酈俊厚

先後獲得國民政府抗戰勝利勳章、警察獎章、禁菸獎章、乙等寶鼎勳章。 1948年前往台灣,任台灣省警務刑事大隊大隊長、主任秘書,後來先後擔任台中市、基隆市、高雄市警察局長。 1973年起,歷任台灣當局“內政部”警察局長、台北市警察局長、台北市政府參事、“內政部”參事。

酈俊厚(1919。6~)

浙江諸暨人,生於民國八年己未五月初四日寅時(1919年6月1日黎明)。國民黨中央警官學校正科第六期畢業生,歷任重慶市警察局曾家岩所長,國民黨中央政治大學警衛大隊大隊附、國民政府內政部警政司股長、國民黨中央警察局刑事科長、上海市警察局盧灣分局副局長、虹口分局局長、黃浦分局局長。先後獲得國民政府抗戰勝利勳章、警察獎章、禁菸獎章、乙等寶鼎勳章。1948年前往台灣,任台灣省警務刑事大隊大隊長、主任秘書,後來先後擔任台中市、基隆市、高雄市警察局長。1973年起,歷任台灣當局“內政部”警察局長、台北市警察局長、台北市政府參事、“內政部”參事。先後六次受到蔣介石召見。著有《警察法概論》、《科學刑事偵查》,審斷須知,漫談台灣社會犯罪 等書。

相關詞條

相關搜尋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