補領機動車駕駛證違法行為,對違反規定繼續使用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以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罰款,並收回原駕駛證。同時,規定駕駛證被依法扣押、扣留或者暫扣期間,駕駛人不得申請補領。對採用隱瞞、欺騙手段補領駕駛證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以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記6分,並收回補領的駕駛證。

中國處罰

刑事行政處罰

2011年2月25日,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九次會議表決通過了刑法修正案(八),對刑法相關條款進行了修改、增加,首次將醉酒駕車這種嚴重危害民眾利益的行為規定為犯罪,並於5月1日正式實施。 具體規定為:“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追逐競駛,情節惡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駕駛機動車的,處拘役,並處罰金。”醉酒駕駛的界定標準為:每百毫升血液中的酒精含量高於80(含)毫克。

這也意味著,今後凡是在道路上醉酒駕駛機動車的,一旦被查獲,將面臨著最高半年拘役的處罰。其性質也由過去的行政違法行為衍變為刑事犯罪行為。而公務員醉駕幾乎等同於砸掉自己的“鐵飯碗”。《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第17條第二款規定,行政機關公務員依法被判處刑罰的,給予開除處分。

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處暫扣六個月機動車駕駛證,並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

因飲酒後駕駛機動車被處罰,再次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處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醉酒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飲酒後駕駛營運機動車的,處十五日拘留,並處五千元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十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後,不得駕駛營運機動車。

飲酒後或者醉酒駕駛機動車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並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其他隱形處罰

由於我國目前在公務員考錄、事業單位招考、參軍入伍等方面,都要進行政審工作,5月1日之後,醉酒駕駛行列入刑法處罰範圍,屆時被政審人及其近親屬一旦因為酒駕被判處拘役(即已經觸犯刑法),將對被政審人產生一定程度影響。

國際處罰

日本:醉酒駕駛者,處兩年以下徒刑或10萬日元以下罰款。帶有酒味駕駛者,處3個月以下徒刑或5萬日元罰金。醉酒駕駛兩次以上者,將被判處6個月徒刑。

美國部分州:醉酒駕車即便是沒有發生人身傷害交通事故,一旦被警察查出駕駛人酒精含量高於法律標準,就會被拘留關押,然後由刑事法官宣判,最低的可判1周監禁,重的可以判1年監禁。司機酒精濃度超過6mg/100ml,將被無條件吊銷駕駛證。

瑞典:血液中酒精含量限制2mg/100ml,對超過酒精濃度的司機,重者將坐牢兩年,輕者被扣駕駛證一年。

新加坡:酒後駕駛,初犯者將受到1000至5000新元的罰款或者長達6個月監禁;重犯者強制監禁1年,並且處罰金3000至10000新元;累犯者的罰金為30000新元及最長10年的監禁。

專項行動

背景

2009年1到7月,中國內地因酒後駕駛導致的道路交通事故造成1169人死亡,其中醉酒駕車惡性肇事案件頻頻出現,這些案件引起了惡劣的社會影響,酒精引發的一件件慘案讓酒後駕車施加刑罰的聲音不絕於耳。

1月21號,河南靈寶司機王衛斌醉駕寶馬連撞多人,造成6死6傷慘劇;

6月30號,南京司機張明寶醉酒駕車肇事,連撞9人和6輛轎車,造成5死4傷,其中包括一名孕婦;

7月16號,鄭州司機傅某無證醉酒駕駛連撞11人,釀成3死8傷的重大事故;

8月4號,杭州司機魏某酒後駕駛保時捷汽車超速行駛撞死17歲少女馬芳芳;

8月5號,也就是馬芳芳遭遇不幸的第二天,黑龍江雞西司機張喜軍酒後在夜市連撞26人,造成2人死亡。

部署行動

中國公安部於2009年8月14日部署,自2009年8月15日起在全國開展為期兩個月的嚴厲整治酒後駕駛交通違法行為專項行動,全力預防重特大交通事故,為迎接新中國成立60周年創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環境。

公安部副部長劉金國介紹說,對酒後駕駛,無論涉及什麼人,不管什麼理由,都要一視同仁,從嚴處罰,絕不允許開口子,絕不搞下不為例,讓酒後駕駛成為不能碰、不敢碰的高壓線。公安民警對酒後駕駛違法行為不處罰、從輕處罰或者為酒後駕駛違法人說情的,要嚴肅追究有關責任。劉金國還表示,公安部將啟動部門規章和國家標準的修訂,提高酒後駕駛違法行為的記分分值,從嚴掌握醉酒駕駛的認定尺度;將配合有關部門開展立法調研,從法律層面加大對酒後駕駛違法行為的行政和刑事處罰力度。

據了解,針對酒後駕駛常伴隨超速行為的特點,集中整治期間,各級公安交通管理部門也將同時加大對嚴重超速違法行為的執法力度,特別是對組織和參與飆車的,將依法嚴格查處。

四個一律

對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一律暫扣駕駛證3個月;對醉酒駕駛機動車的,一律拘留15日,暫扣駕駛證6個月;對一年內2次醉酒駕駛的,一律吊銷駕駛證,2年內不得重新取得駕駛證,屬營運駕駛員的,5年內不得駕駛營運車輛;法律法規規定有罰款處罰的,一律從重處罰。

明星酒駕肇事

2011年5月17日北京市東城區人民法院一審宣判:高曉松以危險駕駛罪被判處拘役六個月,並處罰金四千元人民幣。

2008年12月,無線藝人湯盈盈醉駕撞傷人,結果被判160小時社會服務令,執照吊銷1年及罰款1200港幣(約240新元)。

2007年6月6日,台灣女歌手林曉培清晨酒後無照駕駛,在台北市撞上騎機車上班的女護士林淑娟,受害人經送醫不治身亡。

2006年7月21日凌晨,孔令輝駕駛保時捷跑車在北京工體南門路口與一輛計程車相撞,事後被交警認定醉酒後駕車。事後,孔令輝被行政拘留,駕照暫扣6個月,並處罰1800元。

2004年5月11日晚,笑星牛振華駕車與一輛大貨車的尾部相撞,當場死亡。據當時檢測牛振華血液顯示,每百毫升血液中的酒精含量為205毫克。

2002年11月,梁家輝駕駛私家車在香港海底隧道九龍入口與一輛公共汽車相撞,隨後,警方測試梁體內的酒精含量超出標準四倍,2003年被判罰12000元及駕照被“停牌”18個月。

1995年10月2日凌晨,著名笑星洛桑駕車與一輛停在路中修理的大卡車相撞,當場身亡。事後,洛桑的遺體報告顯示,他在當晚大量飲酒。

入刑第一人

國內知名音樂人高曉松9日晚駕車在京發生交通事故。經酒精檢驗,高曉松每百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為243.04毫克,已構成醉酒駕車行為。10日下午,因涉嫌危險駕駛罪,高曉松被北京警方刑事拘留。

醉酒駕駛處罰

醉酒駕駛:對醉酒後駕駛機動車的,一律處1 5 日拘留,暫扣6 個月機動車駕駛證,並處1 0 00元罰款。對醉酒後駕駛營運機動車的,一律處1 5 日拘留,暫扣6 個月機動車駕駛證,並處2 0 0 0 元罰款。

飲酒後處罰

酒後駕駛機動車:對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一律處暫扣3 個月機動車駕駛證,並處3 00元罰款。對飲酒後駕駛營運機動車的,一律處暫扣3 個月機動車駕駛證,並處5 0 0或以上 元罰款。

酒後駕車特徵

一、疲勞

飲酒後易睏倦,表現為行駛不規律,空間視覺差等疲勞駕駛的行為。

二、心理變態

在酒精的刺激下,人有時會過高地估計自己,對周圍人的勸告常不予理睬,往往乾出一些力不從心的事。

三、視覺障礙

飲酒後可使視力暫時受損,視像不穩,辨色能力下降,因此不能發現和正確領會交通信號、標誌和標線。同時飲酒後視野大大減小,視像模糊,眼睛只盯著前方目標,對處於視野邊緣的危險隱患難以發現,易發生事故。

四、判斷能力和操作能力降低

飲酒後,對光、聲刺激反應時間延長,本能反射動作的時間也相應延長,感覺器官和運動器官如眼、手、腳之間的配合功能發生障礙,因此,無法正確判斷距離、速度。

五、觸覺能力降低

飲酒後駕車,由於酒精的麻醉作用,人的手、腳的觸覺較平時降低,往往無法正常控制油門、剎車及方向盤。

我國法律規定,指出,飲酒駕車是指車輛駕駛人員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於或者等於20MG/100ML,小於80MG/100ML的駕駛行為。醉酒駕車是指車輛駕駛人員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於或者等於80MG/100ML的駕駛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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